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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

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我需要证据。

我翻出妈妈的照片,看着背面的字迹。

“2010年这个司机差点撞死我,车牌XXXXX,他说‘不就是蹭了一下’。”

XXXXX,周明他爸的车牌。

我拿出手机,拍了照。

保存。

这家人,从老子到儿子,从来不觉得欺负人是错的。

这一次,我要让他们记住。

4.

第二天,我去交警队调记录。

2010年,周明他爸肇事逃逸。

记录上写着:“蹭伤行人,情节轻微,罚款200元,扣3分。”

受害人的名字:林秀兰。

妈妈的签名歪歪扭扭,她那时候肯定还在害怕。

警察的态度栏写着:“态度恶劣,拒不认错。”

他说了什么?

“不就是蹭了一下。”

和照片背面的字迹一模一样。

我复印了所有记录,装进文件袋。

回到公司,前台拦住我:“苏念,王总让你去他办公室。”

王总坐在大班椅后面,桌上放着一杯茶。

“苏念,坐。”

我没坐。

“你那个案子,周明老婆来公司闹了。说你要毁了她家,还在前台发传单。”

“我知道了。”

“公司是做生意的,讲究声誉。你个人行为影响公司形象,董事会讨论过了,建议你停职。”

“停职多久?”

“到你案子结束。或者……你私了,马上回来上班。”

我看着王总:“如果被欺负的是你女儿,你也让她私了?”

王总脸色变了:“苏念,注意你的态度。”

“我辞职。”

“你考虑清楚。”

“我很清楚。”

我走出公司,阳光刺眼。

手机响了,堂姐电话。

“念念,今天你妈头七,你回来烧纸吧。”

“好,我马上到。”

老宅的门开着。

我走进去,灵堂还在,妈妈的照片摆在桌上。

但灵堂前坐着几个人。

周明,他老婆,他爸,还有一个穿西装的男人。

周明老婆站起来,挤出笑:“苏念来了,来来来,我们好好谈谈。”

“谈什么?”

“谅解书。”西装男站起来,递给我一张纸,“我是周先生的律师。我们愿意赔偿50万,你签了谅解书,这事就算了。”

“我说过,不要钱。”

周明他爸开口了,声音很温和:“姑娘,我对不起你妈妈。当年的事是我的错,我愿意赔钱。你妈走了我也很遗憾,但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还得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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