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怎么样。
好的,那我来告诉你怎么样。
我在楼道里站了很久。
陈默打来电话,问我到了没有。
我说到了。
他说,情况怎么样。
我说,和你说的一样。
他说,你想好了吗?
我说,想好了。
他说,我支持你。
那天晚上,我住在附近的酒店,没有回妈妈家。
我把这三年能想到的所有细节都写下来:
三年前,妈妈让我邮身份证复印件,说是“普通合同”。
两年前,贷款放款,我完全不知情。
两年来,这笔贷款一直在还,从未收到任何通知。
三个月前,开始逾期,妈妈没有告诉我。
直到我自己去银行,才发现名下压着八百万。
每一条,我都写清楚,标注时间。
我还想到了一件事。
那套抵押的商铺,是弟弟名下的。
如果弟弟还不上,银行拍卖商铺。
但法律上,借款人是我。
如果拍卖还不够,银行有权向我追索剩余金额。
这八百万,不是“帮了一下”。
是把我的名字,押在了一场我完全不知道的赌局上。
4.
第二天早上,我去了一趟中南农商行老家这边的分行。
我带了身份证和征信报告,要求查阅原始贷款合同。
柜台工作人员看了我的证件,又看了我的脸,迟疑了一下。
“您是林晓女士本人?”
“是。”
“这笔贷款……”
“我本人不知情,”我说,“我需要查看原始合同,特别是签名页。”
对方去后台核查了大约二十分钟,拿出一份复印件。
我翻到最后一页。
签名。
两个字,写得很潦草。
我把手机拿出来,在旁边写了一遍自己名字的常规签法,放在旁边比了一下。
一点都不像。
我让工作人员看。
她看了一会儿,表情变了。
“您的意思是,这个签名不是您本人签的?”
“对,”我说,“我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吗?”
她说,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真实性有异议,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同时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把这些记下来。
下午,我约了一位律师。
这是陈默提前帮我联系的,他有一个朋友在老家做律师,姓王,四十多岁,说话很直接。
“你的情况很清楚,”王律师说,“冒用他人身份证,伪造签名,未经本人同意贷款,这在刑法上叫贷款诈骗,情节严重可以判刑。”
“但是,”他说,“是亲属所为,实践中处理起来会复杂一点。”
“怎么复杂?”
“对方可能会说是你口头同意的,身份证复印件这件事,就是一个说法,”他说,“但从法律角度,口头同意做借款人,没有书面授权,不受法律保护,银行作也是违规的。”
“我需要做什么?”
“第一步,”他说,“向公安机关报案,留下正式记录。第二步,向银行提出合同真实性异议。第三步,保留所有证据,包括你和你母亲的通话录音、快递邮寄身份证的记录。”
“如果报案,”我说,“我妈和我弟弟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认定贷款诈骗成立,组织者和实施者都可能面临刑事责任,”他说,“你弟弟是主要责任人,你母亲是帮助者。最终判决要看侦查结果和认罪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