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历史古代小说迷必备!随风奔跑的人的《风雪藏归人》堪称经典,岳云义岳凌霜的命运让人牵挂,小说的主人公是岳云义岳凌霜,这本历史古代小说目前处于完结状态,绝对不容错过,喜欢看的朋友们速来。
风雪藏归人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第一章:边关烽火起
承安十五年,秋。
雁门关外的草黄了。
不是那种慢慢枯黄的颜色,是一夜北风过后,漫山遍野像被火烧过似的焦黄。牧人赶着瘦骨嶙峋的羊群往南退,退一步,草原上的狼就进一步。有人说,狼群今年特别多,多得不正常。
更不正常的,是商队。
每月初五从关外回来的茶马商队,这个月没到。十五也没到。到了二十五那天,关上的守军终于看见远处扬起烟尘——不是商队的旗帜,是秃鹫。
三十二具尸体,在戈壁上摆成一个圈。
准确地说,是摆成了一个狼头。
头颅全部朝向南方,对着雁门关。每一个死者的口都被利刃剖开,取走了心脏。这是草原萨满最古老的诅咒仪式,上一次出现,还是四十年前——那一年,蛮族大汗冒屠了整整一城的汉民,把头颅堆成了一座白塔。
雁门校尉陈横站在尸体圈中央,握刀的手在抖。
不是害怕。他在边关待了二十二年,跟着岳大将军打过十三次大战,亲手砍下的蛮族人头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他发抖,是因为他知道这个图案意味着什么。
狼头向南。这是战书。
“快马,”他的声音像是从喉咙深处刮出来的,“八百里加急,送京城。”
十匹快马从雁门关驰出,朝着南方的京城狂奔。
九匹被拦在了半路。
拦路的是一道道盖着中枢大印的文书——“边关妄报军情,着原路退回。”驿站的人客客气气地把信使请下马,递上热水和粮,然后笑眯眯地把急报锁进了柜子里。
只有一匹快马绕过了驿站,换了三次马,跑死了两匹,在第七天深夜抵达了京城。
但那个浑身是血的信使连皇城的门都没进去。他被兵部的人架走,塞进了一间没有窗户的屋子里。兵部侍郎周怀仁亲自来见他,拍着他的肩膀说:“辛苦了,先歇着。圣上龙体欠安,明再奏。”
然后就没有明了。
信使再也没有出来。
同一时刻,太液池畔灯火通明。
皇帝李昭正在赏鹿。
那是一头通体雪白的雄鹿,角上系着红绸,被几个太监牵着在湖边散步。白鹿极少见,据说五百年才出一头,是天下太平的祥瑞之兆。
“陛下请看,它吃草的样子都透着一股仙气。”说话的人站在皇帝身侧半步,身形修长,面容清癯,颔下三缕长须,穿着一件不起眼的青色常服——但若仔细看那料子,是蜀中进贡的云锦,一寸一金。
此人姓赵,名无忌,官职是中书令,但朝野上下都叫他另一个名字:赵半朝。
意思是,半个朝堂都是他的人。
二十七岁的皇帝李昭歪在软榻上,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拿着葡萄往嘴里送。他穿着一件明黄色的便袍,头发只用一玉簪随意束起,几缕碎发垂在额前。相貌倒是不差,甚至可以说颇为俊朗,但眉宇之间总透着一股说不上来的倦怠——不是身体上的疲惫,是那种什么事都提不起劲的懒散。
“确实好看,”李昭嚼着葡萄,含混不清地说,“比上回那个白乌龟有意思。”
赵无忌笑了笑:“陛下记得那白乌龟?”
“怎么不记得,你说那是千年灵物,结果养了三天就死了。朕还伤心了好一阵。”
“那是臣的罪过。”赵无忌欠了欠身,语调平稳得像一潭死水,“这回的白鹿是臣亲自派人从终南山捕获的,挑了最好的驯鹿师,一路上换了三次车,保证万无一失。”
李昭摆摆手:“行了行了,赵先生办事,朕向来放心。”
他叫的是“赵先生”,不是“赵卿家”。这是从幼年时就养成的习惯。当年李昭十二岁登基,先帝留下的顾命大臣里,赵无忌排在最末,却是最会哄孩子的那个。别人讲经筵讲的是帝王之术、治国之道,赵无忌讲的是神话故事、奇闻异志。李昭不爱读书,赵无忌就说“圣上天生睿智,何须被那些腐儒的条条框框束缚”。李昭不爱上朝,赵无忌就说“天下太平,陛下安坐垂拱即可,琐事让臣等去办”。
十五年了,琐事确实都让赵无忌办了。
朝堂六部,除了刑部还有一个老尚书不肯低头,其余五部的主官全是赵无忌的人。地方上的节度使、观察使,一半出自赵无忌门下。御史台的那些言官,更是一个个像被掐住了脖子的鸡,该叫的时候叫,不该叫的时候一声不吭。
至于兵权——岳山告老还乡之后,北境三十万大军的统兵权被一分为三。赵无忌的外甥刘敬业得了十万,驻守河东;皇帝的舅舅、太后一族的李文方得了十万,驻守幽州;剩下十万分散在各地,互不统属,谁也调动不了谁。
兵者,凶器也。但赵无忌觉得,兵器还是分散了放着比较安全。
“陛下,”一个声音从旁边小心翼翼地传来,“臣有边关军情奏报。”
说话的是兵部侍郎周怀仁,四十来岁,白白胖胖,笑起来像个弥勒佛。他是赵无忌一手提拔起来的,最大的优点就是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
李昭看都没看他:“什么军情?”
周怀仁瞄了一眼赵无忌,见对方微微颔首,才开口:“雁门关陈校尉送来急报,说关外发现蛮族异动,可能——”
“又来了,”李昭叹了口气,把一颗葡萄核吐到湖里,“年年秋天都说蛮族异动,蛮族难道不过冬吗?他们不用存粮食吗?上次那个谁,叫什么来着,也说蛮族要打过来了,结果呢?”
“结果蛮族派人来献了三百匹马。”赵无忌淡淡接了一句。
“对对对,”李昭笑了,“还献了一柄什么刀,说是祖传的。朕赏了他们使臣一千两银子,那使臣当场就哭了。蛮族嘛,穷得很,闹一闹就是为了要点赏赐,给点东西就打发了。”
周怀仁堆着笑说:“陛下圣明。不过今年确实有些不寻常,陈横在急报中说——”
“周侍郎,”赵无忌打断了他,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钉子一样扎进空气里,“陛下已经说了,蛮族不足为虑。你还有什么要奏的?”
周怀仁立刻收声,躬身退后一步:“臣多嘴了,臣告退。”
他转身走的时候,后背的衣服已经湿透了。
不是因为怕皇帝,是因为赵无忌看他的那一眼里,有一种比警告更可怕的东西——提醒。
提醒他,雁门关那个信使还在他手里,要处置净。
李昭浑然不觉,已经起身去逗那头白鹿了。他蹲下来,伸手摸了摸鹿角,白鹿温顺地低下头,用鼻子拱他的手掌。
“赵先生,”他忽然开口,语气随意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岳山还活着吗?”
赵无忌的眼皮跳了一下。
“回陛下,岳老将军身体硬朗,去年还听说他在乡间教人射箭。”
“哦。”李昭沉默了一会儿,摸了摸白鹿的脖子,“朕有时候在想,当年是不是做得太急了。岳家几代人都在边关打仗,要是真有什么不臣之心,何必等到那时候。”
赵无忌走上前,站在皇帝身后一步远的地方,声音放得很轻很柔:“陛下宅心仁厚,这是天下人的福气。不过当年那件事,臣至今想起来都觉得后怕。岳山手握三十万大军,先帝尸骨未寒,他就上书要‘一鼓作气彻底荡平蛮族’——陛下想想,仗打完了,他手里那三十万大军交给谁?封无可封的时候,又该怎么办?”
李昭没说话。
“臣不是疑心岳山,臣是替大乾的江山社稷着想。”赵无忌的语气愈发恳切,“况且臣也没有亏待岳家。岳山告老,朝廷赐了三千两黄金、良田百顷,三代之内衣食无忧。他几个旧部也都安排了情闲体面的差事。陛下对岳家,可谓仁至义尽。”
“你说得对,”李昭站起身,拍了拍膝盖上的草屑,“朕就是随便问问。”
他回头看了一眼那头白鹿,忽然笑了:“给它起个名字吧,叫‘太平’。太平鹿,配太平世,挺好。”
赵无忌躬身:“陛下圣明。”
他直起身的时候,湖面上吹来一阵风,吹皱了一池秋水,也吹动了岸边柳树的枯枝。
枯枝断裂的声音,细碎而清脆,像骨头。
河东郡,岳家庄。
天还没亮,院子里就响起了劈柴的声音。
岳山坐在院子当中,一件灰布短褐,袖子卷到手肘,露出一双青筋虬结的手臂。他手里握着一把斧头,面前的木桩上竖着一截碗口粗的榆木。一斧下去,榆木齐整整地裂成两半,切口光滑得像刨子推过。
六十二岁的人了,手还稳得像二十岁。
“祖父,吃饭了。”
一个少女端着食盒从灶房出来,十六七岁的年纪,身量已经长成,眉目如画却自有一股英气。她穿着一件月白色的交领襦裙,外罩一件半旧的青色比甲,步伐沉稳,腰背挺直,像是骨头里灌了铁。
这是岳山的长孙女,岳凌霜。
岳山一共有两个孙女。凌霜是亲生的,岳山长子岳云铮的遗腹女。她出生那天,边关传来岳云铮战死的消息,岳山赶回来见了她第一面,给孩子取名“凌霜”——取意“凌霜傲雪”,希望她像边关的白桦一样,再冷的风也折不弯。
凌霜没有让祖父失望。她五岁开蒙,七岁能诵《孙子兵法》,九岁跟着岳山学骑射,十二岁已经能把岳家枪法从头到尾练一遍。文能写一手好字,武能开一石硬弓,岳家庄方圆百里的人提起“岳家大小姐”,没有不竖大拇指的。
“姐,你走慢点,食盒沉不沉?我帮你端!”
另一个声音从后面追上来,像一串铃铛似的蹦进了院子。
岳凌烟。
她比凌霜小两岁,今年十五,个头倒是快赶上姐姐了,但身量还没长开,瘦瘦的,像一还没抽穗的麦苗。一张小圆脸上嵌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鼻梁上几粒淡淡的雀斑,笑起来露出一对小虎牙。
凌烟不是岳家的血脉。
十二年前,岳山率军北伐蛮族,在一场血战后打扫战场,听见一个婴儿的哭声从一辆被遗弃的牛车底下传来。那是一个女婴,被一块破羊皮裹着,脸上糊满了血和泥,但哭声大得像要把天喊破。岳山把她从车底下捞出来,女婴立刻不哭了,伸出两只脏兮兮的小手死死攥住他的手指头,怎么都不肯松开。
岳山抱着她骑了整整七天的马,女婴就乖乖地窝在他怀里,饿了就哼两声,吃饱了就睡。老将军对着这个来历不明的孩子看了又看,最后说了一句:“跟我姓岳吧,叫凌烟。”
岳凌烟。
她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是还是蛮族,岳山也从来不提。但从那天起,她就是岳家的人。岳山给她喝最好的羊,给她做最小的皮靴,教她骑马的时候,把她放在马鞍前面,一手扶着缰绳一手搂着她,生怕她摔了。
凌烟打小就野。别的小姑娘学绣花,她学磨刀。别的小姑娘怕虫子,她敢徒手抓蛇。岳山教凌霜射箭,她跟在后面偷学;岳山教凌霜枪法,她躲在墙头上看。看了几遍就敢上手,上手就有模有样。
有一次岳山考校两个孙女,让她们各射十箭。凌霜九箭中靶,箭箭都在红心附近。凌烟七箭中靶,但有两箭射穿了靶子——因为她的弓拉得太满,箭杆比寻常的粗了一号,是她自己偷偷削的。
岳山看了半天,憋出一句:“你就不怕把弓拉断了?”
凌烟笑嘻嘻地说:“断了就换一呗,咱家不是有的是弓吗?”
岳凌霜这时候已经走到院子中央,把食盒放在石桌上,回头瞪了妹妹一眼:“让你拿个食盒都能唠叨一路,快过来吃饭。”
“来了来了。”凌烟蹦过来,一屁股坐在石凳上,抓起一个馒头就往嘴里塞,腮帮子鼓得像只仓鼠。
岳山放下斧头,走过来坐下,看了两个孙女一眼。凌霜端端正正地坐着,一小口一小口喝粥,脊背始终挺得笔直。凌烟则把馒头掰成两半,夹了一筷子咸菜,吃得满手是油。
“凌烟,”岳山说。
“嗯?”凌烟抬起头,嘴边沾着馒头渣。
“你今早又去后院练枪了?”
凌烟的动作停了一下,眼珠子转了转,嘿嘿一笑:“祖父你怎么知道的?”
“枪架上的枪昨晚是七杆,今早我去看,枪头的方向全变了。每杆枪的枪尖都被人摸过,有一杆枪的枪缨上还沾着露水。”岳山端起粥碗,喝了一口,“整个岳家庄,能半夜起来摸枪的,除了你还能有谁?”
凌烟吐了吐舌头:“我睡不着嘛。”
“为什么睡不着?”
凌烟放下馒头,脸上的嬉笑收了几分,压低声音说:“祖父,我昨天跟岳福去集市上卖鸡蛋,听到有人在说边关的事。他们说茶马互市停了,还说蛮族在收铁锅,出价比往年高三倍。我回来跟姐姐说了,姐姐说她也不知道这是真是假,让我别乱传。”
她抬起头,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里忽然没了笑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与年龄不符的认真。
“祖父,蛮族是不是要打过来了?”
院子里安静了一瞬。
岳凌霜端着粥碗的手微微一顿,没有抬头,但耳朵已经竖了起来。
岳山看着凌烟的眼睛,看了片刻,伸手摸了摸她的头。
“吃你的馒头。”他说。
凌烟扁了扁嘴,知道祖父不想说,便不再追问。但她偷偷看了一眼凌霜,姐妹俩交换了一个眼神——凌霜微微摇了摇头,意思是“别急,晚上再说”。
这时候,老仆岳福从院外小跑进来,气喘吁吁。
“老爷,集市上又传来消息了,说是蛮族左贤王的王庭在往南迁,整个部落都在动。”
岳山的眼神骤然沉了下去。
他放下粥碗,站起身,负手望向北方的天际。
岳凌霜也站了起来,走到祖父身边,低声说:“祖父,茶马互市停了,是为了。铁锅涨价,是为了铸兵。王庭南迁,是为了缩短进攻距离。三个信号加在一起,蛮族怕是要南下了。”
岳山转头看着孙女,目光里有一丝惊讶,但更多的是欣慰。
“你什么时候想到的?”
“昨晚。”岳凌霜说,“凌烟跟我说了集市上的消息,我翻了一夜的书。祖父以前教过我,草原部落如果要发动大战,一定会提前做三件事:囤铁、迁帐、封路。这三件事,全对上了。”
岳山沉默了很久。
院子里只剩下风吹树叶的沙沙声。
“凌霜,”他终于开口,“如果蛮族南下,你觉得他们会选哪里作为突破口?”
岳凌霜走到院子角落,蹲下来,用一树枝在地上画了一幅简略的地图。
“祖父你看,雁门关是北境第一要塞,城墙高三丈,守军两万,粮草充足。蛮族如果正面强攻雁门关,就算攻下来也要付出惨重代价。但如果我们看整个防线——”
她的树枝在地图上划出一条弧线。
“雁门关往西三百里,是飞狐峪。这里地势险要,但守军只有三千,而且峪口背后就是一马平川的河东平原。一旦蛮族从飞狐峪突破,三之内就能兵临太原城下。太原一丢,京城就无险可守了。”
岳山盯着地上的地图,眉头越皱越紧。
凌烟也凑过来看,看了一会儿,忽然指着地图上飞狐峪的位置说:“祖父,这里是不是有一条小路可以绕到峪口后面?”
岳山和凌霜同时看向她。
凌烟比划着说:“上次祖父带我去打猎,我们走的那条山路,翻过那个山头,下面不就是飞狐峪的背面吗?我当时还问祖父,说这条路如果让敌人知道了,飞狐峪不就守不住了?祖父你说‘你这孩子,怎么专想这种坏事’。”
岳山的脸色变了。
他确实带凌烟走过那条路。那条路藏在一道山脊后面,极其隐蔽,连当地的猎户都未必知道。但如果蛮族找到了向导,从那条小路绕到飞狐峪后方……
“去拿舆图。”岳山沉声道。
岳凌霜已经跑进了堂屋。岳家的舆图从来不收在库房里,而是挂在堂屋的东墙上,用一块厚布遮着。十五年来,那块布被揭开过无数次——每一次,都是岳凌霜站在舆图前,听祖父讲每一座山、每一条河、每一处关隘的得失。
她揭开布的时候,舆图上积了薄薄一层灰。
祖父已经三个月没给她讲舆图了。
但她没有时间感慨,迅速把舆图卷好,抱到院子里,铺在地上。
岳山蹲下来,手指沿着舆图上的山脉纹路移动,找到了那条小路。他的手指停在那里,一动不动。
“凌霜,你说对了。”他的声音很低,“蛮族如果要南下,飞狐峪就是他们的第一目标。”
“那我们要怎么办?”凌霜问。
岳山没有回答。
他站起身,走到堂屋门口,抬头看着门楣上那块匾额。匾上写着四个大字——“满门忠烈”,是先帝御笔亲题。
阳光照在匾额上,金字熠熠生辉。
岳山站了很久。
然后他转过身,对两个孙女说:“凌霜,去把你父亲和叔叔们的灵位擦一遍。凌烟,去后院把那杆旧枪拿出来,把枪缨换了。”
凌霜一怔:“祖父,您要做什么?”
岳山的目光越过院墙,越过远处的山峦,落在北方的天际线上。那片天空灰蒙蒙的,像一块洗旧了的铅布。
“我在这庄子里待了十五年。”他说,“十五年,够一个孩子长成大人,够一把刀锈成废铁,也够一匹狼养好伤口。”
他攥紧了拳头。
“但有些东西,十五年也磨不掉。”
当天下午,岳凌霜独自去了祠堂。
岳家的祠堂不大,三间青砖瓦房,院子里种着两棵柏树。灵位一共有七个,从岳山的父亲岳镇北开始,到大哥岳川、二哥岳河、三弟岳石,再到长子岳云铮、次子岳云锋。
凌霜跪在蒲团上,一块一块地擦拭灵位。擦到父亲的灵位时,她的手停了一下。
她从未见过父亲。
岳云铮战死的时候,她还在母亲肚子里。母亲生她的时候难产,血流了三天三夜,最后保住了孩子,没能保住自己。是岳山一手把她拉扯大的,又当祖父又当爹又当娘。
凌霜记得自己七岁那年冬天,祖父教她写第一个字,写的是“忠”。她歪歪扭扭地写完,问祖父:“忠是什么意思?”
祖父说:“忠就是,答应别人的事,死也要做到。”
“那岳家答应谁了?”
祖父沉默了很久,说:“答应了这个天下。”
凌霜把父亲的灵位擦净,放回原处。她的手指在“岳云铮”三个字上轻轻摩挲了一下,然后站起来,对着七个灵位深深鞠了一躬。
她没有哭。
岳家的孩子不兴哭。
堂屋门口,凌烟正蹲在地上拆枪缨。
她选的是那杆家传的铁枪,枪杆是白蜡木的,已经发黑,但枪头依然雪亮。旧枪缨已经朽了,一扯就断成几缕。她从怀里掏出一截新红缨——是她自己偷偷攒钱买的,攒了整整三个月。
“你倒是舍得。”身后传来凌霜的声音。
凌烟头也不抬:“这枪是咱岳家的脸面,枪缨都朽了多丢人。再说了,真要上阵敌,枪缨不新不精神。”
凌霜走过来,在妹妹身边蹲下,帮她把红缨捋顺,一圈一圈缠到枪杆上。
姐妹俩就这么安静地坐了一会儿。
“姐,”凌烟忽然开口,“你说祖父会带我们去吗?”
“去哪?”
“边关。”
凌霜的手顿了一下,然后继续缠红缨。
“不知道。”她说。
“我想去。”凌烟说,声音里没有嬉笑,没有撒娇,平静得像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祖父把我从战场上捡回来,这条命是岳家给的。如果岳家又要上战场,我就跟着去。我不怕。”
凌霜抬起头,看着妹妹的眼睛。
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里,有火光。
“你怕不怕?”凌烟反过来问她。
凌霜没有回答。她低下头,把最后一圈红缨缠好,打了一个结结实实的死结。
“走吧,”她站起来,“去看看祖父。”
天色将晚的时候,远处响起了马蹄声。
不是一匹马,是很多匹马,而且骑术极好,马蹄落地的声音密集得像暴雨打芭蕉叶。
岳山站在院子里,手已经握住了斧柄。
岳凌霜从祠堂方向快步走来,右手不自觉地摸向腰间——她没带兵器,但她的目光已经在扫视院子里的每一件可以当作武器的东西。一把靠在墙角的铁锹,几堆在柴房门口的扁担,甚至石桌上那碗还没喝完的粥,在她眼里都成了可以投掷的东西。
凌烟的反应更快。她已经蹿到了后院门口,手里攥着那杆刚换了新缨的铁枪,枪尖朝下藏在小腿后面,脸上还挂着一副天真无邪的笑容,但那双眼睛已经在飞速计算来人的数量和距离。
大门被一脚踹开。
进来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汉子,满脸风尘,铠甲上沾着涸的血迹。他一看见岳山,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声音沙哑得几乎说不出话。
“岳帅!”
岳山认出了他。陈敢,雁门校尉陈横的儿子,也是岳山当年亲手教出来的兵。
凌烟认出了来人,把铁枪往后又藏了藏,但手没有松开。
“起来说话。”岳山一把将陈敢拽起,“你爹呢?”
陈敢的眼眶红了:“岳帅,蛮族左贤王集结了十万骑兵,三内就要叩关。我爹让我冒死突围出来送信。朝廷的八百里加急被拦了,九匹快马都没了消息,我是换了民装、走山路绕过来的。”
他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掏出一封皱巴巴的信,封皮上写着“岳帅亲启”四个字,是陈横的笔迹。
岳山拆开信,就着最后一缕天光看完了。
信上的内容很简单:蛮族这次不是劫掠,是灭国。左贤王联合了草原上所有的部落,连十五岁的孩子和六十岁的老人都被编入了军队。他们准备了三年,粮草充足,铁甲齐备。一旦破关,长驱直入,七可达京城。
信的最后一行字写得很大,墨迹浓重,几乎透穿了纸背——
“大乾可无岳山,边关不可无岳帅。蛮族南下,天下危矣。陈横叩首。”
岳山把信折好,塞进怀里。
他转身走进堂屋,从墙上取下那杆铁枪。
枪入手的一瞬间,他感到一种久违了的熟悉——像是握住了自己的另一只手。
“去取我的甲来。”他说。
岳福已经把甲从库房里搬了出来。那副黑铁甲胄搁在院子中央,在暮色中泛着暗沉的光。皮绳确实朽了,岳福试着绑了一下,绳子就断了。
岳山走过去,蹲下来,一一地把旧皮绳拆掉。
“凌霜。”他头也不抬地喊了一声。
“在。”
“去把厢房里的牛皮绳拿来,最粗的那种。”
“是。”
岳凌霜转身跑向厢房,步伐沉稳,落地无声,每一步都踩在最省力的节奏上——这是岳山教她的,战场上,多余的力气就是多余的命。
“凌烟。”岳山又喊了一声。
“在呢在呢!”凌烟从后院蹦出来,手里还攥着那杆铁枪。
“把枪放下,过来搭手。”
“哦!”
凌烟把枪往墙边一靠,跑过来蹲在岳山另一边。她看见祖父拆皮绳的动作,二话不说就上手帮忙。小姑娘的手指又细又快,几朽绳在她手里像面条一样被轻松拆掉。
岳凌霜抱着牛皮绳回来了,三个人一起动手。岳山穿甲,凌霜递绳,凌烟系扣。
“凌烟,你这个扣系得太松了。”岳凌霜头也不抬地说。
“哪里松了?我系的是双扣,比你的还结实呢。”
“双扣不是这样系的,你看——”
“行了行了,”岳山开口打断姐妹俩,“穿个甲也能吵起来。凌烟的扣没问题,凌霜说的也没错,双扣要压一道反手才牢。凌烟,下次记住。”
凌烟嘿嘿一笑,冲姐姐做了个鬼脸。
凌霜没理她,但嘴角微微翘了一下。
甲胄穿戴完毕。
岳山站起来。
铁甲贴身的瞬间,他觉得自己的脊背又直了。那种感觉很难形容——就像一副被拆散了十五年的骨架,终于重新拼合在了一起。
他拿起铁枪,走到院子中央。
岳凌霜站在他身后左侧,右手已经抄起了靠在墙边的一杆白蜡杆——不是真枪,但在她手里,跟真枪也没区别。
岳凌烟从墙边抄起自己的那杆枪,站到了祖父右侧。小姑娘双手握枪,双脚不丁不八,枪尖微微上挑,那是岳家枪法的起手式。
三个人,三杆枪,在暮色中站成了一条线。
岳山没有回头看她们,但他知道她们在那里。
他微微侧头,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
“跟上了。”
凌霜握紧枪杆:“寸步不离。”
凌烟抿着嘴唇,用力点了点头,雀斑下面的脸颊绷得紧紧的,像一块淬了火的铁。
暮色已经完全沉下去了,天边只剩一抹暗红。远处的天际线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燃烧。
那不是晚霞。
是烽火。
承安十五年,太平了整整十五年的天下人还不知道,那一夜,河东郡一个老人重新穿上了铠甲。
他的身后,站着两个孙女。
一个文韬武略,稳如泰山。
一个身手不凡,烈如野火。
而千里之外的雁门关上,第一支火箭已经射向了夜空。
狼来了。
这一次,是真的。
(第一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