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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砰!砰!

丁伟骑在马上,身子一侧,在颠簸中回头开枪,眨眼间撂倒了几个伪军。

可对方依旧不依不饶,死咬不放。

警卫员一边举枪还击,一边喊道:“团长,这些汉奸打得也太歪了!”

丁伟冷笑一声:“不是他们枪法烂,是他们觉得我是个大人物,那个公文包让他们起了活捉的心思。”

“也好,既然他们想抓活的,那就别怪咱们设个套,把这群狗腿子全收拾了。”

又是几声枪响。

啪!啪!

伪军骑兵不断射击,但明显有所顾忌,子弹都避着要害飞,生怕一枪打死了拿不到功劳。

有个骑兵焦急地对排长说:“再这么耗下去,真让他们跑了!”

那伪军队长脸色一沉,终于下了狠心:“活的抓不住,死的也行!给我往死里打!”

命令一下,枪口顿时变得凶狠起来,弹雨密集了许多。

丁伟和警卫员本事不弱,可在四面受敌、被动奔逃的情况下,终究难以招架。

“噗——”

一声闷响,警卫员被击中,猛地从马背上栽了下来,重重摔在地上。

“小张!”丁伟心口一紧,扭头大吼。

他知道,对方已经不再留手了。

砰!砰!

他又干掉两个伪军,但形势越来越危急。

现在唯一的生机,就是敌人还想抓个“大官”邀功。

可一旦他们彻底翻脸下死手,自己孤身一人面对四十多个骑兵,几乎不可能突围。

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背后全是枪口。

此刻的丁伟,已是满身尘土,嘴角渗血,狼狈至极。

而山坡上,苏墨已将下方局势尽收眼底。

一眼认出那个骑在马上拼死反击的人是丁伟,他心头一震。

看过《亮剑》的他太了解这个人了——打仗有脑子,带兵有一套,战略眼光甚至不在李云龙之下。

就在这时,脑海里忽然响起一个声音:

【丁伟正遭伪军骑兵围剿,处境危险】

【选项一:出手相救,奖励“日语精通”技能与改良版黄金沙漠之鹰手枪一把】

“日语精通”:掌握日语听说读写,发音纯正,可自如使用京都腔、东京腔等地方口音,达到本土母语水平。

“黄金沙漠之鹰”:经系统强化改造,适合实战环境,威力惊人,稳定性强。

【选项二:袖手旁观,顺其自然,奖励“胆小如鼠”称号及一支老旧王八盒子手枪】

请选择……

苏墨看都没多看第二项,直接选了一。

就算没有这个系统,他也绝不会坐视不管。

丁伟是自己人,更是未来能撑起一片天的将领。

他抽出98K步枪,稳稳架在岩石上,锁定了下方一名伪军骑兵,冷声道:

“打!”

话音未落,枪声已响。

噗嗤——

一名伪军骑兵应声栽下马背。

山坡上,一排战士早已架好枪口,见状立刻开火。

砰!砰!砰!

噼里啪啦的枪声在山谷间回荡。

占据高地的一排打得干脆利落,子弹如雨点般倾泻而下,山下的伪军骑兵顿时人仰马翻。

只一个照面,十几名敌人就倒在了血泊之中。

残余的伪军哪见过这阵仗,吓得魂飞魄散,连同伴尸体都不敢收,调转马头撒腿就逃,扬起一路尘土。

不过是一支小股骑兵罢了。

苏墨这边刚一开枪,对方就溃不成军。

望着那群跑得飞快的背影,苏墨嘴角微扬,低声嘀咕:“好马啊,迟早是我的。”

他心里清楚得很,这群战马是万家镇出来的,按原来的剧情走向,本就是新一团的囊中之物。

如今提前到手,也不算意外。

另一边,丁伟原本以为自己这次难逃一劫,没想到半路杀出一支捌陆军小队,硬生生把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吁——”

他猛地勒住缰绳,翻身下马,赶紧查看被甩下马的警卫员伤势。

还好,虽中了枪,但没伤到要害,性命无忧。

这时,他才注意到山坡上那支队伍。

看清是捌陆军的灰布军装后,心头顿时一热——是自己人!

丁伟抱拳高声道:“方才多谢诸位援手!救命之恩,我二十八团丁伟记下了!敢问贵部是哪一支?”

苏墨上前一步,敬了个礼:“丁团长好,我们是新一团一排,我是排长苏墨。”

新一团?

李云龙的人?

苏墨?

丁伟默默把这名字刻进脑子里。

正想再说几句,远处一骑飞驰而来,是个传令兵。

那人勒马停步,翻身下鞍,对着丁伟道:“报告!副总指挥下令,原定去涏姲学习的计划取消,请您立即返回总部报到。”

丁伟一怔:“谁的命令?”

“副总指挥亲自下的。”

他点点头,随即转向苏墨,朗声道:“苏排长,今日大恩,来日必当相报!我先走了!”

苏墨抬手还礼:“保重,后会有期!”

话音未落,丁伟已翻身上马,带着警卫员疾驰而去。

人走后,战场上留下二十一匹军马,正好一人一匹。

苏墨一声令下,全排战士纷纷跃上马背,继续前行。

就在此时,脑海中忽然响起一道声音:

“恭喜宿主完成抉择,获得日语精通技能及黄金版沙漠之鹰。”

话音刚落,腰间便多了一把沉甸甸的手枪。

通体鎏金,线条冷峻,正是那传说中的“沙鹰”。

作为一名老兵,苏墨自然知道这玩意儿的分量。

沙漠之鹰诞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最初由M日研发,后经以色列军事工业公司定型,以其惊人的威力和独特的外形闻名于世。

.357马格南口径,半自动射击,威力足以击穿轻型防弹衣。

当年刚问世就震惊枪坛,被称为“手枪之王”。

但它也有致命缺陷——体积大、重量沉,后坐力猛得吓人。

普通人别说精准射击,能稳稳握住在开火时不脱手就算不错了。

测试表明,体重不到八十公斤的射手,几乎无法驾驭它。

再加上12.7毫米子弹占空间,弹匣只能装七发,实战中极为不利。

可眼下这支经过系统改造的黄金款,却弥补了所有短板。

性能全面提升,既保留了恐怖威力,又优化了操控性,堪称完美。

苏墨抽出枪来,在掌心轻轻一掂,金属的凉意顺着指尖蔓延。

他眯眼一笑:“果然是王者风范。”

至于日语精通……以后跟小鬼子打交道,少不了用得上。

“驾!驾!驾!”

一行人策马奔腾,一路向北,约莫五十公里后,终于抵达一个名叫新中村的地方。

这就是苏墨此行要抵达的地方!

身旁的战士望着眼前这个不起眼的小村庄,眉头一皱,忍不住问道:“排长,咱们一路奔波,翻山越岭地赶到这儿,到底图个啥?”

苏墨目光坚定,只说了两个字:“建点!”

要想把队伍拉起来,第一步就得有个稳固的落脚处。

根据地,就是根基。

……

新中村,坐落在晋西北的一处偏僻角落,是个不起眼的小山村。

村里人家不多,也就几十户,鸡犬相闻,炊烟袅袅。

可别小看这地方——村子入口的山路弯弯曲曲,坑洼不平,几乎找不到一段能通车的平路,整个地势起伏陡峭,易守难攻。

村子背后紧挨着太行山支脉的密林,林子深、树多、地形乱,野草灌木连成一片,人一进去就看不见影儿。

选这里当据点,正是看中了这天然屏障。

鬼子大部队来了也展不开手脚,真要情况不对,往山林里一撤,追都追不上。

更重要的是,这里适合安营扎寨,将来办兵工厂、设军校、建战地医院、筹备后勤补给,样样都需要一个安稳的地盘。

苏墨这一步棋,走得远,也走得很稳。

“所有人,下马步行进村!”

“大壮,你带两个人先进去摸摸底!”

“明白!”

山路难行,大伙儿纷纷牵着马,悄无声息地靠近村口。

刘大壮,外号大壮,是一排的班长,个头高、肩膀宽,力气过人。

他领着两名战士快步先行探路。

没过多久,苏墨带着主力也到了村口。

这时,一名侦察兵神色紧张地从村内冲出来,压低声音报告:“排长,出事了!村里有鬼子!”

苏墨眼神一凛,立刻追问:“多少人?”

侦察兵喘着气说:“村子里弯弯绕绕太多,一时数不清,但看动静,估计是一个小队的兵力。”

“而且他们刚到不久,还没完全散开。”

抗战时期,曰军最基层的作战单位就是分队,通常十三人左右,配备一挺机枪,其余全是持步枪的士兵。

若是加强编制,人数可能逼近二十。

“嘿……竟敢占我选的地盘,这笔账得算!”苏墨冷笑一声。

“所有人,拴好马匹,跟我悄悄进村!”

战士们迅速将战马安置妥当,随即跟着苏墨潜入村庄。

进村后,全排二十人分成五组,每组四人,分散行动。

村子巷道狭窄,若是一窝蜂前进,不仅容易暴露,遭遇敌人时也难以展开反击。

苏墨亲自带队,带着四名战士贴着墙根缓慢推进。

一路上,众人屏息凝神,谨慎前行。

途中遇到几个落单的鬼子正在欺负村民,被苏墨几人近身制服,干脆利索,没动枪声。

继续向前,前方传来一阵喧闹。

只见一处农家院落里,一位妇女正低头晾晒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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