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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庄毅在家又待了五天。

说是“家”,其实就是个能遮风挡雨的壳子。庄母管它叫“家”,庄毅嘴上也跟着叫,但心里清楚,这和他在柳河屯的那座宅子比起来,连个牲口棚都不如。

他以前的宅子是什么样?三进三出,前后两院,正房厢房十几间。院子里铺着青砖,廊下挂着灯笼,冬天有地龙,夏天有冰鉴。堂屋里摆着紫檀木的桌椅,墙上挂着名人字画——虽然他一个字也不认识。厨房里随时炖着肉,地窖里存着上百坛酒,马厩里养着三匹好马。

那是他一点一点抢来的、占来的、来的。每一块砖瓦上都沾着别人的血泪,但他不在乎。住得舒服就行。

可现在呢?

他环顾四周——这个“家”的全部家当加起来,大概都换不了他以前宅子门口的一对石狮子。

客厅就是卧室,卧室就是客厅。一张行军床,白天收起来当椅子坐,晚上铺开当床睡。一个衣柜,门都关不严,里面塞着庄母几件换洗的衣服和他的两三件外套。一台电视机,小得像个盒子,屏幕还有一条绿色的竖线。一台冰箱,嗡嗡地响,门上的密封条都老化了,关不严实,里面永远只有几样东西——鸡蛋、青菜、剩饭、豆瓣酱。

厨房没有排风扇,每次炒菜油烟都散不出去,呛得人直流泪。厕所没有热水器,洗澡要烧一壶开水兑着凉水,用一个塑料盆接着,站在那儿往身上浇。冬天冷得要命,墙不保温,窗户漏风,盖两床被子都觉得后背凉飕飕的。

庄毅第一天从医院回来的时候,看着这一切,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是什么狗窝?

他在柳河屯的时候,就算是给他手下那些狗腿子住的房子,都比这个强。

可他已经不是柳河屯的那个庄不董了。

他现在是一个二十一岁的、没有工作、没有学历、有犯罪记录、刚被判了缓刑的穷光蛋。他的全部身家,就是口袋里庄母给他的两百块钱——那还是她这个月省下来的生活费。

两百块。

在这个世界里,两百块能什么?他查过那个叫“手机”的东西——一碗面十五块,一件外套一百多块,坐一次公交车两块。两百块,吃十几碗面就没了。

庄毅站在那间仄的廉租房里,第一次真正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有多糟糕。

不是那种“老子要倒霉了”的意识,而是一种更具体的、更现实的、像冷水浇头一样的意识——他是一个穷人。一个彻头彻尾的、连狗窝都住不起的穷人。

不,他连“穷人”都算不上。穷人至少还有个身份,他算什么?他连户口本上的名字都不是他的——虽然法律上是他的,但他总觉得那不是他。他就像一个偷了别人身份的小偷,住着别人的房子,花着别人的钱,用着别人的名字。

这种感觉糟透了。

更糟的是,他没有办法改变。

至少现在还没有。

第五天早上,庄母去上班之后,庄毅做了一个决定——他要把这个狗窝收拾一下。

不是因为他喜欢收拾,而是因为他实在待不下去了。这个屋子太乱了,乱到让他心烦。庄母每天早出晚归,回来已经累得直不起腰,本没有精力收拾。庄毅自己又躺了这么多天,不是躺着就是坐着发呆,从来没有动过手。

现在他决定动手了。

他先是从床上爬起来,把被子叠好——叠得歪歪扭扭的,但他尽力了。然后把桌上的碗筷收到厨房,用洗洁精洗净,放在碗架上沥水。再把地上散落的鞋子摆整齐,把茶几上的杂物归拢到一个纸盒里。

这些简单的活计,他做得很慢,因为不熟练。上辈子他从没过这些活——做饭、洗碗、扫地、叠被子,那是女人和下人的事。他是庄不董,是柳河屯的天,是活阎王,他怎么能这种低三下四的活?

可现在,没人伺候他了。

他也不再是活阎王了。

他蹲在地上,用一块旧抹布擦着地板。地板是水泥的,有很多裂缝和坑洼,缝隙里积着几十年的灰尘和油垢,怎么擦都擦不净。他用力地搓,搓得手指发红,搓得那块抹布变成了黑色。

他一边擦,一边在心里骂自己。

上辈子你烧人家的房子,这辈子你擦自家的地板。活该。

擦完客厅,他又去擦厨房。厨房的地板更脏,油渍和污垢混在一起,粘鞋底。庄毅蹲在那里,一点一点地抠,用洗洁精、用钢丝球、用指甲抠。那些油垢像是长在地板上的,怎么都弄不净。

他抠了半个小时,只清理出一小块。

庄毅停下来,喘了口气。他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蹲太久腹部会不舒服。他站起来,擦了擦额头的汗,看着那块只清理了一小片的厨房地板。

他突然很想笑。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七百年前,他是汴京城外横行乡里的恶霸;七百年后,他蹲在廉租房的厨房地板上,用钢丝球抠油垢。

这是吗?

如果是,这也太轻了。他上辈子做的那些事,别说擦一辈子地板,就是擦十辈子地板也还不清。

他蹲下来,继续抠。

一直抠到中午,他才把厨房地板勉强弄得像点样子。不是净了,只是不那么恶心了。

他洗了手,从冰箱里拿出两个鸡蛋,一碗剩饭,打算给自己做个蛋炒饭。

打开燃气灶的时候,他还是有些紧张。这个火不用钻木,不用打火石,一拧就着,又快又猛,第一次用的时候差点把他眉毛烧了。现在他已经习惯了,但每次拧开的时候,还是会愣一下——这个世界的东西,太方便了。

方便到他觉得自己像一个原始人,突然被扔进了未来。

他打了两个鸡蛋,搅匀,倒油,下蛋,下饭,翻炒。动作还是不熟练,鸡蛋炒老了,饭粘锅了,盐放多了。但总算熟了。

他盛了一碗,坐在餐桌前,一个人吃。

蛋炒饭太咸了,咸得他喝了两杯水。但他还是吃完了。因为不吃倒掉就是浪费,浪费就是可耻。他以前不觉得浪费有什么问题,吃不完就倒掉,喝不完就泼掉,反正他的东西多的是。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的每一粒米、每一菜、每一个鸡蛋,都是庄母起早贪黑挣来的。

他吃完了,洗了碗,接着收拾。

下午他把衣柜也整理了一下。庄母的衣服不多,每一件都洗得发白,有的还打了补丁。他的衣服也不多,大部分都是深色的——黑色的卫衣、深蓝色的外套、灰色的裤子。没有一件是有牌子的,有些连标签都没有,大概是从批发市场买的。

他把庄母的衣服叠好,整整齐齐地码在衣柜的一边。把自己的衣服挂在另一边。然后他看到了衣柜最里面的一团东西。

是一包衣服,用塑料袋包着,塞在角落里的。

他把它拽出来,解开塑料袋,一股霉味冲出来。

里面是一件夹克、一条牛仔裤、一双运动鞋。夹克是黑色的,上面有白色的字母图案,看起来像是被什么东西溅到了,留下了一些洗不掉的痕迹。牛仔裤的膝盖处破了两个洞,不是故意做旧的那种破,是真正磨破的那种。运动鞋的鞋底快磨平了,鞋面上有好几处划痕。

庄毅拿着这些衣服,愣了愣。

这些大概是在医院里那个“庄毅”穿的衣服。打架那天穿的。上面还有血迹,虽然洗过了,但有些地方还能看到淡褐色的痕迹。

庄毅拿着那件夹克,翻过来看了看。

领口内侧,有一个标签,上面写着尺码和洗涤说明。标签下面,用圆珠笔歪歪扭扭地写着三个字——“庄小毅”。

那是庄毅自己写的,还是别人写的?他不知道。但那个“小”字让他心里一动。小毅。大概是他小时候别人这么叫他的。大了以后,就没人叫他“小毅”了,都叫他“庄毅”,或者“那个混子”。

庄毅把那件夹克叠好,放回了塑料袋里。

他没有扔掉。不是因为舍不得,而是觉得这些衣服是庄毅的遗物。虽然庄毅没有死——他的身体还活着——但那个曾经穿着这些衣服的人,已经不存在了。他被庄不董取代了。

这些衣服,是那个人留在世上仅存的东西之一。

庄毅把塑料袋又塞回了衣柜的最里面。

下午四点多,庄母提前回来了。

她一进门就愣住了。

屋子变样了。地板擦过了,虽然没擦净但比之前清爽多了。桌子上的东西摆整齐了,杂物收进了纸盒里,窗帘拉开了一扇,阳光照进来,连那股霉味都淡了一些。

庄母站在门口,看了一圈,目光最后落在庄毅身上。

他正坐在餐桌前,手里拿着那个旧手机,笨拙地在查什么东西。听到动静,抬起头,看了庄母一眼。

“下班了?”他说。

庄母没有回答。她走进来,看了看桌子,看了看地板,看了看衣柜,最后走进厨房,看到了那个被庄毅抠了半天的地板。

她站在厨房门口,沉默了很久。

“妈,”庄毅在身后叫她,“你吃饭了没?我给你留了饭。蛋炒饭,可能有点咸。”

庄母转过身,看着他。

她的眼睛又开始泛红了。

“又哭,”庄毅皱了皱眉,“你怎么老哭?”

“妈没哭,”庄母用手背擦了擦眼睛,笑了,“妈就是……觉得咱家亮了。”

庄毅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亮了。

他环顾四周,这个屋子还是那个屋子——墙还是灰的,地板还是破的,家具还是旧的。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变化。

但庄母说它亮了。

她说的是心里的亮。

庄毅没有再说什么。他走到厨房,把留的那碗蛋炒饭从锅里盛出来,端到餐桌上。

“你先吃,凉了更咸。”

庄母坐下来,拿起筷子,吃了一口。

“咸了。”她说。

“我说了嘛,咸了。”

“好吃。”她又说。

庄毅知道不好吃。但他没有反驳。他在庄母对面坐下来,看着她吃那碗咸得齁嗓子的蛋炒饭。她吃得很慢,很小口,像是在细嚼慢咽什么珍贵的东西。

窗外,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城市的灯光一盏一盏地亮起。

庄毅看着那些灯光,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妈。”

“嗯?”

“对面三楼那个炒菜的女人,每天几点开始炒?”

庄母愣了一下,抬起头看着他。

“你怎么知道对面三楼有人炒菜?”

庄毅也愣了一下。他说漏嘴了。他总不能说,他每天下午都坐在窗前看外面的世界,看对面的住户做饭、吃饭、看电视、哄孩子睡觉。这些事情在他看来太新鲜了,新鲜到他怎么看都看不腻。

“我看到过,”他说,“窗户开着的时候看到的。”

庄母没有多想,低头继续吃饭。

“大概五点半吧,”她说,“那家的女的下班早,回来就做饭。”

“她炒菜的时候总是先把葱姜蒜爆香,那个味道我在这里都能闻到。”庄毅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淡,但眼神里有种不一样的东西。

庄母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似乎有些意外。她发现儿子最近变得不太一样了——他开始注意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了。以前的庄毅从不关心这些,他关心的是酒吧、打架、谁惹了他、谁欠了他的钱。现在的庄毅,会蹲在地上抠油垢,会问她“对面三楼那个炒菜的女人几点开始炒”。

她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难过。

高兴的是,儿子好像变了。难过的也是,儿子好像变了。她说不清楚为什么“变了”也会让人难过,也许是心疼他变得太快了,快到她觉得自己错过了什么。

“小毅,”她放下筷子,看着他,“你真的变了好多。”

庄毅的目光从窗外收回来,落在庄母脸上。

“脑子被打坏了嘛,”他说,“医生说脑子受伤有时候会改变一个人的性格。”

这是最好的解释。不用解释穿越,不用解释前世今生,不用解释他为什么连冰箱都不会用。一切都是“脑子被打坏了”的锅。

庄母点了点头,不知道信了没有。

但不管信不信,她都接受了。

因为接受比质疑容易。接受意味着她不需要去想那些她无法理解的事情,只需要看到——她的儿子在擦地板,在叠被子,在给她做蛋炒饭,在问“对面三楼那个炒菜的女人几点开始炒”。

这就够了。她不需要知道为什么。

吃完饭,庄母去洗碗,庄毅坐在餐桌前继续研究那个旧手机。他在查“找工作”的信息——怎么找、去哪儿找、需要什么条件。

查着查着,他的眉头皱了起来。

网上说,找工作需要简历。简历需要写学历、工作经历、技能。庄毅的学历是“高中肄业”,工作经历是“快递点了一个月”,技能是“无”。

网上还说,很多公司会做背景调查。有犯罪记录的人,很多工作都不能做。

庄毅把手机放下,靠在椅背上,看着天花板。

那块水渍还在,形状还是一头卧着的牛。

出路在哪里?

他不知道。

但他知道,他必须找到。不是为了他自己,是为了那个正在厨房里洗碗的女人——那个觉得屋子“亮”了的女人,那个吃了咸得齁嗓子的蛋炒饭还说了“好吃”的女人。

他不能让她再住在这个狗窝里了。

他不能让她再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旧棉袄过冬了。

他不能让她再在工厂的流水线上站十二个小时,回到家里连腰都直不起来了。

他要让她过上好子。

这是他欠她的。不是庄不董欠的,是庄毅欠的。这个叫庄毅的混账东西,欠了他娘二十一年的好子。

现在,他来还。

庄毅重新拿起手机,继续查。

这一次,他查的不是“找工作”,而是另一个词——“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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