扫文君
扫文推文 拯救书荒

第4章

子像一条缓慢流淌的河,不起波澜,却一刻不停地向前。

从法院回来之后,庄毅的生活进入了一种他从未经历过的节奏——规律的、重复的、几乎可以用“无聊”来形容的节奏。但对于一个刚从七百年前穿越过来、身体里还装着一个恶霸灵魂的人来说,“无聊”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进步。至少意味着他没在惹事,没在伤人,没在被乱棍打死。

每天早上六点,庄母起床的声音会把他从睡梦中唤醒。

不是闹钟,是他养成的习惯。准确地说,是他强迫自己养成的习惯。上辈子他睡觉跟死猪一样,雷打不动,别说有人起床,就是有人在他耳边敲锣他都醒不了。但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他的耳朵像装了弦一样,庄母那边的卧室门只要轻轻一响,他的眼睛就睁开了。不是因为警觉——虽然他确实比以前更警觉了——而是一种他说不清道不明的牵挂。

他听到庄母轻手轻脚地掀开被子。那床被子盖了好多年了,棉花早就板结了,每次翻身都会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像秋天的落叶被人踩碎。她在黑暗中摸索着穿衣服,衣服是前一天晚上就放在床头叠好的,深蓝色的工装,工厂发的,洗了不知道多少遍,布料薄得透光。然后她踮着脚尖走过客厅去厨房。

她以为他还在睡,所以每一步都放得很轻,像怕踩碎了什么。但她不知道,她踩在地板上的每一声“咯吱”,他都在心里跟着数。

庄毅躺在行军床上,闭着眼睛,听那些声音。

水龙头开了一小会儿,不是全开,是拧开一个小缝,让水细细地流出来。接了一壶水,放在灶上烧。煤气灶打火的声音,“咔嗒咔嗒”响几下——有时候要响七八下才能点着,这台灶用了快十年了,点火器不太灵了。然后是“轰”的一声,火着了,那一瞬间的声响像是谁在叹气。

塑料盆从架子上拿下来,是军绿色的,盆底有一道裂纹,用胶带缠着,不漏水但看着寒碜。毛巾从挂钩上取下来,那条毛巾本来是白色的,现在灰扑扑的,边角都起毛了,但她舍不得换。热水兑凉水的声音,水花溅起又落下的声音,在清晨的寂静里格外清晰。然后是一阵安静——她在洗脸,不想弄出声响,连呼吸都憋着。然后是梳头,塑料梳子穿过头发的声音,一下一下的,很快,因为她的头发不长,也没什么好打理的。然后是穿上外套,拉链的声音,那件外套拉链有点卡,每次拉到最后都要用力拽一下,“咔”的一声,像是锁定了一个姿势。

她从鞋柜里拿出那双旧皮鞋。那双鞋庄毅注意过,黑色,圆头,鞋跟已经磨得一边高一边低了,走路的时候身体会微微向左倾,但她似乎感觉不到,或者感觉到了也不在意。皮鞋的鞋带被她系得很紧,系成死结,大概是不想走路的时候松开弯腰重新系——她腰不好,弯不下去。

然后,她会走到庄毅的床前,站一小会儿。

他看不到,但他知道她在看他。他能感觉到她的目光落在他脸上的温度,像冬天里的一小团火苗,不烫,但暖。那一小团火苗照在他的额头、鼻梁、下巴上,让他觉得自己的脸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地托住了。有时候她会伸出手,把他踢开的被角掖好——被角其实没有踢开,她知道,他也知道她知道,但她还是掖一下,像是给自己一个交代。那只手在离他脸几厘米的地方停顿一瞬,庄毅能感觉到那只手散发出的温度,还有那只手上的气味——洗衣粉、铁锈、葱花、岁月的味道。那只手没有碰到他的脸,但他觉得那只手已经摸过了。

然后她走了。门轻轻地关上,“咔嗒”一声,锁舌嵌进锁孔里。她的脚步声在楼道里越来越远,先是在四楼到三楼的楼梯上,一步一步的,很有节奏,像是某种古老的鼓点;然后到二楼,声音变小了;然后到一楼,几乎听不到了;最后被外面的车流声吞没,彻底消失了。

庄毅在门关上的那一刻睁开眼睛。

房间里又只剩他一个人了。窗外还是黑的,冬天的天亮得晚,六点钟城市还在沉睡。只有路灯的光透过窗帘的缝隙,在天花板上画出一条细细的白线,像一银色的针,缝着黑夜和白天。

他躺了一会儿,大概有十分钟,或者二十分钟,他没有表,也不太在意时间。然后起床。

叠被子。庄母教他的——被子要叠成方块,先对折,再对折,再把边角理平整。他叠出来的永远不是方块,更像是一个馒头,圆滚滚地趴在床上,没有棱角。庄母从来不嫌他叠得不好,每次看到都会笑一下,那个笑容很短,像闪电一样一闪而过,但他看到了。

洗脸。冷水,因为他烧热水嫌麻烦。水从水龙头里冲出来,冰冷刺骨,冬天的时候水龙头的铁管都结了一层霜,手碰到的时候像是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但他不介意。上辈子冬天的水更冷,井水打上来的时候带着冰碴子,洗脸跟受刑一样,他不也洗了三十多年?

牙刷。这个世界的牙刷和牙粉,他用了将近一个月才习惯。宋人用柳枝和盐刷牙,把柳枝的一头咬烂,沾上盐,在牙齿上来回蹭。第一次看到牙刷的时候他还以为是什么奇怪的刑具——一小棍子,一头长着密密麻麻的毛,像某种虫子的腿。用的时候要把一种叫“牙膏”的膏体挤在毛上,放进嘴里上下左右地刷,那个膏体的味道很奇怪,凉飕飕的,辣乎乎的,第一次用的时候他差点吐出来。

现在他已经能熟练地把牙膏挤在刷毛上——不多不少,大概一厘米长,庄母说挤多了浪费。放进嘴里,先从左边刷起,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然后右边,然后门牙,然后舌头——庄母说舌头也要刷,不然会有口臭。他以前不知道舌头还要刷,但他的口臭确实好了很多,这大概就是“文明”的代价。

虽然有时候还是会用力过猛把牙刷得满嘴血——这双手不太会控制力气,上辈子握刀的手,这辈子握牙刷,握力是一样的,但对象不同。刀不怕你用力,牙龈会怕。

然后做早饭。

庄母走之前会给他留饭——粥在电饭煲里温着,菜在锅里盖着。电饭煲是那种最老式的,按下去就开始煮,跳上来就煮好了,没有什么“智能”“预约”的功能。庄母每天早上出门前会把米和水放好,按下去,等庄毅起床的时候粥刚好煮好,温温的,不烫嘴。

但他还是喜欢自己做。不是嫌庄母做的不好吃——庄母做的粥比他做的好吃一百倍,米粒软烂,浓稠适度,每次都恰到好处。他想自己做,是想让她多睡一会儿。

虽然她从来不听他的。每天早上还是五点多就起来给他做饭,好像不做这顿饭她就不安心,好像如果她不亲手把米下锅、把火点着、把锅盖盖上,庄毅就会饿死似的。他知道这说不通,但他理解——这个女人这辈子能控制的事情太少了,她控制不了儿子的命运,控制不了生活的困顿,控制不了时间的流逝。她能控制的,大概只有每天早上那锅粥的火候。

所以她把那锅粥煮到了最好,把每一粒米都煮到了恰到好处。

至少,他可以让她少做一顿——午饭她自己带的是昨晚的剩饭,那是她自己在工厂食堂吃的,用保温桶装着,放在工位旁边,有时候忙起来忘了吃,到下午三四点才想起来,饭菜已经凉了。她不在意,凉了就凉了,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

庄毅有时候会想,她这辈子,吃过几顿热乎饭?

他的厨艺进步了一些。从最初的“能熟就不错”升级到了“勉强能吃”。他会做蛋炒饭、西红柿炒鸡蛋、青菜炒豆腐、煮面条、熬粥。就这几样,换来换去,味道都差不多——偏咸。他好像对盐的分量把握不准,每次都觉得“应该再多一点”,然后就多了。但他不觉得这是多大的问题,咸了就多喝水,死不了人。

他曾经试图做红烧肉。庄母最喜欢吃红烧肉,但很少做,因为肉贵。一天,他偷偷去菜市场买了一块五花肉——这是他第一次自己去菜市场,那些摊位、那些秤、那些塑料袋、那些扫码支付的牌子,他花了好一会儿才搞明白。买肉的时候他不知道该买哪块,卖肉的大姐问他“要多少”,他说“要一块”,大姐笑了,旁边的人也笑了,他不知道他们在笑什么。

那块肉拿回家,他照着手机上的视频做。视频里的人做得很轻松,切肉、焯水、炒糖色、加酱油、加水、炖,每一步都很丝滑。他做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切肉切得大小不一,焯水的时候水放少了糊了锅底,炒糖色的时候糖直接变成了黑色的焦炭,锅冒起了白烟,他手忙脚乱地关火开窗,油烟机开到最大,嗡嗡嗡地响了半天。

最后做出来的东西,颜色是黑的,味道是苦的,肉是硬的,像一块焦炭。他尝了一口,呸了出来。

那块肉,糟蹋了。三十五块钱,就这么没了。

庄母回来看到那一锅黑乎乎的东西,先是一愣,然后笑了。不是嘲笑,是那种“你怎么这么笨”的笑,带着一点心疼——心疼那三十五块钱,也心疼他站在灶台前手忙脚乱的样子。

“没做过就慢慢来,”她说,把那一锅焦炭倒进了垃圾桶,“下次妈教你。”

下次。

庄毅把这“下次”记在了心里。

吃完早饭,他会洗衣服。

不是用洗衣机——这个家有洗衣机,是那种最老式的双缸洗衣机,庄母说是五年前花三百块从旧货市场买的。那台洗衣机通体白色,现在变成了米黄色,上面还有几道黑色的划痕。两个缸,左边洗,右边甩,洗的时候波轮转得慢悠悠的,甩的时候又猛得像要起飞。

庄毅第一次用的时候,差点把那玩意儿搞爆炸。

他把洗衣粉倒了大半袋——他不知道该放多少,视频里的人说“适量”,他不明白“适量”是什么意思。在他上辈子的经验里,“适量”就是“差不多就行”,但他不知道什么是“差不多”,所以就倒了很多。

泡沫多得从盖子的缝隙里溢出来,白色的泡沫像瀑布一样流了一地,整个厨房的地板全是泡泡,他站在那里不知所措,脚下打滑,差点摔了一跤。他手忙脚乱地关掉洗衣机,用脸盆接水冲地板,水越冲越多,泡泡越冲越多,最后整个厨房变成了一个泡泡池。

他用抹布一点一点地把地板擦净,蹲在那里擦了将近一个小时。蹲得太久,腹部的伤口又开始隐隐作痛,他咬着牙坚持,心里骂自己蠢。上辈子他从来没有自己洗过衣服,那些事都是下人做的,他连衣服怎么洗都不知道。现在他知道了——至少知道了不能放太多洗衣粉。

庄母回来看到什么都没说。她没有问他为什么地板这么湿,没有问他为什么洗衣粉少了那么多。她只是把庄毅叫过来,手把手地教他怎么用。

“洗的衣服不要放太多,放太多洗不净。洗衣粉放这么多——你看,就这么一小勺,多了有泡沫,冲不净。先洗,水放到这里,不要超过这条线。洗完了把衣服捞出来,放到甩桶里,衣服要摆均匀,不能一边多一边少,不然会响。”

她弯下腰,把衣服一件一件地摆进甩桶,码得整整齐齐,像在码砖头。然后盖上盖子,按下开关。

甩桶开始转动,起初很平稳,然后越来越快,“哐哐哐”的声音越来越大,整台机器开始跳动,像是在地板上跳舞。庄毅下意识地退了一步,庄母却很淡定,一只手按在洗衣机上,稳住它。

“就是这样,”她说,“老机器,不稳。用手按着就行。”

她按着跳动的洗衣机,脸上的表情很平静,像是在做一个她做过几千次的动作。那个画面刻在了庄毅的脑子里——一个女人,一只手按着一台快要散架的旧洗衣机,让它安静下来。

她没按住的,大概不只是洗衣机。

现在他已经会用了。虽然每次甩的时候,那台老机器还是会发出拖拉机一样的声音,把整栋楼都吵得嗡嗡响,楼下的老太太有时候会敲暖气管抗议,“当当当”三下,意思是“吵死了”。但至少衣服能洗净,也能甩。

洗完衣服,晾在阳台那锈迹斑斑的铁丝上。

阳台很小,小到只能站一个人。铁丝是庄母自己拉的,两头用钉子固定在墙上,中间因为衣服太重会往下坠,形成一个浅浅的弧形。庄毅把衣服一件一件地从洗衣机里捞出来,抖开,挂在衣架上,再用晾衣叉举到铁丝上。

冬天的风从阳台的缝隙里灌进来,冷得像刀子。衣服在风里飘来荡去,袖子和袖子纠缠在一起,像是在跳一支无声的舞蹈。不到半天,那些湿漉漉的衣服就冻得硬邦邦的,像一块块铁皮立在风中,相互撞击的时候会发出“咔咔”的声音,像在打拍子。他把它们收进来,先放在行军床上化冻,等它们变软了再挂在暖气片上烤——这个家有暖气了,虽然不太热,但至少比宋朝的炭盆强,不用半夜起来加炭,也不会一氧化碳中毒。

他不知道“一氧化碳”是什么,但苏医生说过,冬天烧炭取暖很危险,会死人的。他把这个记在心里了,不是因为怕死——他死过一次了,知道死是什么滋味——而是因为不想让庄母担心。

下午是最难熬的。

事情都做完了,天还没黑,庄母还没下班,他一个人待在那个仄的屋子里,不知道该什么。电视不想看——看不懂。那些人在说“GDP”“CPI”“结构性改革”,他一个字都听不懂。那些电视剧里的人穿着他不认识的衣服,说着他不理解的话,爱得死去活来,恨得咬牙切齿,他都觉得虚假,像是在看皮影戏——好看是好看,但和他没有关系。

手机不想玩——玩不明白。那个小小的屏幕里有太多的信息,太多的APP,太多的通知,像一个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他每次打开手机就觉得头晕,那些五颜六色的图标像一群蚂蚁一样爬过来,爬满了他的视线,让他想扔掉手机逃到没人的地方去。

睡觉不想睡——睡够了。他的身体在快速恢复,愈合速度快得连医生都觉得奇怪。脾脏破裂这么大的手术,一般人的恢复期至少三个月,他一个多月就能跑能跳了,除了偶尔的隐痛,几乎像没事人一样。他不需要那么多睡眠了,白天睡不着,晚上也睡得少,一天睡五个小时就精神抖擞,剩下的十九个小时,他得想办法打发。

他就坐在窗前,看着外面。

对面三楼那个炒菜的女人,他知道了她的作息——每天下午五点半左右开始炒菜。她炒菜的时候总是先把葱姜蒜爆香,那个味道隔着一条路他都能闻到,是那种最家常的、最普通的、但最能勾起人食欲的香味。六点左右吃饭,她男人会在这个时间回来,穿着工装,有时候满身灰尘,有时候满脸油污。七点左右洗碗,她男人洗,她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换个台,翻来覆去地翻,好像也没什么特别想看的。八点左右,有人敲门,有时候是邻居来借东西,有时候是快递来送货。十点左右关灯睡觉,但窗帘偶尔会掀开一角,大概是她在拉窗帘的时候顺便往外看了一眼。

四楼那个孩子在写作业,他的书桌就在窗户旁边,庄毅能看到他的侧脸。有时候写累了会趴在桌上发呆,咬着笔帽,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不知道在想什么。他妈妈会过来摸摸他的头,给他端一杯牛,牛冒着热气,在灯光下像一团白色的雾。那个孩子接过牛,喝一口,嘴唇上方沾了一圈白色的渍,妈妈笑着给他擦掉,然后继续去忙自己的事。

二楼那个看电视的老头的电视声音很大,庄毅在这里都能听到。看的好像是一个什么战争片,枪炮声很响,砰砰砰,哒哒哒,像是回到了他上辈子的战场——但他没上过战场,他只打过架,打那些比他弱的人,那不叫战争,那叫屠。老头有时候会在沙发上睡着,电视开一夜,那个战争片播完了,换成购物频道,又换成新闻,又换成深夜剧场,他始终没有醒来,蜷缩在沙发上,像一只老猫。

这些他从未见过的陌生人,他们的生活就这么裸地展现在他面前,没有遮拦,也没有防备。他们不知道对面四楼有一个从宋朝来的恶霸,正坐在窗前,像一个偷窥者一样看着他们。他们不知道那个恶霸在看他们吃饭、做饭、看电视、哄孩子、吵架、和好、发脾气、笑、哭、活着。

有时候庄毅会觉得自己的行为不太对。这样盯着别人看,算什么?上辈子他从来不偷看别人,他都是大摇大摆地闯进去,想看什么看什么,想拿什么拿什么,想打谁打谁。他的目光从来不是躲闪的、窥探的,而是正大光明的、侵略性的、让别人不敢抬头和他对视的目光。

现在倒好,活得跟个贼似的——不是偷东西的贼,是偷看别人生活的贼。他把自己缩在窗帘后面,像一只躲在洞里的老鼠,偷偷地看着外面的世界,不敢发出声响,不敢让人发现。他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怕被人当成变态?怕被人报警?还是只是单纯地觉得,他没有资格正大光明地看别人过好子?

因为他从来没有过过好子,也没有让别人过过好子。所以他不配。

但他控制不住自己。

因为那些画面太吸引他了。不是画面本身有多精彩——就是普通人吃饭、做饭、看电视、哄孩子,无聊得要命。在宋朝,这种画面他连看都不会看一眼,他宁愿去喝酒、去赌钱、去找女人、去打架。那些事情才,才能让他觉得活着。

但那都是假的了。

那些,他体验了三十多年,体验到最后,连人都没有感觉了。他记得第一次人时的恐惧——手心出汗,心跳加速,手里的石头沉得像一块铁。砸下去的时候,他闭上了眼。砸第二下的时候,他睁开了眼。砸第三下的时候,他已经不怕了,甚至觉得有点兴奋。到后来,人对他说就跟吃饭喝水一样平常,不会出汗,不会心跳加速,不会闭眼,不会做梦。

没了感觉,就什么都没了。活着和死了没有区别。

但现在,看着对面三楼的炒菜声,四楼的孩子喝牛,二楼的老头在沙发上打盹——他有了感觉。

一种陌生的、柔软的、让他想哭的感觉。

那些画面里有一样他上辈子从来没有的东西:安宁。

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不为生计发愁、不为生命安全担忧、不被人欺负也不欺负别人的安宁。那家人的子不一定富裕——看他们的穿着打扮,大概也就是普通工薪阶层,可能连工薪阶层都算不上,也就是勉强糊口的水平。但他们活得踏实。妈妈会在孩子写作业累的时候摸摸他的头,爸爸会在饭桌上跟孩子聊学校里的事,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一顿热乎乎的晚饭,说说笑笑,吵吵闹闹,然后各自去忙各自的事。

这种安宁,庄不董从来没有拥有过。他这辈子——两个辈子——都没有。

他拥有的是另一种东西——权力。让别人怕他的权力。那种权力让他觉得自己大,大到可以遮天蔽,大到可以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但那种“大”是假的,是沙子堆起来的城堡,风一吹就倒了。他揍了别人,别人怕他;他揍不了别人,别人就不怕他了。他的安全感建立在别人对他的恐惧之上,而恐惧这个东西,是最靠不住的。

但他不知道别的活法。

他以为活着就是抢,就是打,就是让别人怕你。他以为这就是天经地义的,是这世道的规矩,是丛林的法——你不吃别人,别人就吃你。他不觉得自己有错,他觉得是这个世界错了,是这个世道他变成了这样。

可对面三楼那个炒菜的女人,四楼那个给孩子端牛的妈妈,二楼那个在沙发上打盹的老头——他们也没有吃人,也没有被人吃。他们就那么活着,普通地、踏实地、像一棵树一样扎在地上地活着。

他们不需要让别人怕自己,也能活得下去。

那庄不董的活法,到底是世界的错,还是他自己的错?

他不敢想这个问题,因为想了就要面对答案,而那个答案他大概承受不了。

他只能看着,看着那些他不曾拥有过的安宁,像看一场不属于他的电影。

看累了,就闭上眼。

闭一会儿,再睁开。

对面三楼的灯灭了。四楼的灯还亮着,孩子在写作业。二楼的战争片还在响,老头不知道醒没醒。太阳落下去了,城市的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黄的白的,远看像一片发光的海。庄母的身影出现在楼下那条窄路上,她走得很慢,一只手扶着腰,大概是坐了一整天腰又疼了。

庄毅站起来,去厨房,把她留的那些菜从冰箱里拿出来,放在锅里热上。他的动作已经比以前熟练多了——开火、倒油、下菜、翻炒、加盐、出锅。虽然味道还是一般,但至少不会再烧焦了。

门锁响了。

庄母进来,换鞋,放下布袋,走进厨房,站在庄毅身后看了一会儿。

“今天的菜炒得比以前好,”她说。

“咸了。”庄毅说。

“不咸。”

“你还没吃呢。”

“不用吃,看颜色就知道不咸。”

庄毅知道她在哄他。他的菜,不管是什么,十次有八次是咸的。但他没有揭穿,因为他知道,她说“不咸”的时候,不只是为了哄他开心,也是为了告诉自己——她的儿子在变好。哪怕只是从“把菜炒煳了”变成“把菜炒咸了”,那也是变好。

一点点好,也是好。

她把菜端到餐桌上,盛了两碗饭,一碗给他,一碗给自己。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吃着那顿咸了的晚饭。

窗外的灯光透过窗帘,在天花板上画出一片暖黄色的光晕。

“妈,”庄毅忽然开口。

“嗯。”

“等我挣了钱,咱们换个大点的房子。”

庄母的筷子顿了一下。

“这个就挺好,”她说,“住习惯了。”

“太挤了,”庄毅说,“你连个自己的房间都没有。”

庄母沉默了。

她确实没有自己的房间。客厅就是她的卧室,那张行军床白天收起来当椅子,晚上铺开当床。她的全部隐私就是那道薄薄的布帘子,拉上布帘子,她就是这个房子里的客人——连门都没有的客人。

她不觉得委屈,或者说,她早就忘了委屈是什么感觉。她的全部心思都放在儿子身上,儿子吃饱了她就饱了,儿子穿暖了她就暖了,儿子有个地方住,她睡沙发也行。

但庄毅替她委屈。

上辈子,他不知道什么叫“替别人委屈”。上辈子别人委屈了跟他无关,甚至那些委屈就是他给的。他不会去想在柳河屯那些被他得走投无路的人是什么感受,不想也不在乎。不是没心,是他们在他眼里不是人——至少不是和他一样的人。他们是蝼蚁,是草芥,是活该被踩在脚下的东西。

现在他知道他们是什么了。

他们和庄母一样。和他一样。都是人。

会疼,会哭,会在深夜辗转反侧,会在清晨叹息,会对着一盘咸了的菜说“不咸”。

都是人。

“好,”庄母说,“等你挣了钱,咱换大房子。”

她说这话的时候没有看庄毅,低着头扒饭,声音很轻,像是在哄一个孩子。她大概不觉得庄毅真的能挣到钱换大房子,但她愿意顺着他说,因为这是一个美好的梦。她这辈子做了好多好多美好的梦,大部分都没实现,但她还是愿意做。

庄毅知道她的想法,但他没有争辩。

他会让她看到的。

吃完饭,庄母去洗碗。庄毅坐在餐桌前,继续研究那个旧手机。他在查“找工作”的信息——怎么找、去哪儿找、需要什么条件。他看了一个又一个招聘广告,那些公司要求的学历、经验、技能,他没有一个符合的。连送外卖都需要有电动车,他连电动车是什么都不知道。

查着查着,他的眉头皱了起来。

网上说,找工作需要简历。简历需要写学历、工作经历、技能。庄毅的学历是“高中肄业”,工作经历是“快递点了一个月”,技能是“无”。没有技能,没有学历,没有工作经验,没有任何公司会要这样的人。

网上还说,很多公司会做背景调查。有犯罪记录的人,很多工作都不能做——不能当公务员,不能当老师,不能当律师,不能当医生,不能当司机,不能当保安,不能当很多很多种人。

庄毅把手机放下,靠在椅背上,看着天花板。那块水渍还在,形状还是一头卧着的牛,一个多月了,它没有变过。牛卧在那里,一动不动,像是在等他,又像是在嘲笑他。

出路在哪里?

他想了很久,想到了一个答案。

也许没有出路。也许这个世界不需要他。也许他就像一块多余的石头,被丢在路边,没有人捡,也没有人在意。

但那块石头还可以做一件事——挡水。下雨的时候,雨水顺着路面流下来,那块石头可以挡住一部分水,不让它冲走更小的石子。一块石头改变不了河流的方向,该往哪儿流还是往哪儿流。但至少,它挡在那里,它起了作用。

庄毅不想做那块挡水的石头。他想做更多。但他现在能做的,就是先成为那块石头。

他重新拿起手机,继续查。

这一次,他查的不是“找工作”,而是另一个词——“社区矫正”。

那是他接下来一年半要面对的东西。法院的判决书上写着,缓刑期间,他必须接受社区矫正。什么是社区矫正?他得搞清楚。他不想再犯任何错误,不想再回到法庭上,不想再让庄母坐在旁听席上,两只手绞在一起,指节泛白。

他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着,把那些法律条文看了三遍,直到全部记在心里。

每个月定期去司法所报到。不能离开本市。不能违法犯罪。要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要服从监督管理。

他记住了。

把这些记在心里,庄毅把手机放下,闭上了眼睛。

他在心里盘算着明天的事。

明天,他要去找庄母说的那个工厂,看看能不能做临时工。一天八十也行,八十块就是八十块,总比在家坐着强。八十块能买五斤猪肉,够庄母吃好几顿红烧肉了。

他在心里算着账,算着算着就睡着了。

手机屏幕还亮着,照着天花板。那天花板上的水渍,在手机屏幕的光里,看起来像是活了一样,微微地起伏着,像是在呼吸。

那头卧着的牛,终于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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