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
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我需要证据。
我翻出妈妈的照片,看着背面的字迹。
“2010年这个司机差点撞死我,车牌XXXXX,他说‘不就是蹭了一下’。”
XXXXX,周明他爸的车牌。
我拿出手机,拍了照。
保存。
这家人,从老子到儿子,从来不觉得欺负人是错的。
这一次,我要让他们记住。
4.
第二天,我去交警队调记录。
2010年,周明他爸肇事逃逸。
记录上写着:“蹭伤行人,情节轻微,罚款200元,扣3分。”
受害人的名字:林秀兰。
妈妈的签名歪歪扭扭,她那时候肯定还在害怕。
警察的态度栏写着:“态度恶劣,拒不认错。”
他说了什么?
“不就是蹭了一下。”
和照片背面的字迹一模一样。
我复印了所有记录,装进文件袋。
回到公司,前台拦住我:“苏念,王总让你去他办公室。”
王总坐在大班椅后面,桌上放着一杯茶。
“苏念,坐。”
我没坐。
“你那个案子,周明老婆来公司闹了。说你要毁了她家,还在前台发传单。”
“我知道了。”
“公司是做生意的,讲究声誉。你个人行为影响公司形象,董事会讨论过了,建议你停职。”
“停职多久?”
“到你案子结束。或者……你私了,马上回来上班。”
我看着王总:“如果被欺负的是你女儿,你也让她私了?”
王总脸色变了:“苏念,注意你的态度。”
“我辞职。”
“你考虑清楚。”
“我很清楚。”
我走出公司,阳光刺眼。
手机响了,堂姐电话。
“念念,今天你妈头七,你回来烧纸吧。”
“好,我马上到。”
老宅的门开着。
我走进去,灵堂还在,妈妈的照片摆在桌上。
但灵堂前坐着几个人。
周明,他老婆,他爸,还有一个穿西装的男人。
周明老婆站起来,挤出笑:“苏念来了,来来来,我们好好谈谈。”
“谈什么?”
“谅解书。”西装男站起来,递给我一张纸,“我是周先生的律师。我们愿意赔偿50万,你签了谅解书,这事就算了。”
“我说过,不要钱。”
周明他爸开口了,声音很温和:“姑娘,我对不起你妈妈。当年的事是我的错,我愿意赔钱。你妈走了我也很遗憾,但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还得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