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炽年之约》是溫淳的豪门总裁力作,沈砚辞温若清的角色设计独具匠心,全篇都是看点,很多人被里面的主角沈砚辞温若清所吸引,目前这本书写了112396字,这部不可多得的精彩佳作绝对值得你花时间细细品味。
炽年之约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清晨六点,京城还在沉睡。
沈砚辞已经醒了。
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无论前一晚几点睡,清晨六点准时睁眼,不需要闹钟。父亲沈怀远说过,成功是一种惯性,而自律是唯一的燃料。
但今天早晨,他没有像往常一样立刻起身洗漱、查看邮件、安排程。
他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那盏极简主义的吊灯,脑子里一片空白。
不对。
不是空白。
是一种懒洋洋的、餍足的、不想被任何人打扰的舒适感。
他翻了个身,将脸埋进枕头里。枕套是真丝的,凉丝丝地贴着皮肤,触感细腻得像水。昨晚没有洗掉的发胶让头发有些微的僵硬,几缕碎发翘起来,扫过鼻尖,痒痒的。
他闭着眼,嘴角慢慢翘起来。
没人看得见。
在这个六百平米的私域空间里,没有林安的汇报,没有董事会的质询,没有记者的镜头,没有豪门千金们黏腻的目光。
只有他自己。
和最真实的、不必对任何人交代的愉悦。
沈砚辞从床上坐起来,真丝睡衣的领口滑落,露出一整片肩头和锁骨。他没有拉好,就那么敞着,赤脚下床,踩着柔软的地毯走到落地窗前。
窗帘没有拉严实,一道晨光从缝隙里挤进来,落在他身上。
他站在光里,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身体。
镜面般的玻璃上映出一个修长的轮廓——肩线舒展,锁骨精致,腰身窄得过分,臀部却有一个流畅而饱满的弧度。真丝睡衣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欲遮还休,比什么都更惹眼。
沈砚辞抬手将额前的头发往后拢,露出整张脸。
晨光熹微中,那张脸几乎不真实。
他的五官有一种奇特的矛盾感——骨相凌厉,皮相却柔软。颧骨略高,下颌线清晰如刀裁,这是男性骨骼带来的力量感;但覆盖其上的皮肤白皙细腻,嘴唇饱满,眼尾微微上挑,又是全然 feminine 的柔媚。
这种矛盾,让他的美带有一种攻击性。
不是温柔的、毫无防备的美,而是让你看一眼就移不开视线、再看一眼就觉得危险的美。
沈砚辞盯着镜中的自己,眼神不是审视,不是挑剔,而是一种坦然的、甚至带着几分自恋的欣赏。
他喜欢自己完美妖娆身体。
不是那种肤浅的自恋,而是一种清醒的、笃定的自我认同。他知道自己好看,知道这副皮囊是天赐的礼物,他不打算假装谦虚,也不打算为此感到羞耻。
他甚至享受这种“被观看”的感觉——只不过,是在他允许的范围之内。
那些豪门千金们痴迷的目光,那些太太们意味深长的窃窃私语,那些杂志封面上的特写照片,那些社交媒体上动辄百万点赞的评论区……
他都看在眼里。
并且,他喜欢。
不是喜欢那些女人,而是喜欢“被喜欢”这件事本身。喜欢那种被人注视、被人渴望、被人反复咀嚼和谈论的感觉。
这让他觉得自己是活的。
不是沈氏集团那个冰冷高效的 logo,不是沈怀远那个必须完美的儿子,而是一个真实的、有血有肉的、让人想要靠近的人。
当然,他永远不会承认这一点。
让世人知道的沈砚辞,是那个对一切追捧都无动于衷、冷漠到近乎无情的玉面阎王。
而真正的沈砚辞,此刻正站在晨光里,微微侧身,欣赏着自己腰臀之间那道流畅的曲线。
他伸出手,从锁骨开始,缓缓往下抚摸。
指尖划过口的皮肤,划过肋骨的轮廓,划过腰侧最细的那一处,最后停在髋骨的位置。睡衣的腰带松松系着,他的手指勾住腰带一端,轻轻一拉,丝绸散开,露出平坦的小腹和清晰的人鱼线。
他的身体线条是长期自律的结果。
不追求夸张的肌肉维度,而是强调延展和流畅。每周四次普拉提,两次游泳,一次瑜伽。他不举铁,不追求倒三角的男性化体型,而是用一种近乎女性的方式塑造自己的身体——修长,柔软,有力量但不显粗壮。
他喜欢这样的自己。
喜欢晨光落在皮肤上的触感,喜欢真丝滑过身体的微凉,喜欢镜中那个介于男女之间的、暧昧而妖冶的轮廓。
沈砚辞走到衣帽间,指纹解锁,右侧的柜门缓缓打开。
他没有急着选衣服,而是先走到梳妆台前坐下,看着镜子里还带着睡意的脸。
素颜的沈砚辞,其实更好看。
不是那种精致的、无懈可击的好看,而是一种带着生活痕迹的、真实的好看。眼下有淡淡的青黑,嘴唇是没有血色的浅粉,头发乱糟糟地翘着,整个人像一朵还没完全展开的花苞。
他对着镜子笑了。
然后开始化妆。
和昨晚不同,今天他不打算出门,不需要那种“戴上眼镜的斯文感”。今天他想画一个让自己开心的妆,不需要取悦任何人,甚至不需要被任何人看见。
粉底依然轻薄,但他在颧骨处多扫了一层蜜桃色的腮红,让气色看起来更暖更柔。眼妆比昨晚浓了一些——他用浅金色打底,眼尾晕染了一层粉棕色,眼线拉长了一点,微微上挑,眼尾画了一颗小小的泪痣。
假睫毛他没有贴,只是用睫毛膏仔细刷了两遍,分明,卷翘得像小扇子。
眉毛维持了弯月形,但比昨晚更细了一点,弧度更明显,显得温柔而精致。
最后是口红。
今天不用正红色了。
他打开口红架,手指在一排排色号上滑过,最后抽出一支豆沙色的哑光唇釉。颜色温柔内敛,像深秋的玫瑰花瓣被晨露打湿,低调却有质感。
涂完后他用指腹轻轻晕开唇线边缘,制造出一种“刚接完吻”的模糊感。
唇妆完成,他对着镜子抿了抿嘴,满意地点点头。
然后是穿搭。
今天他想穿得更女人一些。
他从衣架上取下一件燕麦色的针织开衫,面料是羊绒混纺,触感像婴儿的皮肤一样柔软。开衫的版型宽松,长度刚好盖过臀部,V领开得恰到好处,露出锁骨和一小截口。
内搭他选了一件蕾丝边的吊带背心,颜色是比开衫深一度的茶色。蕾丝的花纹很细,不张扬,只有凑近了才能看清精致的纹路。吊带很细,搭在肩膀上,将肩颈线条衬托得更加纤秀。
下装是一条米白色的高腰阔腿裤,面料垂坠感极好,走起路来裤脚轻轻摆动,像流动的牛。高腰设计将腰线提到了下,视觉上拉长了腿部比例,让他原本就修长的双腿显得更加惊人。
腰间他用了一条细皮带束住,皮带的扣是一个小小的金色圆环,精致而不夸张。
脚上踩了一双白色的羊皮拖鞋,鞋面上有一个小小的蝴蝶结装饰,软底的,走起路来没有声音。
整体是茶色系的同色搭配,从燕麦到米白到白,深浅交织,温柔得不像话。针织的柔软、蕾丝的精致、阔腿裤的垂坠感,三种材质叠加出丰富的层次,却因为色系的统一而不显得杂乱。
沈砚辞站在落地镜前,歪着头看了看自己。
针织开衫的V领露出一片白皙的口,蕾丝吊带的边缘若隐若现。阔腿裤将他的双腿拉得又长又直,腰带束出的腰身窄得让人想要伸手环住。白色的拖鞋露出脚踝和脚背,纤细的踝骨上有一颗小小的痣。
他抬手拢了拢头发,短发柔顺地垂在耳侧,露出一截耳垂和上面那对小小的珍珠耳钉。珍珠不大,但光泽极好,和整体温柔的色调完美呼应。
脖子上还是那条细细的锁骨链,星星坠子落在锁骨的凹陷处,随着呼吸微微起伏。
妆容是温柔挂的,穿搭是松弛慵懒的,但整个人站在那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妖冶。
不是张扬的、外放的妖冶。
而是一种骨子里的、从内而外散发出来的妖。像一杯温度刚好的热可可,你以为它是甜的、无害的,喝下去才发现里面掺了烈酒,后劲大得让人头晕。
沈砚辞对着镜子转了个圈,阔腿裤的裤脚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
他喜欢看自己穿女装的样子。
不是因为想成为女人——他对自己男性的身份没有任何不满或排斥。在商场上是伐果断的沈总,在私下里是享受女装的自己,这两种身份在他心里并不矛盾。
他只是觉得,穿上女装的自己,更完整。
西装革履的沈砚辞,是沈氏集团的产品,是豪门圈子的谈资,是父亲精心打磨的作品。他完美、冰冷、无懈可击,但也因此显得虚假。
而换上女装的沈砚辞,有瑕疵,有破绽,有温度。
他会因为涂错口红而懊恼地皱眉,会因为搭配不满意而把整套衣服换掉,会因为镜子里那个好看的“自己”而忍不住露出满足的微笑。
这些情绪,是“沈总”永远不会有的。
他走出衣帽间,赤脚踩在地毯上,手里端着一杯温水,走到落地窗前。
京城的天已经完全亮了。远处的写字楼玻璃幕墙反射着金色的阳光,街道上的车流开始密集起来,这座城市正在苏醒。
沈砚辞靠在窗边,沐浴在晨光里,整个人笼在一层柔软的光晕中。
温水从喉咙滑下去,温热的感觉蔓延到四肢。他微微仰起头,闭着眼感受阳光落在脸上的温度,睫毛在颧骨处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
燕麦色的针织开衫被风吹起一角,露出腰间那一截被高腰阔腿裤束出的、窄得不讲道理的腰身。
他想起昨晚。
想起温若清靠在露台栏杆上的样子,墨绿色的丝绒长裙,指尖的烟雾,转过脸来看他时的那个表情——淡淡的,不咸不淡的,像是在看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
沈砚辞睁开眼睛,嘴角慢慢地、慢慢地弯起来。
那个笑容里有自恋,有玩味,有一种猎物终于遇到了猎手的、危险的心动。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温柔色的针织衫,蕾丝吊带若隐若现,高腰阔腿裤拉出的逆天比例,珍珠耳钉在晨光中泛着柔和的光。
他的睫毛颤了颤,伸出手指,轻轻摸了摸锁骨链上的星星坠子。
“下周六。”他低低地说,声音里带着一种不自知的蛊惑。
沈砚辞端起水杯,又喝了一口温水。
杯壁上印着他浅粉色的唇印,和豆沙色的唇釉痕迹叠在一起,像一个暧昧的签名。
他将杯子举到眼前,看着那两个唇印,忽然笑起来。
笑得眉眼弯弯,镜面般的眼珠里映着整座京城的晨光。
而他在那一片金光里,美得像一个精心编织的、不真实的梦。
只属于他自己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