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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4章·移罪之术

谢临渊在黑暗中坐了一夜。

不是发呆,是在想。他当了大理寺评事七年,经手的案子上百桩,其中不乏冤案。每一起冤案在他看来,都是一次偶然——某个证人说了谎,某件证据被忽略,某个官员收了钱。他把它们一件件拆开,补上漏洞,写成判词,然后在卷宗封皮上写下“审结”二字,归档入库。现在他坐在这里,发现自己或许是错的。那些案子里面,也许有几桩不是偶然。

隔壁那个人说,覆冤令是一套完整的执行流程。选罪、构陷、善后。三个环节,工业化的工序。如果那人说的是真的——如果覆冤令真的存在——那么它一定会在案卷里留下痕迹。不是某一桩案子的痕迹,而是所有被它制造的案子共有的模式。谢临渊决定反推。以他的专业,从结果倒推工序,比从工序推导结果更容易。

天亮后,第一道晨光从走廊尽头那扇巴掌大的气窗透进来。谢临渊站起来,走到栅栏前,等着。他不知道今天会不会有人来提审,但他知道迟早会来。覆冤令既然“选中”了他,就不可能把他晾在这里不管。构陷需要时间,而时间对构陷者和被构陷者是不同的——构陷者需要赶在替罪者找到破绽之前,把所有的伪证钉死。

辰时刚过,脚步声来了。整齐有力,提审的靴声。两个狱卒打开牢门,一左一右架着他往外走。他注意到他们架人的手势很标准——虎口扣住上臂,力道控制在既能控制行动又不至于留下淤痕的力度。这是受过训练的架法,不是粗暴的推搡。

提审室在大理寺狱的上一层,一间没有窗户的屋子,四壁刷了白灰,正中一张长案,案后坐着三个人。谢临渊认得其中两个——左边是大理寺的何寺正,他的直属上司,一个花白胡子的老学究,审案时总爱捋胡子,一捋就是半个时辰;右边是刑部的赵主事,四十出头,方脸浓眉,以铁面著称,据说经手的案子从不留活口。中间那位他不认识,穿的是都察院的官服,年纪很轻,不过三十出头,面容清瘦,目光却格外锐利。

三法司联审。谢临渊在心里过了一遍这个阵容的分量。一般命案只需大理寺单审;涉官员的案件加刑部会审;牵涉到朝廷要员才会惊动都察院。三司联审,意味着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被定调为重大案件。

“谢评事。”何寺正开口了,语气还算和善,带着一丝老上司对老下属的惋惜,“昨夜京畿官道发现一具尸首,死者是督查御史郑明远。验尸结果显示,他是被掐死的。”他顿了顿,“郑御史生前最后经办的一桩案子,是你协助审理的。”

谢临渊皱眉。郑明远。他记得这个人。三个月前,郑明远以督查御史的身份巡查大理寺,调阅了一批旧案卷宗,其中有一桩是他经手的。但他和郑明远只有公事往来,连私下说句闲话的交情都没有。

“那桩案子审结已经三个月了。”谢临渊说,“郑御史调阅之后没有提出异议。”

“没有异议?”赵主事冷笑一声,从案上拿起一份卷宗,翻开推到谢临渊面前,“那你看看这个。”

谢临渊低头看去。是那桩旧案的卷宗,但在最后一页多了一行批注,字迹他很熟悉——是他自己的笔迹。批注的内容是:“此案疑点尚存,建议复审。”落款是他的签名。

他没有写过这行字。

他抬起头,看着赵主事的眼睛。“不是我写的。”

“笔迹鉴定的结果正好相反。”赵主事又从卷宗下抽出一张纸,是笔迹比对的鉴定书,“大理寺笔迹房核验,批注笔迹与你过往卷宗中的笔迹一致。还有这个——”他又推过来一份供状,“郑御史的随从供称,你曾私下约见郑御史,就在案发前两。见面地点与郑御史尸体被发现的位置相距不到三里。”

对话进行到这里,谢临渊没有再说话。他看着眼前这三个人——一个是他的老上司,说话时不敢看他的眼睛,手指在案上不安地轮敲着桌面;一个急于推进,每一句话都像是提前准备好的,连冷笑的节奏都卡得精准;一个沉默不语,在角落里安静地观察着所有人的反应,像一只蹲在梁上的猫头鹰。

他不是在对抗审讯。他是在观察审讯。何寺正——他认识这个人七年,知道对方每次心虚时就会捋胡子。此刻何寺正没有捋胡子,他在用手指轮敲桌面。这说明他不是心虚,是紧张。他知道自己在做一件不对的事,但这件事不由他做主。

赵主事——谢临渊和他打过几次交道,知道他的风格是雷霆手段、咄咄人。但今天的咄咄人太过标准了,每一句追问都卡在恰当的节奏上,像是提前排演过的。

都察院那位——整场审讯,他只问了一个关于程序的问题,语气平淡,但在得到回答后,他的笔在纸上停顿了一瞬才继续写。这个细节可能意味着他对回答不满意,也可能意味着他在犹豫要不要追问。无论是哪种,都说明他不是铁板一块。

然后他开始反推。以一个专业评事的眼光,从眼前的伪证倒推整个构陷流程应该分几步走。

第一步,选定替罪者。他具备所有条件:和死者有表面关联,没有派系靠山——他在大理寺做了七年评事不升不降,不是能力问题,是他不愿依附任何人。清流、孤立、可弃。隔壁那个人说得对,他是一张标准画像。

第二步,伪造证据。笔迹和供状只是他目前看到的冰山一角。按标准化流程,后面应该还有物证——比如在他家中搜出什么不该有的东西;人证——比如某个邻居“恰好”看到他在案发时间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舆论——坊间已经开始流传“大理寺评事因旧案害督查御史”的段子了。他可以想象这个流程,因为太标准了。

第三步,控制信息。他作为嫌犯被隔离,无法接触外界,无法为自己搜集反证。而构陷方可以畅通无阻地接触所有证据渠道,往里面添加任何他们想加的东西。两三天后会有更多证据浮出水面,每一条都指向他,每一条都是伪造的,但每一条都经得起表面审查。

第四步,压缩时间。审讯不会拖太久。这是覆冤令的另一个铁律,以标准流程快速结案,不给替罪者反应的时间,也不给外部力量介入的机会。他的时间不多,那个执行者说得很对。

审讯持续了半个时辰。结束后,他被带回牢房。经过走廊时,他看了一眼隔壁的牢门——仍然虚掩着,里面的被褥还是那样叠着,四角压得死板。那个执行者已经不在了,但他昨晚说的话,每一句都在这半个时辰里被一一印证。它不是神话,不是阴谋论。它是一个正在运行的制度。

回到牢房,谢临渊坐在草席上,开始系统地思考。他在心里画了一张表,把刚才识别出的构陷步骤一一填进去。他在卷宗堆里泡了七年,知道任何伪造的东西都会留下痕迹——不是伪造者的技术问题,而是伪造的逻辑与真实事件的逻辑总有差异。

真的案子,证据是散落的、不规则的、互相矛盾的。假的案子,证据是整齐的、对称的、互相印证的。太整齐本身就是破绽。

他需要找到那个太整齐的地方。他开始在脑海中逐条推演对方的构陷逻辑,然后逐条标记可能的漏洞。笔迹——他自己仔细想了想自己的落笔习惯:提钩角度偏大,捺画收笔轻掠是他的老毛病。而卷宗上的签名捺画一刀切到底,像是描的。供状——随从的证词提到的时间有十几息的空档,谢临渊需要核实那空档里发生了什么,或者没发生什么。物证的来源需要追溯回作坊,伪造必有工艺上的疏漏,新墨和旧墨不同,新鲜的做旧痕迹也终归不是真的旧。人证……人证最难推翻,但人证也最容易被推翻——因为人会说谎,而谎言需要记忆,记忆会出错。

他需要找到执行层的名单。如果能认出那些伪造者——他办过七年案子,见过无数书吏和笔录人的手法,如果那些伪证出自他曾经审过的文书老手,他能认出来。

他需要时间。但时间在栅栏外面,被别人的手攥着。他能做的,是在脑子中先搭好骨架,等拿到更多证据再填空。他在心里把已经推演出的四步流程反复默念了几遍,直到所有东西都牢牢钉在脑海里为止。他不会把这些东西写在纸上——但纸不一定可靠。从今天开始,最重要的东西都不写在纸上。

他吃完了午间的稀粥,又吃了一碗。每一餐他都吃得净净,不管多稀多咸都吃净。

他需要力气。后面还有更多的事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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