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的手心是热的。
因为我知道了一件事。
他们分不了。
没有我的签字,他们一分钱都拿不到。
但我不急。
我等着看他们要怎么演。
4.
下周三。
大伯打电话来,说分地协议拟好了,周六全家到齐,签字。
婆婆很高兴。
她在客厅跟陈卫东说:
“你大哥说了,签完字,年底物流园那边一征地,补偿款就下来了。一百五十万,你们这份大概三十七万多。”
三十七万。
她的眼睛在放光。
陈卫东点头。
“行,周六我请半天假。”
婆婆又说:
“到时候让小念做顿好的,一大家子人呢。”
让小念做顿好的。
分地没有我。
做饭有我。
我在厨房里洗碗,听到这句话。
水龙头开着,水流声盖住了我的笑。
周四晚上。
我去了一趟杂物间。
不是翻箱子。
是确认一件事。
我上次放回去的地契,还在不在。
打开纸箱。
翻到那个牛皮纸信封。
打开。
空的。
地契不见了。
我愣了一秒。
然后迅速翻遍整个箱子。
没有。
三个箱子全翻了。
都没有。
地契消失了。
我站在杂物间里。
心跳得很快。
是谁拿走的?
婆婆?
陈卫东?
大伯?
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地契原件不见了。
但我有照片。
我有在村委会的查档记录。
刘主任可以作证。
原件丢了,但法律上的使用权人没变。
除非——
他们要伪造。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我后背一凉。
我掏出手机,给赵姐发了一条消息:
“赵姐,地契原件不见了。如果有人拿着伪造的委托书去变更使用权人,能成功吗?”
五分钟后,赵姐回复:
“理论上需要使用权人本人到场签字。但如果有人伪造你的授权委托书,拿到村委会或者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可能被受理。”
“怎么防?”
“你明天去登记中心,做一个异议登记。登记之后,任何人不经你本人到场,不能变更。”
“好。”
“还有一件事。如果你确认有人伪造你的签名或委托书,那是刑事犯罪。伪造文书罪。”
伪造文书罪。
我看着这五个字。
看了很久。
第二天一早,我去了不动产登记中心。
做了异议登记。
出来的时候,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
然后打了一个电话。
不是赵姐。
是刘主任。
“刘叔,最近有没有人来查过我们家那块地的档案?”
刘主任想了想。
“你婆婆上周来过。”
“她来做什么?”
“她说要补办手续。我跟她说,需要使用权人本人来。她问能不能代办。我说需要公证委托书。”
“然后呢?”
“她说知道了,就走了。”
我挂了电话。
公证委托书。
她去公证了吗?
不可能。公证需要我本人到场。
那她会怎么办?
她会自己伪造一份。
我太了解我婆婆了。
她在这个家说一不二十几年。
她觉得我就是个工具。
一个可以随便签名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