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砚把材料翻了一遍。
“这条短信的号码能确认是贺雁声本人?”
“2007年她联系我的唯一方式。我当年在派出所做过笔录,通话记录里有这个号码。你可以去查。”
“处方笺上的字迹?”
“贺雁声亲笔。她否认的话可以做笔迹鉴定。”
“基金会的账?”
“全是公开信息。民政局备案的。”
方砚看着我。
“等了多久?”
“十七年。”
“为什么是现在?”
“因为她来找我了。她以为我还是十九岁那个什么都没有的女孩。”
方砚收起材料。
“给我四十八小时。独立核实一遍。还有,那份自愿无偿同意书她一直在拿来说事,怎么解释?”
“那是医院的标准模板。上面写我自愿无偿捐献,但不否定场外的私人协议。短信和处方笺就是私人协议的证据。”
“明白了。”
“方砚,写的时候把基金会那部分加重。她用我的骨髓当故事讲了十七年。台上流着泪感谢’不留名的好心人’,台下拿我的牺牲去募款。二百八十万。”
“而我爸死的时候,存款不够交最后一个月的透析费。”
方砚的笔停了一下。
“还有,她在台上说我’没有留下名字’。实际上是她换了号、搬了家、叫了警察。不是我没留名,是她把我从她的故事里抹掉了。”
“好。”
两天后。文章发了。
标题:《她捐了骨髓救活别人的儿子,她的父亲却因为一个谎言等死》
一万两千字。从我十九岁那年开始。骨髓配型,医院走廊里的承诺,被利用的同意书,三天后消失的电话,派出所的一夜,父亲最后的电话。
然后是基金会。二百八十万的去向。慈善晚宴的视频截图。
“一位素不相识的年轻人给了我儿子第二次生命。她甚至没有留下名字。”
旁边配的是我爸的死亡证明。死因:慢性肾衰竭,终末期。
最后一段:
“贺雁声说程念没有留下名字。事实是,程念跪了三天被赶走。她不是不留名字。她是被消失了。”
第一个小时,十二万阅读。第三个小时,八十万。第六个小时,三百万。
“处方笺上字迹太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