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班的林晓芸,她爸爸在镇上开手机店,她有一部最新款的诺基亚。
我今天上午,用我攒了一个月的零花钱买的一大盒德芙巧克力,换来了这部手机两个小时的借用权。
我调整焦距,对准了那扇刚刚关上的门。
“咔嚓。”
时间、地点、人物的背影,全都清清楚楚。
然后,我没有走。
我就站在那里,静静地等。
像一个最有耐心的猎人。
等了大概二十多分钟。
门开了。
我妈从里面出来,外套的扣子扣错了,头发也有些凌乱。
她站在走廊里,背对着我,整理了一下衣服和头发,低头看了看手表,然后快步下楼。
我迅速举起手机。
“咔嚓。”“咔嚓。”
又拍了两张她仓皇离去的背影。
她走远后,我依然没有离开。
我在等另一个人。
又过了大概十分钟。
那扇门再次打开。
刘志强从里面走了出来。
四十出头的年纪,个子不高,微微有些啤酒肚,但头发梳得油光锃亮。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夹克,脸上挂着一种餍足的、又带着几分不屑的笑。
我见过这种笑。
上辈子的那场荒唐的婚礼上,他掀开我的头纱时,就是这种笑。
像猎人看着终于落入陷阱的、奄奄一息的猎物。
他关上门,慢悠悠地摸出一烟,叼在嘴里。
然后,他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我离得不算太远,风向也刚刚好,隐约能听见几个字。
“……放心吧……快了……那个黄脸婆急得很,不用我催……”
“……等事成了,就让她滚蛋……小妖精,还是你乖……”
他对着电话那头,发出一阵油腻的笑声。
然后把烟屁股随手一弹,大步流星地走下楼梯。
我死死地咬住嘴唇,直到尝到一丝血腥味。
然后,我按下了快门。
把他那张志得意满的脸,永远地定格在了手机屏幕上。
够了。
这些,已经足够了。
我把所有的照片都拷贝了三份。
一份存在林晓芸的手机里,拜托她千万别删。
一份去镇上的打印店打印出来,用信封装好,锁在了学校的储物柜里。
最后一份,我夹在了我的数学课本里,随身带着。
上辈子,我手里什么都没有。
没有证据,没有筹码,没有半点反抗的底气。
这辈子,这些就是我的刀,我的剑。
但我还需要做一件更重要的事。
我需要找到那个,和我站在同一战壕里的盟友。
周六下午,赵建国从工地上回来了。
第四节 一个不敢相信的好人
赵建国推开门的时候,满身都是灰尘和疲惫。
他是个泥瓦匠,常年在附近的工地上活。
四十岁不到的年纪,背已经有些驼了,手上全是磨不掉的厚茧,后颈的皮肤因为常年暴晒,总是脱皮。
但他每次从工地回来,都会给我带一样东西。
一小袋用牛皮纸包着的、学校门口的烤红薯。
因为他记得,我曾经无意中说过一句,我喜欢吃。
上一世,赵建国进了我们家两年,我从来没有叫过他一声“爸”。
他也从来没有强求过。
他对母亲言听计从,对我小心翼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