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情况我理解,但很难立案。”
律师姓魏,事务所开在一栋老写字楼的四层。从朋友那辗转找来的,据说专接演艺。
“对方用了我的名字,我的身份,我的角色——”
“你说的这些,目前能提供的硬证据有哪些?”
我把手机推过去。录音。
魏律师听了一遍,表情没什么变化。
“他说的是’艺名使用权归公司’,从合同法角度看,如果你当初的经纪合约里确实有这一条——”
“可我的照片被换了,我的作品被转移了,这总算证据吧?”
“系统作记录显示是你授权的经纪人提交的。你要证明你没有授权,你得先证明你跟金声经纪没有签约关系。但目前系统里白纸黑字写着你是金声的签约艺人。”
“那是伪造的。”
“你能证明吗?”
我说不出话。
魏律师把手机推回来。
“我不是泼冷水。但对方是贺鸣远,在这个行业里他的信用等级远高于你。你一个人打这场官司,耗时耗力,最后大概率不了了之。”
“那我就什么都不做?看着别人用我的名字拍戏?”
“我建议你先收集更多证据。你说你有试镜录像?”
试镜录像。
对,那天试镜的时候我用手机录了一版备份,存在旧手机里。
还有我这些年跟贺鸣远的微信记录、合约扫描件、训练志。全在我住处的笔记本电脑里。
“我回去拿。”
我从律师事务所出来,直奔租住的公寓。
打了三次密码锁,门开了。
客厅的灯没关。
我记得走的时候关了的。
推门进去的一瞬间,我闻到了一股陌生的烟味。
茶几上的笔记本电脑不见了。
书架上装硬盘的收纳盒空了。
抽屉被翻过,充电线散落一地。
旧手机。那部存着试镜备份的旧手机。
我冲进卧室,拉开床头柜。
手机还在。
屏幕碎了。被人摔过,彻底黑屏,按什么键都没有反应。
所有的东西都被拿走了,或者毁了。
净利落,一件不留。
我蹲在地上,抱着那部碎屏手机。
七年。所有的心血,所有的记录。我跟贺鸣远的每一条对话、每一份合同、每一段排练视频。
全没了。
他连翻盘的机会都不打算给我。
天花板上的灯管嗡嗡作响,像一只苍蝇在笑。
我不知道我在那里蹲了多久。
手机震动。一条微信,来自一个没有头像、没有昵称的陌生账号。
是一条视频。
我点开。
画面里是我。
两个月前试镜《长安秘史》的那一天。我穿着墨绿旗袍,念着独白,声音带着哭腔——那是角色在城破之夜寻找丈夫的一场戏。
这是我的试镜视频。
完整的。清晰的。从我进门到退场,一帧没少。
怎么会?这段视频我只存了两个地方。一个是旧手机,已经被摔碎了。另一个是贺鸣远工作室的内部云盘。
谁发给我的?
我盯着那个空白头像,手指悬在屏幕上方。
第二条消息进来了。
【这段视频的元数据里嵌着AI换脸的编辑痕迹。贺鸣远提交给剧组的版本,脸已经被替换成了程念卿。】
第三条。
【你不是第一个。】
心跳猛地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