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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腊八宴之后的第三天,阿墨没有去铺子。

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对着那个女娃娃坐了一整天。女娃娃放在桌上,烛光照着它,嫁衣上的金线一闪一闪的,凤冠上的珍珠像泪珠。他看着它,它看着他,像是在无声地对峙。

他试过把女娃娃放进锦盒里,盖上盖子,眼不见为净。但闭上眼睛之后,女娃娃的脸就会浮现在脑海里,比睁着眼睛看的时候更清晰。他又把锦盒打开,把女娃娃拿出来,放在桌上。

他试过把女娃娃塞进袖子里,带着它出门。但走到门口又折返回来,把它放回桌上。他怕自己一出门,就会做出不可挽回的事——比如把它扔进河里,比如把它埋进土里,比如把它摔碎。

他舍不得。

不是因为女娃娃值钱,是因为那是沈明珠做的。她用了两个月的时间,一点一点捏出来的。她的手连筷子都拿不稳,却捏出了比泥人张还精致的娃娃。那双手,那两个月,那份心意,都凝结在这个巴掌大的娃娃身上。

他舍不得摔碎它。

但他也知道,他留不住它。

阿砚和阿瑾已经盯上了这个娃娃。从腊八宴那天晚上开始,他们的眼神就变了。阿砚看他的时候,嘴角总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冷笑,像是在说:“大哥,你果然还是选了那条路。”阿瑾看他的时候,眼神里多了一种东西——不是失望,不是愤怒,是审视。像是在重新评估他这个大哥还值不值得跟随。

阿墨了解他的两个弟弟。

阿砚是嘴毒。他的恶意写在脸上,挂在嘴边,你一眼就能看穿他。他说“那个傻子”,他就是真的看不起沈明珠;他说“我才不娶她”,他就是真的不想娶她。他的坏是透明的,是直的,是一把没有鞘的刀,伤人也伤己。

但阿瑾不一样。

阿瑾是老三,是最小的,看起来最乖,最胆小,最无害。他总是低着头,说话小小声,被欺负了不敢还嘴,被冤枉了不敢辩解。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三兄弟里最善良、最软弱、最需要保护的那一个。

阿墨曾经也这么觉得。

但后来他发现了一件事。

去年冬天,沈明珠在花园里摔了一跤,膝盖磕破了皮。周嬷嬷问她是怎么摔的,她说是阿瑾绊的她。周嬷嬷不信,以为小姐又认错了人,因为阿瑾平时那么乖,怎么会绊小姐?

阿墨当时也不信。他去找阿瑾问,阿瑾红着眼眶说:“我没有,是小姐自己踩到石头摔的。”他说得真诚极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看起来委屈得要命。

阿墨信了。

但那天晚上,他路过花园的时候,看到阿瑾一个人蹲在沈明珠摔倒的地方,用手把地上的一块石头挖了出来,扔进了池塘里。

那块石头不大,但边缘很尖,上面还沾着了的血迹。

阿瑾挖石头的时候,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不是愧疚,不是害怕,是那种做完一件事之后的平静,像账房先生核对完一笔账目之后合上账本时的平静。

阿墨站在暗处,看着阿瑾把石头扔进池塘,看着阿瑾站起来拍拍手上的土,看着阿瑾低着头走回西跨院。阿瑾走路的姿势和平时一模一样,微微驼背,脚步轻轻,像一只不想被任何人注意到的猫。

从那天起,阿墨就知道,他最小的弟弟,才是三兄弟里最危险的那一个。

阿砚的坏你能看到,所以你能防。阿瑾的坏你看不到,因为他把它藏在“乖”和“胆小”的面具下面。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出手,也不知道他会用什么方式出手。你只知道,等他出手的时候,你已经来不及防了。

而现在,阿瑾对那个女娃娃出手了。

“大哥,那个娃娃你打算怎么办?”

第三天晚上,阿砚和阿瑾一起进了阿墨的房间。阿砚靠在门框上,双手抱,嘴角挂着那标志性的冷笑。阿瑾站在阿砚身后,微微低着头,看起来像是被二哥拉来的不情愿的跟班。

阿墨坐在桌前,面前摊着一本账册,女娃娃被他藏在了抽屉里。他没有抬头,继续看账。

“什么怎么办?”他问。

“别装了。”阿砚走进来,在阿墨对面坐下,手指敲了敲桌面,“那个傻子给你的娃娃,你打算怎么办?收着?供着?等以后成亲了当传家宝?”

阿墨翻了一页账册,声音平淡:“那是小姐的心意,收着就是了。”

“收着?”阿砚笑了一声,那笑声很冷,“大哥,你不会真的打算娶她吧?你收了那个娃娃,在所有人眼里,你就是沈家的女婿了。你想清楚了?”

阿墨放下笔,抬起头看着阿砚。

“我收不收那个娃娃,在所有人眼里,我都是沈家最有可能的女婿人选。”他说,“这是老爷的意思,不是我选的。”

“那你可以拒绝。”阿砚说,“你可以当着所有人的面说你不收。你没有。你收了。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阿墨没有说话。

“意味着你做出了选择。”阿砚的声音拔高了一些,“你选了沈家,选了那个傻子,选了当沈家的狗。你没有选我们。”

“老二,够了。”阿墨的声音沉了下来。

“不够!”阿砚猛地站了起来,椅子被他撞得往后倒,哐当一声摔在地上,“大哥,你摸摸你的良心,你来沈府九年,你为谁活的?为那个傻子?为老爷?还是为我们?”

阿墨看着阿砚,目光沉静得像一潭死水。

“我为你们。”他说。

“为我们?”阿砚笑了,笑得有些狰狞,“为我们你就应该跟我们走!而不是收下那个傻子的娃娃,把自己绑死在沈家!”

阿瑾这时候开口了。

他的声音不大,甚至可以说是很小,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像针尖扎在皮肤上。

“大哥,二哥说得对。”阿瑾从阿砚身后走出来,站在阿墨面前,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你收了那个娃娃,我们就走不了了。老爷会把所有注意力放在你身上,我们三个谁都跑不掉。”

阿墨看着阿瑾。

阿瑾依然低着头,看起来乖顺极了,像一只温顺的小羊羔。但阿墨注意到,他的手指在袖子里微微弯曲,像是在握什么东西。

“老三,你想说什么?”阿墨问。

阿瑾抬起头,看着阿墨的眼睛。他的眼神很净,净得不像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更像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但阿墨知道,那层净下面是别的东西。

“大哥,把那个娃娃摔了吧。”阿瑾说,声音轻轻的,像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摔了,就证明你还是我们的兄弟。不摔,你就是沈家的人。”

阿墨的瞳孔微微缩了一下。

“摔了?”他重复了一遍。

“对。”阿瑾说,“摔了,我们就信你。”

阿砚在旁边冷笑了一声:“老三说得对。大哥,你要是真不想娶那个傻子,就把那个娃娃摔了。摔了,老爷就知道你的态度了。他总不能用刀架在你脖子上你娶吧?”

阿墨看着两个弟弟,沉默了很久。

“你们知道那个娃娃对小姐意味着什么吗?”他最终说。

“意味着什么?”阿砚反问,“意味着一个傻子的一厢情愿?大哥,你不会真的在意那个傻子的感受吧?”

“她不是傻子。”阿墨说,声音很低。

阿砚和阿瑾同时愣住了。

阿墨从来没有在兄弟面前说过这种话。他以前虽然不让阿砚叫沈明珠“傻子”,但那是因为“在沈府要注意分寸”,而不是因为“她不是傻子”。现在他说出了这四个字,意味完全不同了。

阿砚盯着阿墨看了好一会儿,然后笑了,笑得很讽刺。

“大哥,你不会是真的喜欢上她了吧?”

阿墨没有回答。

“我的天。”阿砚站起来,在屋里走了两步,又转回来,“大哥,你真的喜欢上那个傻子了?你疯了吧?她是个傻子!她连话都说不利索!她连自己的衣裳都不会穿!你喜欢她什么?喜欢她傻?”

“老二,闭嘴。”阿墨的声音终于有了一丝怒意。

“我不闭!”阿砚的声音比他还大,“大哥,你醒醒吧!你喜欢的不是她,是沈家的财产!是你自己骗自己,把贪心包装成了喜欢!你要是真喜欢她,你早就大大方方承认了,你用得着躲她躲了两年?”

阿墨的手指在桌面上慢慢收拢,指节泛白。

阿瑾在旁边看着这一切,嘴角微微动了一下。那不是笑,是一种极淡的、几乎看不出来的弧度,像是在满意什么。

“大哥。”阿瑾又开口了,声音依然轻轻的,“二哥说话难听,但话糙理不糙。你如果真的喜欢小姐,我们不会拦你。但你要证明给我们看,你不是因为沈家的财产才收下那个娃娃的。”

“怎么证明?”阿墨问。

阿瑾看着他,目光平静得像一面镜子。

“把娃娃摔了。”他说,“摔了,然后告诉老爷,你不娶小姐。你选我们,不选沈家。这样我们就信你。”

阿墨看着阿瑾的眼睛。

那双眼睛很净,净得不像是在他做一件残忍的事。但阿墨知道,阿瑾不是在他选择兄弟还是女人,阿瑾是在他自断后路。

摔了娃娃,沈万川会怎么想?沈明珠会怎么想?府里的下人会怎么想?他花了九年时间在沈府建立的一切,就会在一瞬间崩塌。沈万川不会再信任他,沈明珠会伤心,下人们会说他忘恩负义。到那个时候,他就真的只能跟两个弟弟一起逃跑了。

阿瑾要的不是他选兄弟。

阿瑾要的是他没有退路。

阿墨忽然觉得有些冷。那种冷不是从外面来的,是从心里面长出来的。他看着面前的两个弟弟——一个满脸愤怒,一个一脸平静——忽然觉得他们很陌生。

这是他的亲弟弟。一母同胞,从同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他们一起挨过饿,一起受过冻,一起被人踩在脚底下。他以为他们是最亲的人,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亲。

但此刻,他们站在他面前,他摔碎一个傻子送给他的娃娃。

不是为了他好。

是为了他们自己。

阿砚不想被沈家拴住,他想跑。阿瑾更狠,他不但想跑,还想让阿墨失去在沈家的一切,这样阿墨就只能跟着他们跑,永远当他们的“大哥”,永远替他们遮风挡雨。

他们不是在他选边站。

他们是在他当他们的工具。

阿墨低下头,看着桌上摊开的账册。账册上的数字在烛光下跳动,像一群无声的蚂蚁。他看了很久,然后站起来,走到柜子前,拉开了抽屉。

抽屉里,那个女娃娃静静地躺着。烛光照在它身上,嫁衣上的金线闪闪发光,凤冠上的珍珠像星星,它的嘴角挂着一丝温柔的笑。

阿墨把它拿了出来,托在手心里。

女娃娃很轻,轻得像一片羽毛。但托着它的时候,他感觉到那股温热从掌心涌上来,涌进血管,涌进心脏,涌进大脑。那股温热在说:不要摔我,我是她给你的。

“大哥,想好了吗?”阿砚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催促。

阿墨没有回头。他托着女娃娃,走到窗前,推开了窗户。

冬天的风从窗外灌进来,冷得像刀割。女娃娃在风里微微颤抖了一下,凤冠上的珍珠叮叮当当地响,像是在害怕。

阿墨低下头,看着手心里的女娃娃。

女娃娃也在看着他。那双黑亮的眼睛,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像是在看他。那双眼睛里有光,有笑,有温柔,有期待,有沈明珠所有的、他能想到的一切美好的东西。

他的手在发抖。

“大哥,你还在等什么?”阿砚又催了一句。

阿瑾没有说话,但阿墨知道他在看着自己。他的目光不像阿砚那样灼热,而是冷的,像一条蛇,缠在阿墨的脖子上,慢慢收紧。

阿墨闭上眼睛。

他的脑子里闪过很多画面。

九岁那年,他第一次走进沈府,看到沈明珠坐在秋千上,朝他笑。

十一岁那年,沈明珠指着他的脸说“你笑假假的时候眼睛里面没有我”。

十三岁那年,沈明珠生病了,抓着他的袖子说“我以为你不要我了”。

十五岁那年,腊八宴上,沈明珠捧着女娃娃递给他,说“我想跟你天天在一起”。

每一幅画面里,沈明珠都在笑。笑得天真,笑得纯粹,笑得没有一丝杂质。

她不知道他在算计她。她不知道他的两个弟弟在他。她不知道他此刻正站在窗前,手里托着她花了两个月捏成的娃娃,准备把它摔碎。

她什么都不知道。

她只知道,她把最喜欢的娃娃送给了最喜欢的人,她很高兴。

阿墨睁开眼睛。

他的手不抖了。

他举起手,把女娃娃举到窗外。

冬天的风很大,吹得他的袖子猎猎作响。女娃娃在风中微微晃动,凤冠上的珍珠叮叮当当,像是在做最后的挣扎。

“大哥!”阿砚的声音拔高了。

阿墨松开了手。

女娃娃从他的手心里滑落,在月光中翻了一个身,嫁衣上的金线划出一道金色的弧线,凤冠上的珍珠像一串坠落的星星。它落得很慢,慢得像是在空中停留了一整个世纪。

然后,它摔在了窗外的青石板地面上。

咔嚓。

声音不大,但清脆极了,像冰面裂开,像瓷器摔碎,像什么完整的、美好的东西在瞬间分崩离析。

阿墨站在窗前,低着头,看着窗外地上的碎片。

女娃娃碎了。凤冠从头上滚落,滚到了桃树下。嫁衣碎成了几片,金色的线散了开来,在月光下像一摊碎金。脸也碎了,从中间裂开,左半边朝上,右半边朝下,嘴角那丝温柔的笑被裂痕切成两半,看起来不像笑了,像在哭。

阿墨看着那些碎片,一动不动的。

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但他的心在碎。

和那个女娃娃一起。

“好!”阿砚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一种近乎亢奋的喜悦,“大哥,你做到了!我就知道你还是我们的兄弟!”

阿瑾没有说话。他走到窗边,低头看了一眼地上的碎片,然后抬起头,看着阿墨的侧脸。

月光下,阿墨的脸像一尊石雕,没有任何表情。但阿瑾注意到,他的眼角有什么东西在闪。

不是泪。阿墨不会哭。

是月光。

一定是月光。

“大哥,明天你去跟老爷说,娃娃不小心摔了。”阿瑾的声音很轻,轻得像在哄孩子,“不是故意的,是不小心的。老爷不会怪你的。”

阿墨没有回答。

他转过身,走回桌前,坐了下来,拿起笔,继续看账册。

他的手很稳,稳得不像一个刚刚摔碎了别人心意的人。

“你们出去吧。”他说,声音平静得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阿砚和阿瑾对视了一眼,转身走了出去。

门关上的那一刻,阿墨手中的笔停了。

他没有动,就那么坐着,笔尖悬在账册上方,一滴墨汁从笔尖滴落,落在纸页上,洇开了一个黑色的圆点。

那个圆点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像一朵黑色的花在纸上绽放。

阿墨看着那朵黑色的花,忽然想起了沈明珠种在桃树下的那颗蜜饯。蜜饯发了霉,长了一层灰绿色的毛,她不知道,她每天浇水,每天对着它说话,等着它长出蜜饯树来。

她种下去的是希望,长出来的是霉斑。

他收下的是真心,摔碎的是她的期待。

他们是一样的。她种蜜饯,他摔娃娃。他们都是把好东西毁掉的人。区别只在于,她不知道自己在毁,他知道。

知道还做,比不知道更残忍。

阿墨放下笔,站起来,走到窗前,又看了一眼窗外。

女娃娃的碎片还在那里,在月光下泛着冷冷的光。凤冠滚到了桃树下,像一颗被遗弃的星星。嫁衣的碎片被风吹散了一些,金色的线在风中飘动,像在招手。

他忽然想下去,把那些碎片捡起来,一片一片地拼回去。

但他没有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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