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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文推文 拯救书荒

第2章

我说,”我需要在他们行动之前,先把种质资源的法律归属厘清楚。”

她把那张纸翻过去,写了新的一行,”可以,我来想办法。”

我从律师事务所出来,站在路边叫车。

等车的时候,手机震动了一下。

是方绍霆的消息,”晚上在家吃吗?陈嫂说要炖汤。”

我回了两个字,”在的。”

然后把手机揣回口袋。

第六章

第三个人出现在一个周四的下午。

她是我认识的,或者说,我认识她妈妈。

我妈妈在世的时候,所在的植物研究院有个研究员叫林国美,是个很能的女人,跟我妈妈关系不错,但是在那场导致我父母出事的实验室意外里,她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也是唯一一个没有受伤的。

当年调查结论是意外,林国美没有受到任何处分,后来申请了去外地的机构,就此消失在了我的视野里。

现在站在我面前的,是她的女儿,林嘉茵。

二十七八岁,在某个植物研究院做研究员,之所以出现在我这里,是方绍霆安排的,理由是”过来学习交流”。

她进门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不对。

那种不对,不是表情,而是她第一眼看见培育中心那批木兰苗时候的眼神,不像是来学习的,是来看自己东西的那种眼神。

我请她参观了一圈,顺带讲了几个培育细节,她听得很认真,还做了笔记。

参观到最后,她说:

“方太太,我妈妈以前也研究过木兰属原生种,她说过,有些资源是有来源渊源的,如果要申请国家级保护目录,最好追溯一下最初的种质来源,不然认定程序会有麻烦。”

我说,”来源当然清楚,我父母在世的时候留有完整记录。”

她说,”记录是在研究院存档的吗?”

我说,”部分在,部分在我这里。”

她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很客气地告辞了。

我送她出去,关上门,在那里站了两秒钟。

林国美的女儿。

方绍霆带来的。

现在来问种质资源的来源记录。

我回到工作室,把那个本子翻出来,在贺晴的名字下面,写上了林嘉茵。

写完,又在后面加了一个字,”急。”

然后拨通了周律师的电话。

第七章

周律师的动作很快。

三天后,她约我去见了一个从事植物知识产权的专家,姓赵,是从国家级机构退下来的,头发全白了,说话很慢,但逻辑极清晰。

他翻了翻我拿过去的材料,”这批种质资源的系谱记录完整度,比我见过的大多数民间持有案例都要好,你父母当年的工作很规范。”

我说,”但是目前的法律持有人登记,是在我丈夫名下。”

他把眼镜推了推,”登记是登记,来源记录是来源记录,这两件事法律上是可以分开处理的,关键是,你有没有连续的培育记录,证明这批种质资源在过去几年里,是由你本人持续投入管理和改良的?”

“有,从第一批萌发记录开始,所有阶段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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