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短篇小说千千万,但《继父家要我妈的陪嫁房,我让他们无家可归》绝对排得上号!砚边流白塑造的林粟张超令人难忘,这部小说目前已经写了16204字的内容,故事还在继续连载中,已经写了这么多篇幅了,书荒的朋友们赶紧来看。
继父家要我妈的陪嫁房,我让他们无家可归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你小点声。”王敏的声音压得很低,但依然透着一股官僚的傲慢,“我让老刘去查了,那丫头的公司叫普华,好像还挺大的。不过没关系,越大的公司越爱惜羽毛。我已经让办公室给他们公司发了函,就说他们的员工牵扯到家庭,需要公司协助调查。”
“高!姐,还是你高!”
门外的我妈,听着这些话,气得浑身发抖,扶着墙才站稳。
我拍了拍她的手,示意她冷静。
然后,我推开了门。
调解室里坐着三个人。
王敏坐在主位上,穿着一身深色的职业套装,表情严肃。
王丽和张涛坐在她旁边,看到我们进来,王丽立刻换上了一副受害者的表情,眼圈都红了。
桌子上,还摆着一个“人民调解员”的牌子。
王敏看到我们,清了清嗓子,官腔十足地开口:“来了?坐吧。房产证带了吗?”
我拉着我妈在她们对面坐下,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从包里拿出了我的手机,按下了录音键,然后把它放在了桌上。
王敏的眉头皱了起来:“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我微笑着说,“王主任主持调解,我学习一下,录个音方便回去复盘总结,提高思想觉悟。”
我的话里带刺,王敏的脸色沉了下来。
“少阴阳怪气的!”王丽拍着桌子,“林粟,我告诉你,今天是我姐,是政府来给咱们调解!你再敢嚣张,有你好果子吃!”
“政府?”我看向王敏,笑容不变,“王主任,我有点法律问题想请教一下。”
“据《人民调解法》第三条,人民调解,应当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请问,我们自愿了吗?”
王敏的表情一僵。
“其次,《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和他人谋取私利。您今天利用街道办的名义,为您妹妹的家庭组织所谓的‘调解’,还向我司发函施压。请问,这算不算?”
我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像一颗钉子,钉在王敏的脸上。
她的脸色从铁青变成了煞白。
“你……你胡说八道!我这是在履行我的工作职责!”她还在嘴硬。
“是吗?”我从文件夹里拿出另一份文件,推到她面前。
“这是我委托律师,向区纪委和市长热线提交的实名举报信的草稿。举报内容就是:城西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科科长王敏,,公器私用,胁迫群众,为其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我特意加重了“计划生育科科长”几个字。
王敏的瞳孔猛地一缩。
她一直以“街道办主任”自居,但实际上,她只是街道办下属一个科室的科长。这个身份,在普通人面前耀武扬威足够了,但在纪委的调查函面前,不堪一击。
“你……你敢!”王敏的声音都在发颤。
“你看我敢不敢。”我迎着她的目光,毫不退让,“王科长,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第一,你现在立刻撤回发给我公司的函,并就今天这件事,向我母亲和我,书面道歉。这件事,到此为止。”
“第二,我现在就点击发送,把这份举报信发出去。到时候,你面对的就不是我,而是纪委的同志了。你自己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