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喜欢他5年搬走第1天,他在我新城市买了房》是一本让人爱不释手的短篇小说,作者“宗程儿”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一个关于陆衍苏念的精彩故事。本书目前已经完结,热爱阅读的你快来加入这场精彩的阅读盛宴吧!
喜欢他5年搬走第1天,他在我新城市买了房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喜欢一个人五年是什么感觉?
就是他让我帮他追别的女生,我说好。
我叫苏念,二十八岁,平面设计师。
搬来杭州的第一天,我拖着行李箱站在出租屋楼下,手机震了一下。
是陆衍发来的定位。
一个杭州的小区。
配了一句话:“我在你新城市买了套房。”
我盯着屏幕看了十秒钟。
然后,关掉了手机。
五年了。
该结束了。
1.
认识陆衍是二十三岁。
公司新来的经理,高,瘦,说话的时候喜欢偏头看人。
第一次见面,他问我借充电线。
“苹果的有吗?”
我翻遍了包,找到一。
他笑了一下:“谢了。”
就这一下。
我喜欢上了。
蠢吧?
我也觉得。
但喜欢这种事,从来不讲道理。
从那天开始,我包里永远多带一苹果充电线。
他加班的时候,我会“顺路”买杯咖啡放在他桌上。
他说喜欢吃糖醋排骨,我练了两个月,练到我妈问我是不是要开饭店。
他感冒的时候,我请了半天假,去药店买药送到他家。
他说:“苏念,你人真好。”
人真好。
这三个字,我听了五年。
公司里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陆衍。
前台小王跟我说:“念姐,你就表白呗,万一人家也喜欢你呢?”
我笑了笑,没说话。
不是没想过。
但每次话到嘴边,他就会很自然地说一句——
“苏念,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朋友。
这个字像一堵墙。
我在墙的这边,他在墙的那边。
我翻不过去。
他也没打算让我翻。
有一年冬天,他发烧到三十九度。
打电话给我。
“苏念,我好像起不来。”
我打车去他家。
给他量体温,喂他吃药,煮粥,换毛巾。
三天。
我在他家沙发上睡了三天。
第四天,他烧退了。
跟我说:“苏念,你真是我的救命恩人。下次请你吃饭。”
下次。
这顿饭到现在都没吃上。
我没在意。
因为第二个月,我阑尾炎进了医院。
动手术的前一天,我给他发了条微信:“我明天做手术,有点害怕。”
他没回。
过了两天,他回了一个字。
“啊。”
然后第二条:“手术做了吗?应该没事吧,现在技术很成熟的。”
我躺在病床上看着这两条消息。
旁边是我自己叫的外卖。
没人来看过我。
我一个人签的手术同意书。
但那时候我跟自己说:他忙,他可能没看到。
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一样,时刻盯着他的消息。
这么一想,就原谅了。
这五年,我原谅了他很多次。
多到我自己都记不清了。
2.
如果只是单方面付出,我可能还能骗自己。
但后来发生的事,连骗都骗不下去了。
第三年,陆衍喜欢上了一个女生。
周佳宜。
市场部的,长头发,笑起来很甜,朋友圈永远是精致的下午茶和好看的自拍。
他喜欢她的事,是他亲口告诉我的。
“苏念,你是女生,你帮我参谋参谋。”
他把手机递给我,屏幕上是一条周佳宜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