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是温景陆彦深的已完结年代小说《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是由作者“陈土猫”创作编写,喜欢看年代小说的书友们速来,目前这本书已更新410408字,最新章节为第196章 永远不会变(结局)。这本书又名《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
一、作品简介
小说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的作者是陈土猫,主角是温景陆彦深。主要讲述了:夜里孩子们散去,墨墨累得早早的睡下了。温景洗了头发出来,男人替她用毛巾擦了擦,打开了吹风机。“躺在我身上。”“好。”她乖得像只小猫,头发往下垂,平躺着,微微侧身,呼吸隔着一道衣服拍打在他的身上,痒痒的……
二、书友评论
总体来说,这本书还是不错的,这本书男女主都是不完美的人。看这本书的时候,一会儿心痛男主,一会儿心痛女主,一会儿觉得女主活该,一会儿觉得男主活该,然后觉得他们两个干脆离了吧,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作者塑造的人物比较成功,文笔可以,至少把我情绪是拿捏住了。虽然我在段评上一个说女主,一会说男主的,但是我没有其他意思,就是看完之后,对男女主的意见,不是对作者的。
挺好看得,就是女主有点太熊了吧,只有18岁的记忆了,在18岁之前当千金,回农村谁都能欺负她???????千金这么软的吗,反驳的话都不会说吗
剧情可以,但是女主是个登,不想费时间评论她,前面还好,读到现在突然被背刺,难怪她前期这么惨,啥也不会
这书里面的内容真的是我的理想型,我找了很多男主强取豪夺的文,要么是进度太慢,要么就是男主太变态,感觉不是在爱女主,而是单纯想伤害女主,这本小说的情节可以给满分,但我想作者其实可以写的更细一点,可以从女主刚下火车,与男主相遇的那部分开始写,中间这六年,一笔带过的话,虽然说男主一直小心翼翼的,能看出他爱女主,但我想男主想方设法追女主的那些情节会更吸引人,总是用一小段或者是女主做梦来带过的话,就感觉男主和女主在一起太潦草了,强烈推荐爱慕
三、作品赏析
夜里孩子们散去,墨墨累得早早的睡下了。
温景洗了头发出来,男人替她用毛巾擦了擦,打开了吹风机。
“躺在我身上。”
“好。”
她乖得像只小猫,头发往下垂,平躺着,微微侧身,呼吸隔着一道衣服拍打在他的身上,痒痒的,热热的。
他的十指替她梳理着长发,“温小景……”
“嗯?”
她嫌头顶的光刺眼,闭着眼睛,屋子里满是她头发上散出来的香波的味道。
“我其实不会做面,上次那碗面,是我让我妈做的。”
温景应了一声,并没有任何诧异,“我知道,我尝出来了。”
两个人不可以做出口味一模一样的面条。
她察觉到了,但是没有揭穿他。
陆彦深一阵愕然,温景抬头认真的直视着他,伸手一只手捧着男人的下巴,小手在他胡茬的位置微微摩挲着。
“没关系陆彦深,我也不会,以后日子很长,我们可以一起学习做很多的事情。”
“嗯。”
他应了一声,紧紧的握着她的手。
以后的日子真的还会很长吗……
他低头,吻得很随意,温景没有抗拒,他低头低得很累,抱着人上床。
温景躺在床上由他掌控,陆彦深的大掌不自觉的想要去解她的衣服,她微微有些抗拒,但很快又松开了他的手,默认他可以这么做。
陆彦深脑门充血,失去了理智,甚至不用挨个解,轻轻一扯顺着力道就开了。
一口下去,咬得她不由得哼了出声……
到了另一边,温景只是斯文的看着他,一只手摸着他的脑袋,像是摸狗一样。
“把黑贝放出来吧,他很可怜。”
“你不怕了?”
“看着是有点害怕,但狗是忠犬,而且他今天对我挺友好的。”
男人嘴角还带着黏腻,温景被他看得不由得别开脸。
他大掌扣着她的后脑勺用力往下,咬住她的嘴唇,活像个失控的深水猛兽……
温景被他带得云里雾里的。
是要做,那种事情了吗?
温景莫名的有些紧张,但又有点期待,只好一只手抓着他的背,小声道,“陆彦深,我有一点点害怕。”
“只有一点点吗?”
灯没有光,她发丝散乱,认真的看着男人充满愠色的双眸,高挺的鼻梁在灯光下隐隐反光,尤其是山根和鼻尖的位置。
她伸手,捧着男人的脸,“不是一点点,挺怕的。”
记忆中她还没干过这种事呢,虽然说孩子都有了,也听人家说过,生完孩子后不疼的,但她摸着陆彦深这一身的腱子肉,哪能不瘆得慌……
“那我……”
“那你去洗个澡吧。”
陆彦深:……
他本来想说,他可以轻一点的,结果她不按套路出牌。
陆彦深不想继续压制的,为了重新让她认识自己,不得不先装一装。
他拖着紧绷的身体,站在床边,明明几近疯狂,却哑声道,“那我等你准备好,温小景……”
他憋着的总要发泄出来的。
温景用被子将整张脸蒙着,在被子里点头,陆彦深看了个大概的动作,仓皇的逃走了。
另一边,李明君睡不着觉,吵得陆成功也合不上眼睛。
他好不容易有了些困意,又被李明君戳了戳后背。
“干什么?”
“你的心要么就在老三身上,要么就在孙子身上,或是你的那些猪身上,总归没在我的身上。”
陆成功翻了个身,觉得她越老越矫情了,年轻的时候挺善解人意。
老了老了,事情多得很,今天跟这个比明天跟那个比。
“儿子孙子你也要争宠?”
“老三把老婆孩子放在第一位的,先老婆后孩子,我院子里的花他都能挖去送人,果然妈不是妈,老婆才是老婆。”
李明君起身了一点,“你呢,你是儿子第一位,孙子第二位,我第三位。”
“别吵!烦死了!”
“现在嫌我烦了,年轻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陆成功裹紧了被子,李明君笑道,“年轻的时候我过个田坎你都得拉着我的,对我说,君君你慢一点,不要摔到了。”
陆成功面红耳赤,就像是走在大街上没穿裤子一样尴尬,“过去的事能不能别提了?”
“三个孩子的妈了还这么矫情。”
次日李明君镇上的小型服装厂,陆清水和陆招娣过来找她喝茶,见老母亲一直在叹气。
“妈,怎么了?”
“老三跟他媳妇不闹了,你还愁什么?现在该是你高兴的时候。”
李明君点了点头,“闹是不闹了,我也放心了,墨墨这孩子,总算有亲娘疼了。”
温景失忆这件事,开始大家都怕得很,现在看来未必不是因祸得福。
“老三什么都好,就是太疼媳妇了,什么都依着她。”
陆招娣和陆清水交换了眼神。
陆清水笑道,“这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这样不好,男人太听女人的话容易被牵着鼻子走。”
“妈,那你跟我和大姐不是这么说的,你让我和大姐管男人管紧点,最好让男人什么都听我们的才好。”
“儿子女儿能一样吗?”
李明君坐的端正,“周家夫妻这几年没少找老三要钱,他们那副德行,我是看一眼都嫌脏。”
温景那个条件,有一对那样的父母,嫁到陆家着实是高攀了,先不说十万彩礼,这些年来替他们擦屁股,陆彦深也费了不少精力和钱财。
“我听说这几天周志强又输钱了,在赌场欠了好几千,李由还不想告诉我呢,你们舅妈打电话来跟我说的。”
从服装厂出来,陆清水和陆招娣都明白李明君的意思。
夫妻感情是好了,但该解决的事情也得去解决。
她作为婆婆不好出面。
陆招娣便说道,“大姐,我空了会去找老三媳妇说一嘴的。”
“你打算怎么开口?”
“明明白白告诉她。”
陆招娣是个直性子,说做就做,当天就到了林场里找温景。
温景跟丁雪还在聊工作,她见着了陆招娣,连忙起身,“二姐……”
“哎……”
“彦深应该在开会,我去喊他。”
“我是来找你的,喊他做什么?”
“找我?”
温景给陆招娣倒了一杯茶,办公室人多,陆招娣拉着她到外面去了。
小说《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