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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初见很想念小说,那年初见很想念林逸阳苏晚晴

那年初见很想念

作者:靖安道的春哥

字数:94825字

2026-05-09 08:03:29 连载

简介

《那年初见很想念》这本青春甜宠小说设置的悬念太多了,给人永远看不够的感觉,靖安道的春哥虽然没有使用过多华丽的词藻,处于连载状态中,这本精品小说绝对值得收藏,喜欢看青春甜宠小说的书友们千万不要错过这部精彩作品。

那年初见很想念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九月的第一天,青江一中在清晨六点半的铃声中醒了过来。

那铃声不是电铃,是挂在教学楼顶的一口老铜钟,每到整点就会被敲响。敲钟的老校工姓刘,大家都叫他刘师傅,据说他已经在这所学校敲了三十年的钟,手上的老茧比铜钟本身的锈迹还厚。钟声浑厚悠长,一下一下地敲着,像是有人在用一巨大的手指弹奏一座沉睡的山。

林逸阳是被这钟声吵醒的。

他睁开眼睛,盯着上铺的床板看了三秒钟,才想起来自己在哪里。床板是松木的,颜色发暗,上面有一道很长的裂缝,从裂缝里能看到上铺孙浩的被子——一床印着篮球图案的棉被,皱巴巴地堆在那里。

宿舍里已经有人在动了。王浩宇在穿衣服,一边穿一边打哈欠,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孙浩从上铺跳下来,光着脚踩在水泥地上,发出一声闷响,然后开始做俯卧撑——一下、两下、三下,嘴里还数着数,声音含含糊糊的,像是在念经。阳台上有人在刷牙,咕噜咕噜地漱口,然后“噗”的一声把水吐出去,那声音在清晨的安静中格外响亮。

林逸阳坐起来,揉了一下眼睛。昨晚他睡得很不好,翻来覆去到凌晨两点才睡着,脑子里像是有一台关不掉的收音机,滋滋啦啦地响着各种杂音——白天的自我介绍、沈清漪说的那句话、妈妈发来的短信、陆子昂说的“你要栽在这个女生手里”。这些画面和声音搅在一起,像是一锅煮烂了的粥。

他下了床,从柜子里拿出牙刷和毛巾,走到阳台上。阳台很小,大概只有两平米,挤着八个人的洗漱用品,牙杯在水泥台子上一字排开,花花绿绿的,像是一排等待检阅的士兵。他拧开水龙头,水很凉,激得他打了个哆嗦。他用冷水洗了一把脸,才觉得清醒了一些。

镜子里的自己看起来有点憔悴——眼睛下面有淡淡的青色,嘴唇有点,头发乱糟糟的,左边有一撮翘了起来,怎么按都按不下去。他对着镜子看了两秒,然后移开了目光。

他不喜欢照镜子。不是觉得自己丑,而是觉得镜子里的那个人太普通了——普通的五官、普通的身高、普通的气质,扔进人堆里就找不到了。他有时候会想,如果把自己和另外九个人站在一起,别人会不会需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把他认出来。

大概会吧。

“林逸阳!快点!要迟到了!”

陆子昂的声音从宿舍外面传进来,中气十足,整层楼都能听见。林逸阳赶紧漱了口,把牙刷往杯子里一扔,回屋抓起校服就往外跑。

跑到走廊上的时候,他看到陆子昂已经站在楼梯口等他了。陆子昂今天穿了一身校服——青江一中的校服是深蓝色和白色相间的,上衣是白色的,领口和袖口有一圈深蓝色的边,口印着校徽;裤子是深蓝色的,裤腿很宽,走起路来呼啦呼啦的。校服对于陆子昂来说明显大了一号,袖子长出一截,他卷了两道才露出手指。

“你怎么起这么晚?”陆子昂把一棒棒糖塞进嘴里——早餐的棒棒糖,林逸阳已经习惯了。“第一天上课就迟到,你想给周扒皮留下什么印象?”

“周扒皮?”

“周明远啊,”陆子昂理所当然地说,“你不觉得他长得很像半夜起来催长工活的地主吗?那个头发,那个眼镜,那个皮鞋——啧啧啧,标准的地主配置。”

林逸阳忍不住笑了。他发现陆子昂有一种特殊的能力——给任何人取外号,而且取的外号都特别贴切。周扒皮,这个名字大概会在三班流传三年。

两个人一路小跑着往教学楼去。清晨的校园和昨天下午看到的完全不同——梧桐大道上的光线是金色的,斜斜地打在地面上,把每一片梧桐叶都照得透亮,叶脉清晰可见,像是用金线绣上去的。场上有人在跑步,有人在压腿,还有几个人在练声,“啊啊啊”地喊着,声音在空旷的场上回荡。食堂的方向飘来包子和稀饭的味道,混着桂花香,闻起来让人肚子咕咕叫。

“你吃早饭了吗?”陆子昂问。

“没有。”

“我也没吃。食堂在那边,要不要先去买两个包子?”

“来不及了吧?”

陆子昂看了看手表——一只黑色的电子表,表盘很大,上面有好几个按钮,看起来像是特种部队用的那种。“还有十五分钟,来得及。跑快点就行了。”

两个人拐进了食堂。食堂在一栋独立的建筑里,一层是大厅,摆了大概两百张四人桌,此时已经坐了大半,人声鼎沸,碗筷碰撞的声音叮叮当当的。窗口前排着长队,林逸阳看了一眼就放弃了。

“人太多了,”他说,“算了,不吃了。”

“别啊,”陆子昂拉着他的胳膊往另一个方向走,“这边还有一个小窗口,卖打包的,不用排队。”

果然,在食堂的侧面有一个小窗口,专门卖打包好的早餐——塑料袋装着的包子和馒头,纸杯装着的豆浆和粥。陆子昂熟练地掏出一张五块钱,买了两份——两个包子一杯豆浆,一份递给林逸阳。

“多少钱?我给你。”

“不用,算我请你的。第一天嘛,图个吉利。”陆子昂已经把包子塞进了嘴里,含含糊糊地说,“快吃,边走边吃。”

两个人一人拿着一个包子,一边走一边吃,往教学楼的方向赶。包子是猪肉大葱馅的,皮有点厚,肉馅不多,但热乎乎的,咬一口汤汁会溢出来。林逸阳吃得很急,差点噎住,赶紧灌了一口豆浆。

他们到教室的时候,距离上课铃还有三分钟。教室里已经坐了大半的人,有人在看书,有人在聊天,有人在趴着补觉。林逸阳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来,把剩下的半个包子塞进嘴里,嚼了两下咽下去,用袖子擦了擦嘴。

“你吃相也太急了,”陆子昂在旁边说,“跟饿了三天的狼似的。”

“要迟到了嘛。”

“这不是没迟到吗?”陆子昂指了指墙上的钟,“还有两分钟,你甚至可以再去上个厕所。”

林逸阳没有去上厕所。他坐在座位上,把第一节课要用的数学课本从书包里拿出来,翻到第一章,放在桌面上。他的动作很慢,很认真,每一本书都摆放得整整齐齐——课本在左边,笔记本在右边,笔袋放在正前方,拉链朝上。

这是他的习惯。把东西收拾整齐,会让他觉得一切都在掌控之中。而“掌控”这件事,对他来说很重要。

第一节课是数学,周明远的课。

上课铃响的时候,周明远准时出现在了教室门口。他今天穿的是一件浅蓝色的衬衫,依然扎在西裤里,头发依然一丝不苟,皮鞋依然锃亮。他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鼓鼓囊囊的,大概装满了试卷和教案。

他走上讲台,把公文包放下,扫视了一圈教室。

“昨天让你们看的校规校纪手册,都看了吗?”

教室里响起一片含混的应答声——“看了”“差不多”“翻了一下”。

周明远没有追问,只是点了点头,翻开教案,开始了第一堂课。

他讲的是。的概念、的表示方法、元素与的关系。他的讲课风格和他的外表一样——严谨、清晰、没有一句废话。每一个概念都解释得很透彻,每一条性质都推导得很严密。他在黑板上写字的时候,粉笔字工工整整,像是印刷出来的,连等号都是用尺子比着画的。

林逸阳听得很认真。他一边听一边记笔记,字迹很工整,每一个符号都写得清清楚楚。数学是他相对擅长的科目——不是因为他有多聪明,而是因为数学有标准答案,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没有模棱两可的余地。这让他觉得安心。

他偶尔会走神。走神的时候,他的目光会不自觉地往教室后排飘——飘到沈清漪坐的那个角落。

沈清漪坐在最后一排靠后门的位置。她坐得很直,背部和椅背之间大概有一个拳头的距离,肩膀端平,头部微微低着,看着桌上的课本。她也在记笔记,但动作比其他人慢——不是因为她写得慢,而是因为她听得太认真了,每一个字都要在脑子里过一遍才肯落笔。

从林逸阳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她的侧脸。她的侧脸线条很利落——额头饱满,鼻梁挺直,下巴微微收着,像是一幅素描。她的头发今天扎起来了,扎成一个低马尾,用一黑色的皮筋绑着,露出后颈一小片白皙的皮肤。

他看了大概三秒,然后把目光移回到自己的笔记本上。

不能走神。要认真听课。

他在心里对自己说。

但他发现,管住自己的眼睛比管住自己的手难多了。

下课铃响的时候,教室里一下子喧闹起来。有人伸懒腰,有人趴桌子,有人跑到走廊上去透气。陆子昂把笔往桌上一扔,整个人瘫在椅子上,仰着头看着天花板。

“数学课太无聊了,”他说,“周扒皮讲课跟念经似的,我差点睡着了。”

“我觉得讲得挺好的。”林逸阳说。

“你是那种好学生,什么都觉得好。”陆子昂转过头看着他,“你初中是不是也是那种——上课认真听讲、下课认真做作业、考试考得还不错、但永远不是第一名的那种学生?”

林逸阳愣了一下。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看起来就是那种人,”陆子昂说,“不惹事、不出头、不拖后腿。老师不会特别喜欢你,也不会特别讨厌你。你就是那种——怎么说呢——存在感刚好够用的那种人。”

存在感刚好够用。

林逸阳把这句话在心里重复了一遍,觉得陆子昂说得太准了。准到让他有点不舒服,像是被人一眼看穿了衣服下面的伤疤。

“你呢?”他问,“你是什么类型的学生?”

“我?”陆子昂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咧嘴笑了,“我是那种——老师想掐死我但下不去手的那种。成绩不好不坏,嘴巴停不下来,但关键时刻不掉链子。你知道吧,就是那种——班级里不能没有、但有了又嫌吵的那种人。”

“你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晰。”林逸阳说。

“那当然,”陆子昂得意地晃了晃脑袋,“人贵有自知之明嘛。”

第二节课是英语。英语老师是一个年轻的女人,姓方,大概二十七八岁,戴着一副无框眼镜,长发披肩,穿着一条碎花连衣裙,脚上是一双白色的平底鞋。她的声音很温柔,说话的时候总是带着微笑,和周明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方老师让每个人用英语做一个简短的自我介绍。这一次,林逸阳没有那么紧张了——可能是因为有准备,也可能是因为经过昨天的“洗礼”,他已经对“在众人面前说话”这件事有了一点免疫力。

他站起来的时候,心跳还是快了,但至少腿没有抖。

“Good morning, everyone. My name is Lin Yiyang. I come from Qingjiang No.2 Middle School. I like reading books, especially novels. Nice to meet you all.”

他说完了。虽然中间卡了一下——“especially”这个词的发音他不太确定,犹豫了半秒——但总体上还算流畅。他坐下来的时候,陆子昂冲他竖了一个大拇指。

“不错啊,”陆子昂小声说,“比昨天好了一百倍。”

林逸阳笑了笑,心里确实放松了一些。

然后轮到沈清漪了。

她站起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安静了——就像昨天在班会上一样。她站在那里,教室里的温度好像又降了几度。

“Good morning. My name is Shen Qingyi.”

然后她停了大概两秒。

所有人都以为她要说完了。

但她又开口了。

“I like reading, too.”

教室里安静了一秒,然后响起一阵低低的议论声。

沈清漪说了两句话!整整两句话!对于沈清漪来说,这简直是史诗级的突破。

方老师笑着点了点头,示意她坐下。沈清漪坐下来的时候,脸上依然没有任何表情,好像刚才那两句话已经耗尽了她今天所有的社交额度。

林逸阳坐在座位上,心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她说“I like reading, too.”。那个“too”,是在回应他吗?

应该不是。

他想太多了。

一定不是。

上午的课在十二点结束。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一响,整个教学楼都震动了——那是几百个人同时站起来、几百张椅子同时被推开、几百双脚同时踩在地板上发出的声响,像是地震的前兆。

“走,吃饭去!”陆子昂一拍桌子,站起来就往外冲。

“等等我。”林逸阳把桌上的东西收拾好,跟了上去。

食堂里已经排起了长队。林逸阳和陆子昂排在第三窗口的末尾,前面大概有二十多个人。队伍移动得很慢,空气中弥漫着饭菜的味道——红烧肉、炒青菜、番茄蛋汤、还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属于大锅饭特有的油腻味。

“你说,咱们这三年是不是都要这么过?”陆子昂突然问。

“怎么过?”

“排队吃饭、上课听讲、下课写作业、考试、排名、被家长骂、被老师夸、被同学比——就这么过三年。”

林逸阳想了想,说:“大概吧。”

“你不觉得无聊吗?”

“还好。”林逸阳说,“我觉得……能这样过,也挺好的。”

陆子昂看了他一眼,眼神里有一种看不懂的东西。

“你这个人,真的很奇怪。”他说,“你好像对什么都不期待,但也对什么都不抱怨。你是那种——怎么说呢——知足常乐型的人?”

“可能吧。”林逸阳说。

他没有说的是——他不是知足常乐,他是不敢期待。

期待是一种很危险的东西。当你期待一件事、一个人、一种生活的时候,你就给了命运一个伤害你的机会。他十二岁那年,曾经期待过父亲回来。他在门口站了很久,看着那条路,期待那个身影出现。但那个人没有回来。从那以后,他就学会了一件事——不要期待。

不期待,就不会失望。

不失望,就不会难过。

不难过,就能活下去。

这是他用十二岁的眼泪换来的道理。

下午的课结束后,周明远在放学前宣布了一件事——明天开始军训,为期一周,每天早上七点半在场,穿校服、戴帽子、穿运动鞋,不准迟到,不准请假,除非有医院的证明。

教室里响起一阵哀嚎。

“军训啊……”

“七天!会死的!”

“听说一中的军训特别严……”

“我不想晒太阳……”

林逸阳没有说话。他对军训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不期待,也不害怕。不就是站军姿、走正步、喊口号吗?再苦再累,也比不上他妈在工厂流水线上站十二个小时。

放学后,他没有跟陆子昂一起去吃饭,而是一个人去了图书馆。

青江一中的图书馆在校园的东北角,是一栋两层的旧楼,外墙是红砖的,爬满了常春藤。门口有一块木牌,上面写着“图书馆”三个字,字迹已经有些模糊了,但还能辨认出来。图书馆的开放时间是周一到周五的下午四点到六点,晚上七点到九点。

林逸阳推门进去,一股旧书的味道扑面而来——纸张、油墨、灰尘、还有一点点霉味,混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只有老图书馆才有的、让人安心的气味。

图书馆不大,一楼是借阅区和报刊阅览区,二楼是自习区。书架是深棕色的木质书架,大概有两米高,一排一排地立着,像是一片安静的森林。书架上塞满了书,有些书的书脊已经褪色了,字迹模糊,有些书还是崭新的,塑料封膜都没拆。

林逸阳走到文学区的书架前,手指在书脊上滑过——鲁迅、老舍、沈从文、张爱玲、余华、莫言……然后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加西亚·马尔克斯。

他抽出了那本《百年孤独》。

图书馆的这个版本比他手里那本新多了,封面是硬壳的,深红色的,烫金的字体,看起来很有质感。他翻开扉页,看到图书馆的藏书章——一个圆形的红色印章,中间是青江一中的校徽,边缘写着“青江市第一中学图书馆”。

没有那行钢笔字。

他笑了一下,把书放回了书架上。

然后他在书架之间慢慢地走,手指时不时地抽出一本书翻一翻,又放回去。这是他最喜欢的时刻——在一个安静的、充满书的地方,没有任何人打扰,只有他和文字。空气是静止的,光线是柔和的,时间好像是慢下来的。

他走到书架的另一端,拐过一个弯,然后停住了。

沈清漪坐在靠窗的位置。

她面前摊着一本书,手里握着一支笔,正在写什么。窗外的光线打在她身上,把她的侧脸照得通透,能看到她脸颊上细小的绒毛,和她睫毛投下的阴影。她的嘴唇微微抿着,眉头轻轻皱着,像是在思考什么难题。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外面套着一件浅灰色的薄外套,拉链只拉了一半,露出里面白色T恤的圆领。她的头发今天没有扎起来,披在肩上,发尾微微卷曲,搭在外套的领口上。

她对面是空着的。

林逸阳站在书架后面,犹豫了大概十秒。

要不要过去坐?

他想了三秒钟,然后否定了这个想法。太刻意了。图书馆这么大,偏偏坐在她对面,她会怎么想?会觉得他是故意的吧?虽然他就是故意的——不对,他不是故意的,他只是想找一个地方坐,刚好她对面有空位而已。

但他过不了自己这关。

他转身准备走。

“林逸阳。”

他的脚步停住了。

他转过头,看到沈清漪抬起了头,正看着他。

她的表情还是那样——淡淡的,没有什么波澜。但她的眼睛在看他——不是那种扫视式的、漫不经心的看,而是认认真真的、把目光聚焦在他身上的看。

“嗯?”他的声音有点。

“你可以坐这里。”她低下头,继续写她的东西,语气像是在陈述一个事实,而不是在发出一个邀请。

林逸阳站在原地,愣了两秒,然后走过去,在她对面坐了下来。

他把书包放在旁边的椅子上,从里面拿出那本《百年孤独》——不是图书馆的,是他自己的那本,封面缺了一角、书页泛黄、扉页上有钢笔字的那本。

他把书放在桌上,翻开到上次看到的地方,开始看。

图书馆里很安静。偶尔有翻书的声音,有笔尖划过纸面的声音,有窗外的鸟叫声,有远处场上隐约的哨声。但这些声音都不打扰人,反而让安静变得更加具体、更加有质感。

林逸阳看了大概十分钟,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不是因为他走神了——好吧,是因为他走神了。但不是那种心不在焉的走神,而是他的注意力全部被对面那个人吸走了。他能感觉到沈清漪的存在——她翻书的声音、她呼吸的节奏、她偶尔停下来思考时笔尖悬在纸上方的瞬间。这些东西像是一张无形的网,把他所有的感官都网住了。

他偷偷地抬了一下眼睛。

沈清漪在看书。她看的是一本英文原版书,封面是蓝色的,上面印着一个女人的侧脸。他看不清书名,但能看出来那本书很厚,大概有五六百页,书页之间夹着好几张便签纸,五颜六色的,像是书里长出了几朵小花。

她的阅读速度很快——每隔一两分钟就翻一页,翻页的时候手指很轻,几乎不发出声音。她偶尔会在便签纸上写几个字,然后夹到书页里。

她的字迹怎么样?

他好奇了一下,但没有伸头去看。

“你看的是《百年孤独》?”沈清漪突然开口了。

林逸阳吓了一跳,差点把书碰掉在地上。

“啊……对。”

“你喜欢这本书?”

“嗯,看了很多遍了。”

沈清漪放下了手里的笔,抬起头看着他。

这是她第一次在正常的距离、正常的光线下、认认真真地看他。她的目光从他的脸上移到桌上的书上,又从书上移回到他的脸上。

“你最喜欢哪一段?”她问。

林逸阳想了想。

他最喜欢的段落很多——布恩迪亚上校在作坊里反复熔铸小金鱼的那段,美人儿蕾梅黛丝抓着床单升天的那段,奥雷里亚诺第二和佩特拉·科特斯在暴雨中做爱的那段,最后一阵风把布恩迪亚家族的一切都吹走的那段。

但有一个段落,他每次读到都会停下来,反复看好几遍。

“我最喜欢的是……”他停顿了一下,“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在行刑队面前回忆起父亲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下午。那段。每次读到那里,我都觉得——一个人在最绝望的时候,想到的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而是一个很普通的下午,一件很小的事情。这让我觉得很真实。”

沈清漪没有说话,但她的眼睛微微亮了一下。

那个亮很微弱,像是湖面上被风吹皱的一小片月光,如果不仔细看本看不到。但林逸阳看到了。

“我也喜欢那段。”她说。

沉默了两秒。

“你看的是哪个版本?”她又问。

“这个,”林逸阳把书的封面朝向她,“旧书摊上买的,五块钱。”

沈清漪看了一眼那本书的封面,然后目光落在了书页的边缘——那些被翻得卷起来的、发毛的、泛黄的边缘。

“这本书被你翻得很旧了。”她说。

“看了很多遍嘛。”

“几遍?”

林逸阳想了想。“大概……七八遍吧。”

沈清漪没有说“你真厉害”或者“你真无聊”。她只是点了点头,说了一句:“能看七八遍的书,一定对你很重要。”

这句话让林逸阳愣了一下。

能看七八遍的书,一定对你很重要。

是的。很重要。但这本书为什么重要,他说不清楚。不是因为马尔克斯写得好,不是因为它是诺贝尔奖作品,不是因为它能让他显得有文化。

而是因为——在这本书的扉页上,有人写了一句话。

“人生本就是一场孤独的旅行。”

他每次读到那句话,都会觉得自己没有那么孤独。

因为有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和他有同样的感受。

“你呢?”他问沈清漪,“你最喜欢哪本书?”

沈清漪低头看了看自己面前那本蓝色封面的书。

“这本,”她说,“《The Bell Jar》,西尔维娅·普拉斯的。”

“钟形罩?”林逸阳有些意外,“那本书……很压抑。”

“你看过?”

“看过一遍。看完之后难受了好几天。”

沈清漪的手指在那本书的封面上轻轻摩挲着,动作很慢,很轻,像是在抚摸一只安静的猫。

“我喜欢她写的一段话,”她说,“大意是——我在那个钟形罩里,被自己呼出的废气闷得半死,但没有人在乎。”

她说完这句话,停了一下,然后补充了一句:“我有时候觉得,青春就是一个钟形罩。你在里面看着外面的一切,但外面的人听不到你说话。”

林逸阳看着她。

他说不清沈清漪说这句话的时候是什么表情——不是悲伤,不是愤怒,不是抱怨。是一种很平静的、像是在描述一个与自己无关的事实的语气。

但就是这种平静,让他觉得心里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

“我听到了。”他说。

沈清漪抬起头,看着他。

那三秒钟的对视里,谁都没有说话。

图书馆里的光线在这个瞬间好像变得柔和了一些,窗外的鸟叫声、远处的哨声、翻书的声音、笔尖划过纸面的声音——所有的声音都退到了很远的地方,像是被一层看不见的膜隔开了。

然后沈清漪移开了目光,低下头,继续看她的书。

“嗯。”她说。只有一个字。

但那个字的语气,和之前所有的“嗯”都不一样。

之前的“嗯”是句号。这个“嗯”是省略号。

林逸阳也低下头,继续看他的《百年孤独》。

这一次,他看进去了。

他翻到第一百二十七页,看到那段他最喜欢的文字——

“他再次读到自己最精彩的那段经历——面对行刑队,他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他看了三遍,每一遍都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腔里慢慢化开。

像冰块在阳光下融化。

很慢。但很确定。

六点钟,图书馆要关门了。

管理员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戴着老花镜,坐在借阅台后面,手里织着毛衣。她站起来,拍了拍桌子,用那种图书馆管理员特有的、不大但很有穿透力的声音说:“同学们,收拾东西了,要关门了。”

图书馆里的人开始陆陆续续地收拾东西。有人打哈欠,有人伸懒腰,有人小声地聊着天。椅子的声音、书本合上的声音、书包拉链的声音混在一起,像是一首不太和谐的结束曲。

林逸阳合上了书,把它放进书包里。他站起来的时候,沈清漪也站起来了。

她收拾东西的动作很慢——先把笔夹进书里,把便签纸整理好,夹到对应的页码,然后合上书,把书放进一个深蓝色的帆布袋里。帆布袋上印着一只白色的猫,猫的旁边写着一行英文——“Books are my safe place.”

她把帆布袋挎在肩上,然后看了林逸阳一眼。

“一起走?”她问。

林逸阳点了点头。

两个人走出了图书馆。

外面的天已经暗下来了,但还没有完全黑。西边的天空还有一抹淡淡的橘红色,像是一块被水洗过的调色板,颜色已经不太鲜艳了,但还在那里。梧桐大道上的路灯已经亮了,暖黄色的灯光透过树叶洒下来,在地上投出一片一片的光斑。

两个人并肩走在梧桐大道上,谁都没有说话。

但那种沉默不是尴尬的沉默。是一种——怎么说呢——舒适的沉默。像是两个人都知道,不需要用语言来填补每一秒的空隙,不说话也可以。

他们走得很慢。林逸阳注意到沈清漪的步子不大,每一步的步幅大概是他的一半,所以他刻意放慢了速度,让自己走在她旁边,而不是前面或者后面。

走到梧桐大道的中间时,沈清漪忽然停了一下。

她抬头看了看头顶的梧桐树。梧桐树的叶子在夜风中微微晃动,灯光透过叶缝洒在她脸上,忽明忽暗的,像是有人在她脸上放了一部幻灯片。

“你知道吗,”她说,“这些梧桐树,是建校的时候种的。一九七八年,到现在已经三十多年了。”

“你怎么知道的?”

“我查过校史。”她的语气很平淡,像是在说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学校一百周年校庆的时候,出了一本纪念册,里面有这些树的照片。一九七八年的时候,它们还只是小树苗,比人高不了多少。”

林逸阳也抬头看了看那些梧桐树。三十多年的树,已经长到了三四层楼那么高,树粗得一个人都抱不住,树冠遮天蔽,在夏天的时候能给整条路遮阴。

“三十多年,”他说,“比我们大多了。”

“嗯。”沈清漪说,“它们会活得比我们久。等我们毕业了、工作了、老了、死了,它们还在这里。”

这句话说得很轻,但落在林逸阳耳朵里,很重。

他转过头看沈清漪。她的表情还是那样,淡淡的,像是什么都不在乎。但她说的话——关于时间、关于生命、关于死亡——让他觉得,这个女生心里装着一些和年龄不太相符的东西。

“你想得太远了。”他说。

“是吗?”沈清漪看了他一眼,“我只是在想,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比人活得更久。树、书、建筑、还有……回忆。”

回忆。

林逸阳在心里把这个词重复了一遍。

“你的名字,”沈清漪忽然说,“是取自‘阳光’的‘阳’吗?”

“嗯。飘逸的逸,阳光的阳。”

“飘逸的阳光。”沈清漪把这个词组念了一遍,像是在品尝一杯茶的味道。“很好的名字。”

“你的名字也很好。”林逸阳说,“清漪——清澈的水波。”

沈清漪的脚步顿了一下。

她转过头看着他,眼睛里有一种他看不懂的东西——不是惊讶,不是感动,而是……一种被理解之后的微微松动,像是冰面上出现了一条很细很细的裂缝。

“你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她说。

“说什么?”

“说我的名字是‘清澈的水波’。大多数人听到‘清漪’两个字,第一反应是‘清漪园’——那个颐和园里面的园中园。”

“清漪园也是因为水而得名的。”林逸阳说,“‘漪’是水波的意思,‘清漪’就是清澈的水波。颐和园以前就叫清漪园,乾隆皇帝为了修这个园子,把昆明湖挖大了好几倍。”

沈清漪看着他,嘴角动了一下。

那个动作太小了,小到林逸阳不确定那是不是一个微笑。但那个动作让他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不疼,但有一种酥酥麻麻的感觉,从口蔓延到四肢。

“你知道的挺多的。”她说。

“我刚好喜欢看这方面的书。”林逸阳说,“园林、建筑、历史——偶尔会翻一翻。”

“你好像什么书都看。”沈清漪说,“《百年孤独》,还有园林建筑。”

“也不是什么书都看,”林逸阳想了想,“我只是觉得……看书是了解这个世界最好的方式。我没有钱去旅行,没有钱去见识很多地方,但书可以带我去。一本书几块钱,十几块钱,就能看到一个人一生的思考,或者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很划算。”

他说完这句话,忽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这段话听起来太像那种——文艺青年在装深沉时会说的话。

但沈清漪没有笑他。

“我也是这么想的。”她说。

两个人走到了梧桐大道的尽头。前面是一个岔路口——往左是男生宿舍,往右是女生宿舍。

“我往左。”林逸阳说。

“我往右。”沈清漪说。

“那……明天见。”

“明天见。”

沈清漪转身往右走。她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回过头。

“林逸阳。”

“嗯?”

“明天开始军训,记得涂防晒霜。”

然后她转身走了,步子比之前快了一些,深蓝色的帆布袋在肩上一晃一晃的,那只白色的猫在路灯下一明一暗。

林逸阳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女生宿舍楼的门口。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

脸是烫的。

不是因为太阳——太阳早就下山了。

他转身往男生宿舍走,步子比来的时候快了很多,几乎是在小跑。他上了五楼,推开门,冲进宿舍,一屁股坐在床上。

“怎么了你这是?”陆子昂从上铺探下头来,“脸这么红?发烧了?”

“没有。”

“那你跑什么?后面有狗追你?”

“没有。”

陆子昂从上铺跳下来,凑到他面前,盯着他的脸看了三秒。

“你去图书馆了?”

“嗯。”

“沈清漪也在图书馆?”

林逸阳没有说话。

“我就知道!”陆子昂一拍大腿,“你看你这表情——标准的‘刚和喜欢的人说完话’的表情。脸红、耳朵红、眼神飘忽、嘴角不自觉地上扬——所有症状都对上了!”

“我没有……”林逸阳想辩解,但他的嘴角确实在上扬,他控制不住。

“行了行了,”陆子昂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兄弟,我支持你。虽然沈清漪看起来不太好接近,但你今天不是成功了吗?她在图书馆跟你说话了,对吧?而且你们还一起走回来了,对吧?”

林逸阳点了点头。

“那就行了。”陆子昂把棒棒糖塞进嘴里,含含糊糊地说,“慢慢来,不着急。追女生就像打游戏,得一步一步来,不能越级打怪。”

“我没有在追她。”林逸阳说。

“行行行,你没有,你没有。”陆子昂翻了个白眼,“你只是碰巧去了她也在的图书馆,碰巧坐在她对面,碰巧和她聊了一个小时,碰巧一起走回来——全都是碰巧,行了吧?”

林逸阳把脸埋进枕头里。

枕头上有洗衣粉的味道。

但他好像已经不太想家了。

晚上十一点,宿舍熄灯了。

林逸阳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道裂缝,从灯的位置一直延伸到墙角,像是一条涸的河流。

他在想沈清漪说的话。

“能看七八遍的书,一定对你很重要。”

“我有时候觉得,青春就是一个钟形罩。你在里面看着外面的一切,但外面的人听不到你说话。”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比人活得更久。树、书、建筑、还有……回忆。”

他想起她说这些话时的表情——淡淡的,平静的,像是在说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但他觉得,那些话对她来说,一定不是无关紧要的。

那些话是从她身体里长出来的,像是树,深深地扎在某个地方。

他翻了个身,面朝墙壁。墙上那个火柴人还在,歪歪扭扭地站在那里,旁边写着“到此一游”。

他忽然想在那幅画下面加一行字。

他伸出手,用指尖在墙上比划了一下——

“这里有人来过。”

但他没有真的写上去。他怕宿管骂。

他缩回手,闭上眼睛。

在黑暗中,他的嘴唇微微动了动,无声地说了三个字。

“明天见。”

而在另一栋宿舍楼里,五楼,508室,沈清漪坐在床上,背靠着墙壁,手里拿着那本蓝色封面的《The Bell Jar》。

她没有在看书。

她在看手机屏幕。

屏幕上是一条微信消息,来自一个备注为“哥”的人——

“清清,这周末哥去看你,给你带了你最爱吃的桂花糕。”

她看着这条消息,犹豫了很久,然后打了一行字——

“好。谢谢哥。”

发完之后,她把手机翻过去,屏幕朝下,扣在了床铺上。

然后她翻开那本《百年孤独》——不是图书馆的,是她自己带来的,一本旧版的、书页泛黄的、扉页上有一行钢笔字的《百年孤独》。

她翻到扉页,看着那行字——

“人生本就是一场孤独的旅行。”

她用手指摸了摸那行字,动作很轻,像是在触摸一个很久以前的痕迹。

然后她把书合上,放在枕头旁边。

她躺下来,拉上被子。

在黑暗中,她的嘴唇微微动了动,无声地说了几个字。

如果有人在旁边看她的口型,会发现她说的是——

“飘逸的阳光。”

窗外的梧桐树在夜风中沙沙作响。

月亮从云层后面探出头来,把银色的光洒在校园里。梧桐大道上,那些三十多年前种下的树,安静地站着,叶子在月光下泛着银灰色的光。

它们会一直站在那里。

看着一代又一代的人走进来,又走出去。

看着一些人相遇,一些人告别。

看着一些故事开始,一些故事结束。

而此刻,在这个九月的夜晚,有一个故事,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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