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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南窑村的案子结了之后,祁同伟在峰石法庭的子开始有了节奏。

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在院子里用井水洗脸。井水很凉,即使在七月,泼在脸上也激得人一激灵。洗漱完了去街口那家没有招牌的面馆吃早饭——素面一碗,多放辣子。老刘教他的:“峰石这地方湿气重,不吃辣压不住。”他一开始吃不惯,半个月下来,已经能面不改色地把一碗红油素面连汤带水吃净。

七点半到办公室,先把当天要用的案卷整理好,然后去档案室翻一个小时的老档案。这是他给自己定的规矩:每天看至少五份旧案卷,从最早的开始看。半个月下来,他从一九七八年看到了一九八三年。那些发黄的纸页上记录着峰石镇几十年来所有的——谁家牛吃了谁家庄稼、谁家屋檐水滴到谁家院墙上、谁家儿子不养老人、谁家兄弟分家产分不匀。每一份案卷都是一个家庭的历史,合在一起,就是峰石镇的历史。

八点半,王庭长到办公室。祁同伟会把前一天的工作汇报一遍,通常只花三分钟——案件进展、遇到的问题、需要庭长定夺的事项。王庭长听完,通常也只回三句话:一句答复,一句建议,一句提醒。两个人的交流效率极高,老刘说他们说话像打电报。

九点以后,一天的工作正式开始。送达文书、记笔录、接待来访、整理卷宗。没有开庭的子就做调解准备,有调解就去调解室旁听。十二点吃午饭,吃完饭在院子里走两圈,柿子树下站一站。下午继续工作,六点下班。晚饭后看案卷、写笔记、给陈阳写信。

子一天一天地过,像峰石镇那条土路上的车辙,碾得又深又直。

祁同伟开始学当地方言。

不是王庭长要求的,是他自己觉得需要。在南窑村那场调解中,张大柱和李满仓吵架时的对话他能听懂,但张大柱媳妇怯生生问“墙还能走人吗”的时候,他差点没反应过来——“走人”是峰石方言,意思是“过人、通行”,不是“人走掉”。他当时愣了一拍才接上话。这一拍的停顿,让他意识到自己在语言上还有一道坎。

他开始系统地学。每天中午吃完饭,拿一个本子坐在院子里,让老刘教他峰石话。老刘对这个任务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每天教五个词,从最简单的“吃了没”到复杂的“你这个事不好办”——后者在峰石话里至少有三种说法,取决于“不好办”是因为钱、因为人、还是因为天意。

“你这个人,”老刘蹲在柿子树下,嘴里叼着一草茎,“学得挺快。我说实话,以前来的年轻人,没人学过峰石话。”

“为什么?”

“他们觉得待两年就走了,没必要学。”老刘把草茎从嘴里拿出来,弹到地上,“你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你学的都是过子的话。不是工作的话。”老刘看着他,“‘吃了没’、‘今天冷’、‘路不好走’、‘你家娃多大了’——这些话跟办案没关系。但跟人有关。”

祁同伟没有说话。他知道老刘说的是对的。他学峰石话,不是为了在调解室里用,是为了在调解室外面用。在村道上遇见村民的时候、在供销社门口排队的时候、在面馆吃面的时候——在这些地方说一句峰石话,和说一句普通话,效果是不一样的。

半个月后的一天,他去供销社买墨水,用峰石话跟售货员说了一句“麻烦了”。售货员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姐,下意识回了一句峰石话,回了半句才反应过来,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你不是新来的那个法官吗?怎么还会说本地话?”

“学的。”

“学这个吗?”

“好跟你们说话。”

售货员大姐愣了一拍,然后咧嘴笑了。她把墨水装进塑料袋里,又从柜台底下摸出一包饼塞进去。

“送你吃的。”

“不用——”

“拿着。会峰石话的,是自己人。”

祁同伟拿着墨水和那包饼走出供销社,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感觉。一包饼不值几个钱,但“自己人”三个字,在峰石这个地方,比判决书上的公章还有分量。

与此同时,他开始更主动地参与到法庭的常工作中去。

以前他在学校实习的时候,总觉得法院的工作就是开庭、判决、执行。到了峰石才知道,开庭是法院工作中最少的一部分。大部分时间花在了别的地方——送达文书、记笔录、整理卷宗、接待来访。这些事他在学校从来没做过,也没想过要做。但现在他每天早上到办公室,先把走廊扫一遍,然后烧一壶开水,给王庭长泡好茶。

他第一次给王庭长泡茶的时候,用的是自己带来的茶叶——陈阳寄给他的,省城茶叶店买的,纸盒装,上面印着“特级”两个字。王庭长端起来喝了一口,放下,没说话。第二天祁同伟换了供销社买的粗茶,王庭长端起来喝了一口,说了一句:“这茶不贵,但是真。”从那以后祁同伟一直用供销社的粗茶。

老刘后来说,峰石不认“特级”。峰石认“真”。

有一天,老刘忙不过来,把记笔录的任务交给了祁同伟。

“我字写得不好,你字好,你去记。”老刘把钢笔递给他,“王庭长说话快,你记的时候别想着一字不落,抓住意思就行。”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原告说被告欠了他三千块钱,有借条。被告说早还了,但借条没收回。双方各执一词,没有转账记录,没有证人。三千块钱,在峰石不是小数。

王庭长坐在调解室里,听双方各说了十分钟,然后开始问问题。他问的问题和案子本身关系不大——问原告的爹以前是做什么的,问被告的媳妇在不在家,问两家人住在哪个村、隔了多远、以前有没有来往。祁同伟一边记笔录一边在想,这些和借条有什么关系?

问到第三十分钟,王庭长忽然问被告:“你说你把钱还了,是还给谁的?”

“还给他的。”

“在哪还的?”

“在他家门口。”

“几月几号?”

“十一月……二十几号吧,记不清了。”

“大早上还是晚上?”

“晚上。”

“晚上几点?”

“七八点。”

“那天冷吗?”

“冷。冻得手都伸不出来。”

王庭长停下来,端起搪瓷杯喝了一口茶。

“被告说他还钱那天晚上冻得手都伸不出来。老刘,你帮我查一下去年十一月的天气记录。”

老刘愣了一下——他当了二十年书记员,从来没查过天气记录。但他还是应了一声,跑出去翻资料。

十分钟后,老刘回来,手里拿着一张从报纸上撕下来的天气预报简报,念道:“去年十一月二十三号峰石下了入冬头一场雪,气温零下五度到一度。”

王庭长转向被告:“你说那天晚上冻得手都伸不出来。是下雪那天?”

“对!就是下雪那天!”

“你确定?”

“确定!”

王庭长把搪瓷杯放下。他转向原告:“你的借条上写的是十一月二十三号借钱。同一天被告把钱还给你了?”

原告愣住了。借条上的期确实是十一月二十三号。

“他说他在你家门口还的钱。十一月二十三号晚上,下着雪,零下好几度。你会在家门口收三千块钱,当场不写收条也不退借条?”王庭长看着他,“然后转头又拿着借条来?你是觉得我傻,还是觉得你编的故事比我傻?”

调解室里安静了几秒。原告的脸色变了。

最后的结果是原告撤诉。王庭长没深究他是不是在撒谎,只是让他签了撤诉申请。走出调解室的时候,原告低着头走得很快,在院子里绊了一下,差点摔在柿子树上。

祁同伟把笔录整理好,拿给王庭长签字。王庭长看完,签了字,抬头看了他一眼。

“记录记得不错。抓住了重点。”

“是刘哥教我的。”

“老刘能教你记笔录,教不了你抓重点。”王庭长把钢笔帽旋紧,放回桌上,“学校里教过怎么做笔录吗?”

“教过。但教的都是格式。”

“格式不重要。”王庭长说,“笔录不是照相机。笔录是翻译——把当事人说的话,翻译成法庭能用的东西。你翻得准不准,取决于你听不听得懂他说的是什么。”他顿了一下,“你今天听懂了被告说‘冻得手都伸不出来’是什么意思。那不是叫苦,那是在露馅。”

祁同伟点了点头。他想起在档案室里看到的那份天气预报简报,在心里把这个技巧记下了——细节能证明真相,但前提是你要会听。

这天晚上,祁同伟在灯下写信。

从到峰石的第一周开始,他每周给陈阳写一封信。陈阳也是一周一封。两个人像是在用最慢的方式聊天——他的话要走四五天才能到她手里,她的回复也要走四五天才能回来。一来一回,差不多十天。聊一次天要十天,所以他们说的每一句话都经过了筛选。不像打电话那样想到什么说什么,写信只能写真正想说的话。

他写:“最近在学峰石话。今天学会了‘冻得慌’——峰石话里冷不说冷,说‘冻得慌’。我觉得这个词比‘冷’准确。冷是温度,冻得慌是感受。”

他写:“王庭长今天让我独立记了一份笔录。我把整个过程写下来,才发现记笔录的时候脑子里在想什么——不是在想‘记什么’,是在想‘记了以后给谁看’。在学校的时候没想过这个问题。学校教的是怎么记,不是记给谁看。”

他写:“调解的时候,被告说‘冻得手都伸不出来’。后来靠这句话推翻了整个案子。我忽然想起来,你在毕业前问我——‘你的对手是谁?’那时候我说是‘案子对面的人’。现在我觉得不对。对手不是人,是对面人说的话。哪句是真的,哪句是假的,哪句是真假参半的——这些才是对手。”

他写:“这里的子过得很慢,但也很满。我每天能做完的事不多,但每件事都能做完。不像在学校,永远有读不完的书、写不完的论文、准备不完的考试。在这里,案卷看一份算一份,调解做成一件算一件。做完的事就在那里,不会自己变回去。这种感觉很踏实。”

他写完,把信纸折好,放进信封。封口的时候想了想,又在信封背面写了一行小字:“峰石的柿子红了,今年结得比往年多。”

每周二,邮政所的人会来法庭取信。每周五,陈阳的信会到。她的信比他的厚——除了信纸,有时候会夹一篇她发表的文章、一张照片、一片树叶。她不说“我想你”,只说“今天路过学校,梧桐叶开始黄了”;不说“你什么时候回来”,只说“我最近在做一本新书,关于基层司法改革的,等做出来寄给你”。

祁同伟看她的信从来不坐在办公室看。他拿着信走到法庭后面的小山坡上,坐在一棵松树下拆开来看。风从山脊上吹下来,把信纸吹得哗哗响,他用手按住,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看完折好,装进口袋,走回办公室。这个仪式是他在无意中养成的——第一封信他是在办公室拆的,刚看了一个开头,电话就响了,挂完电话再看,刚才的情绪断掉了。从那以后他就去山坡上看信。

看完信,他会坐在山坡上多待一会儿。脚下的山谷里,峰石镇缩成一个小小的方块,房子像火柴盒一样挤在那条土路两边。松涛声从头顶涌过,一浪一浪的,像在替他整理思绪。有时候他会想起省城——想起汉东大学的梧桐道,想起赵其良办公室里那盆从未开过花的君子兰,想起毕业典礼那天陈阳穿着浅蓝色连衣裙坐在第二排左数第三个位置。

这些画面很清晰,但像隔着什么东西在看。像档案室里那些泛黄的案卷——字迹还在,但纸页已经变脆了。

有一天,祁同伟接到了赵其良的信。

这是赵其良第一次给他写信。不是电话,是信。信封是牛皮纸的,上面盖着汉东大学的红戳。祁同伟拆开,里面只有一张信纸,钢笔字,三行。

“同伟:听闻你在峰石做得踏实。有人也在看。记住我对你说过的话,先看再想再动。不必急。”

“有人也在看。”

祁同伟把信折好,放回信封。他知道赵其良说的“有人”不是泛指。是指梁群峰。赵其良在告诉他,他在峰石的表现——不管是好是坏——都在被某种目光注视着。不是鼓励,不是警告,只是提醒。

他把信收进抽屉最里面的那层,压在笔记本下面。

几天后,又有一个案子需要下村。

这次去的是最偏的一个村——石岭村,在峰石镇最北边,要翻两座山。老刘的拖拉机借不到,两个人是走路去的。王庭长年纪大了,走不得山路,让祁同伟和老刘去。临走前交代了三句话:“路远,带够水。到了村里先找老支书。那个村的人性子硬,别硬碰。”

石岭村比南窑村还要偏。十几户人家散落在一个山坳里,房子是石片砌的,屋顶上压着石头。村子里没有村委会,老支书就在自己家里办公。他的家是一栋低矮的石屋,门口挂着一块写着“石岭村便民服务中心”的三合板牌子。

案子是一起欠薪。村里几个村民给镇上一个包工头打工,包工头跑了,欠了他们八千多块钱工资。这点钱在外面可能不算什么,但对于这些人,这是几个家庭大半年的全部收入。

老刘跟老支书沟通,祁同伟在旁边听。村民们都聚在院子里,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不说话,只是看着这两个从法庭来的人。那种目光很沉,不是敌意,是试探。

“包工头叫什么名字?”祁同伟问。

“姓马。叫马有福。”老支书说,“不是峰石的人,外地的。接了镇上修路的活,找了我们村七八个人去,了三个月,说钱缓一缓,就缓没了。”

“有劳动合同吗?”

老支书笑了。那笑容是善意的,带着一种“你果然是城里来的”的宽容。“小祁同志,我们这儿活不签合同。口头说的。他说完活给钱,完了,他说缓一缓,人就没了。”

祁同伟沉默了。没有合同,没有工资单,没有任何书面证据。只有七八张嘴,和一个跑掉的包工头。法理上,这叫“举证不能”——你无法证明你了活,就无法追索报酬。但他没有说“证据不足”。在南窑村两个案子之后,他知道了,“证据不足”这四个字不应该从法官嘴里先说出来。法官的责任不是告诉当事人你没法证明,而是帮他找到能证明的东西。

“包工头跑了,但修路是镇上发包的工程。谁发包的?”祁同伟问。

老支书愣了一下。“镇上。镇里的公路办。”

“那就是说,包工头和镇里签过合同?”

“应该是。不签合同怎么接工程?”

祁同伟点了点头。他看着院子里的村民们,他们还是沉默着,但眼神变了。刚才那种试探的目光,现在多了一点东西——叫做“他在想办法”。

“刘哥,明天我们回镇上,调一下那个工程的合同。发包方是镇公路办,承包方是马有福,能找到就好办。跑了承包方,发包方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老刘愣了一下:“什么连带责任?”

“简单说,如果发包方——也就是镇公路办——把一个工程包给了一个没有资质的包工头,那么这个包工头欠工人的工资,发包方可能要连带承担。这是《劳动法》里的规定。”

老刘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祁同伟说完,转身看了看站在最前排的一个村民。四十多岁的汉子,手很粗,指甲缝里全是泥。他记得这个人,刚才老支书说他是最先去找包工头要钱的那个。

“你叫什么名字?”

“李保田。”

“李大哥,你们活的时候,有没有什么能证明——照片、工具、出工记录、包工头签的字,什么都行。”

李保田想了想:“有记工的本子。我每天记谁去了、了多少活。”

祁同伟眼睛一亮:“本子在吗?”

“在。在家。”

“拿来我看看。”

李保田转身跑回家。几分钟后,他拿着一个用作业本裁成的薄薄的本子回来了。本子封面上写着“出工记”,翻开,里面是一笔一画的钢笔字,每一天、每个人、几小时、什么活,写得清清楚楚。字迹歪歪扭扭,墨水的颜色都变了。

祁同伟一页一页地翻,数了数天数,数了数人次,在心里默默算了一遍。翻完之后,他把本子还给李保田,抬头看着围在院子里的村民。

“你们每个人欠了多少,在纸上写给我。明天我回去查镇里的合同。你们说的这些,记工本上记得清清楚楚,法院能认。如果包工头确实和镇里有合同,我们能追到镇里。时间可能久一点,但只要证据到位,这钱跑不了。”

院子里安静了几秒。然后李保田咧嘴笑了一下。那笑容很浅,只翘了一边嘴角,像是五官还没反应过来这件事值得高兴。

“你真的能帮我们要回来?”李保田问。

“我不能保证多久能要回来。但我可以保证,我会查到底。”

李保田看着他。

“你这个人,”他说,“说话不作兴。”

“不作兴”是峰石方言,意思是“不说大话”。这是峰石人能给出的最好的评价之一。

老支书从屋里搬出一把缺了扶手的小椅子,放在门框边,示意祁同伟坐。这把椅子大概有些年头了,椅面上的木纹被坐的发亮。老刘坐在门槛上,老支书蹲在墙下,村民们有的坐在石头上,有的靠在院墙上,有的蹲着。

祁同伟坐下,拿出钢笔和本子,一个一个地记录——名字、欠薪金额、活天数。他问得很慢,每一个名字都反复确认:怎么写、哪个字、是不是本人。有的村民不识字,他就把名字念给他们听,问“是这个音吗”。记到第三个人的时候,老支书从屋里端出一碗水递给他,碗是粗瓷的,碗沿上有一个细小的豁口。

“喝水。”老支书说。

“谢谢。”

他接过碗喝了一口。水是井水,凉得舌头发麻,带着一股淡淡的甜。峰石山泉水的味道。

记录完毕之后,已经头偏西。老刘跟老支书聊明天去镇公路办的事。祁同伟坐在院子里,抬起头,看见对面山梁上的松林被夕阳染成暗红色。石岭村比峰石镇更安静,静到能听见对面山头上有人赶羊回家的吆喝声,一声接一声,在空荡荡的山谷里回荡。

李保田还站在院子里。他刚才第一个报名字,现在最后一个走。等所有人散得差不多了,他才走到祁同伟旁边。

“小祁法官,”他开口,声音不大,“这个钱要是要不回来,你也别为难。我们知道包工头跑了,这事不好办。你只要尽了心就行。”

祁同伟看着这个手指关节粗大、指甲缝里全是泥巴的汉子,想起老刘在供销社门口说的那句话——“会峰石话的,是自己人。”

这个人还没把他当自己人。但已经把他当成了可以信的人。这是两种不同的东西,但第一种都是从第二种开始的。

“李大哥,你那个记工本,”祁同伟说,“记得很细。”

李保田咧嘴笑了一下:“以前上过几年学。初中没念完就回家了。”

“你记的是每一天。为什么?”

李保田想了想:“活不记工,等于白。这是我爸教我的。他以前在人民公社当记工员,了一辈子。”

祁同伟把钢笔收进公文包,合上包。

“你爸教得好。”他说,“这个本子,就是证据。比合同还管用。”

李保田看着他,点了点头。不是那种激动的点头,是那种“嗯,你说的我听进去了”的点头。

回去的路上,天已经黑了。

山路没有灯,两个人打着手电筒,沿着来时的碎石路一脚深一脚浅地往回走。风从山顶吹下来,松涛声在夜里比白天更响。野草在路边晃来晃去,手电筒的光照过去,偶尔能看到两只萤火虫,亮一下就飞走了。

老刘走在前头,忽然开口:“小祁。”

“嗯。”

“你今天在院子里跟村民们说‘我能追到镇里’的时候,我注意了一下。你是说了‘能追到镇里’,不是‘能追回来’。你挺会说话的。”

“不是会说话,”祁同伟顿了顿,“是不能说满。在证据没查清之前,只能承诺追,不能承诺追回来。”

“这就是你在学校学的?”

“不是。这是王庭长教我的。”

老刘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笑了。那笑声在手电筒的光柱里飘了一阵,被山风吹散了。

“你是不是不知道,”老刘说,“王庭长在那儿当庭长二十年,从来没跟人说过‘你说话不作兴’这种话。他夸人的方式不是夸。是沉默。他不夸你,就是夸你。”

祁同伟握着电筒的手微微紧了一下。

两个人继续往前走。山路在手电筒的光柱里一点一点往后退,远处的峰石镇还看不到灯光。头顶的银河横跨过整片天空,密得像是有人在黑色天鹅绒上撒了一把碎钻石。祁同伟抬起眼睛看了看,低下头继续赶路。

他想起赵其良在毕业那年给他的论文批了八个字——“功底扎实,惜字如金”。那时候他以为这是夸他文笔。现在他知道,赵其良说的不是文笔。是做事的底子。

山路在脚下继续延伸。黑暗中看不见尽头,但手电筒的光照得到下一段,再下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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