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他说,“四十分钟吧。没看表。”
他没说为什么要在楼下等。也没说为什么把屋里所有的灯都打开。可我心里清楚。他知道我怕黑。他知道我一个人走夜路会害怕。他知道我推开一扇黑漆漆的门会心慌。
所以他开了所有的灯。
所以他在楼梯上坐着等。
宁愿坐在黑暗里等,也要让我一进楼道就看见光。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心脏跳得很快。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最后脆坐起来,拉开床头柜的抽屉,翻出一个小盒子。
那是我上周逛街时买的。
两枚银色的戒指,款式很简单,内圈刻着一行小字:你在,我就不怕。
我把盒子打开,借着手机的光看了很久。银色的光映在我手心里,凉凉的。我合上盖子,把它放回抽屉最里面。
他生快到了。还有三个月。我可以等。
有一天我在公司受了气。
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方案被甲方打回来第六遍,总监在会议室里当着全组的面骂了我十分钟。说我没脑子,说我做的这是什么垃圾,说我这个水平还好意思拿这份工资。
我没哭。我在公司从来不哭。
可是出了地铁站,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眼眶就开始酸了。我使劲忍着,快步走进单元楼。楼梯间的灯还是坏的,我踩着台阶一步一步往上走,走到三楼的时候腿就开始软了,不是累的,是委屈堵在口,堵得我喘不上气。
推开家门的那一刻,沈知言正坐在沙发上看书。
他抬头看见我,书就放下了。
我没说话。换了鞋,走到沙发边坐下来。
他也什么都没说。
没有问“你怎么了”,没有说“没事的都会过去”。他就只是坐在我旁边,把纸巾盒推过来,然后伸出手,轻轻拍着我的背。
一下,一下,不快不慢。
那种拍法不像在安慰,像在说——我在呢。
我忍了一路的眼泪,在那个瞬间全部涌了出来。
我没有哭出声,就是眼泪一直掉。我咬着嘴唇,肩膀一抖一抖的。沈知言的手没有停。他离我很近,但我没有看他。我怕看见他的眼睛之后,我会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
可有些东西是藏不住的。
当你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去想一个人,当你每天晚上睡觉前最后一件事也是去想一个人,当你在地铁上、在公司里、在任何地方都会突然想起他笑起来的样子——你就应该知道了。
我喜欢沈知言。
不只是“他人不错”的那种喜欢。
是那种想和他在一起的喜欢,是想每天醒来第一眼就看到他的喜欢,是这辈子都不想再一个人了的喜欢。
戒指藏在我衣柜最里面的抽屉里,用一件叠好的毛衣盖着。
再等三个月。
我这样告诉自己。
那天房东来收租。
我提前准备好了现金,她敲门的时候我正蹲在玄关换鞋,准备出门上班。门一开,阿姨走进来,手里拿着收据和一本旧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