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这本书我追了好久!爱吃番茄炒蛋的肖潇的《北境王》是短篇类型,主角周崇德萧彻的经历跌宕起伏,这部小说目前已经写了27940字的内容,故事还在继续连载中,绝对是不容错过的精彩佳作,书荒必看。
北境王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楔子
大周崇德十七年十月初三,北境下了入冬以来最大的一场雪。
雪是从傍晚开始落的。先是细密的雪粒,打在都护府的瓦片上沙沙作响,像有人抓了一把沙子撒在屋顶。到了戌时,雪粒变成了指甲盖大小的雪片,密密匝匝地往下砸。北风从旷野上灌过来,把雪片卷成一道道白色的漩涡,在城墙上游走,像一群找不到出口的困兽。
北境城的城墙被冻成了一整块铁青色的冰疙瘩。守城的士卒每半个时辰换一班岗,换下来的兵眉毛上挂着冰碴子,手指头冻得通红,回了营房得用雪搓半天才能缓过来。老兵教新兵搓手,说不能直接烤火,直接烤火手指头会变黑,变黑了就得切掉。新兵问切掉以后怎么握刀,老兵把手伸出来——他的左手少了两手指,剩下的三握着刀柄给新兵看,说三也能握,握紧了就行。
北境都护府的正堂里燃着三个火盆。炭火烧得通红,火盆边缘被烤得发白,热浪把正堂里的空气烤得微微扭曲。但坐在案后的那个人连披风都没解。
萧彻在看一封从京城来的信。
信是三个月前发出的,路上走了九十多天。送信的人死在燕门关外,尸体被北境军的巡逻队从雪窝子里刨出来的时候,已经冻硬了。巡逻队的百夫长姓孙,手下人叫他孙老疙瘩,在北境待了八年,什么样的死人没见过。但他把那人从雪里扒出来的时候,还是愣了一下。
那人趴着死的。一只手往前伸,手指头冻成了十冰棍,指甲全裂了,裂缝里嵌着冻成黑色的血。他的膝盖磨穿了,裤腿磨成了布条,小腿上的肉冻得发黑,骨头顶着地面,把积雪磨出了一道长长的沟。他死的时候保持着往前爬的姿势,头朝着北边,方向分毫不差——那是北境城的方向。
孙老疙瘩把那人翻过来。那人的眼睛闭着,嘴唇裂得像涸的河床,嘴角有一道涸的血痕。他的怀里揣着一封信,用油纸包着,贴肉藏着。油纸上带着那人的体温——虽然人已经冻硬了,但油纸还贴着他的口,像是他临死前还在用自己的身体给这封信取暖。
信封上只写了四个字——殿下亲启。字迹潦草得像是在马蹄声里抢出来的,墨迹洇开了好几处,像是写的时候手一直在抖,又像是泪水滴在上面把墨晕开了。
孙老疙瘩把信揣进怀里,翻身上马,连夜往北境城赶。他的马跑了一夜,马蹄在冻土上敲出密集的鼓点,雪沫子从马蹄下飞溅起来,在月光下像一把把碎银子。天亮的时候他把信交到了都护府,交完就蹲在都护府门口的台阶上,抽了半袋旱烟,一句话没说。有人问他送信的是什么人,他摇了摇头,把烟锅子在鞋底上磕了磕,站起来走了。走出两步又停下来,说了一句——“是个女人。”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萧彻已经看了三遍信。每一遍都看得很慢,像在读一份敌军的图——不,比那更慢。读图的时候他的眼睛是动的,从一处兵力标注移到另一处,手指在地图上指指点点,脑子里飞快地计算着敌军的薄弱环节。但读这封信的时候,他的眼睛几乎不动,盯着一行字能看一炷香的工夫,像是每一个字都需要用刀刻进脑子里才能读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