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这事啊——”他翻了翻桌上的一个本子。“车主老李,在我们小区住六七年了。人挺好。昨天出差广州了,说大概后天能回来。”
“后天?”
“您先将就一下嘛,地上车位停着也行。”
“地上没有固定车位。”
“临时停一下。”
“临时停了一晚上,昨晚上吃了一张罚单。”
他抬头看我。第一次。
“罚单我给您报。”
我没接话。
“朱女士,咱们都是邻居,将心比心嘛。老李出差,车挪不走,这事也不是他故意的。”
“那您给他打个电话?”
“他在外地呢。”
“在外地也能打电话。”
李强笑了一下。“朱女士,有些事,不用那么较真嘛。”
我看着他的那杯茶。毛尖。冒着气。
较真。
这个词记一下。
我出了物业办公室。
从那天起,我记账。
不是记物业费。是记每一次跟物业的联系——时间、内容、对方是谁、说了什么、有没有结果。
我工作是律所的法务助理。这种记法我每天都在做。
——这个习惯,半年以后,变成了十四条书面投诉的基。
第三天,B2-047的奥迪还在。
第四天,还在。
第五天,还在。
第七天,我又打李强的电话。
“李经理,老李回来了吗?”
“哎呀,他说广州那边有点事,得再待一周。”
“一周?”
“您先将就一下。”
“我已经将就一周了。”
“朱女士——”
“李经理,您让他把车挪开。今天。现在。”
“我尽量。”
“尽量”两个字——这是第二次出现。
后来它出现了至少三十次。
第十一天。
我下班比较晚。十一点回小区。地上车位全满,只能停马路边。风大,我关上车门之前,还是看了一眼B2-047。
车在。那辆奥迪。位置没变一寸。
我蹲下来,看了一眼引擎盖。
冷的。
——说明这辆车停了至少六个小时没动。
不是“车主出差”。是车主本就在小区里。
那天晚上我在岗亭门口站了十分钟。保安室的窗户开着,里面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看见我递了瓶水过来——他叫小何,安徽人,来小区三个月。
我跟他聊了几句。
“小何,B2-047那辆灰色奥迪,你见过车主吗?”
他想了想。
“朱姐,我不太好说。”
“我不问具体的。我就问——那车平时什么时候动?”
他犹豫了一下。
“晚上。”
“几点?”
“十一点以后。他不爱走大门。从东门出。早上七点以前开回来。”
“每天?”
他点了点头。
“不是出差。”
“不是。”他说。“姐,这话我没跟您说。”
我点了一下头。
“你的水不够我再送。”
我上了楼。
那是第一块碎片。
——一个“出差”半年的人,每天晚上开车出去,早上开回来。从东门。避着摄像头。
物业经理说的每一个字都在撒谎。
但那时候我还没想明白,他为什么要撒这种一戳就破的谎。
半年以后,我明白了。
4.
第十五天,我去了一趟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