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敏。”
“嗯?”
“十年前,我装修老宅,我妈出了四十万。”
顾敏抬眼。
“有凭证吗?”
“有。银行转账凭证。”
“转给谁?”
“转给我公公。”
“公公打了借条吗?”
我想了想。
“……打了一张。他说是‘装修借款’。”
“借条在哪儿?”
“我妈家铁皮盒子里,应该在。”
顾敏的眼睛亮了。
“林知夏。”
“嗯。”
“你还记得,十年前装修完,老宅房产证改过一次吗?”
我愣住。
“改过?”
“你想想。”
我使劲想。
十年前。
2015年春天。
装修完成。
那年五月,公公有一天,拉着我去了一趟不动产中心。
“走,办一下手续。”
“什么手续?”
“就改一下房产证。”
“为什么?”
“装修后重新登记。走个流程。”
我当时没多想。
我二十一岁。
新婚。
我公公让我去,我就去了。
签了几张字。
“敏敏。”
“嗯?”
“我当年,在不动产中心签过几张字。”
“你知道,签的是什么吗?”
顾敏笑了一下。
“我能猜。”
“什么?”
“共有人登记。”
我一下子懵了。
“共有人?”
“你公公拿了你娘家四十万,按当时的规矩,装修出资达到房屋估值一定比例,出资方可以申请共有人登记。”
“你公公带你去,就是办的这个。”
“他以为你不懂。”
“他以为签完你就忘了。”
“但这个登记,一旦登记了——”
“——就是法律承认的产权比例。”
“你妈出了四十万。”
“当年老宅估值多少?”
“大概……二百多万。”
“那么你,至少占老宅15%的产权。”
我的手,微微抖。
“敏敏。”
“嗯。”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
顾敏笑了。
“这份拆迁协议,没有你的签字,不成立。”
“你公公一个人,签不走这一千八百万。”
“他必须拿到你的签字。”
“否则,连嫂子那两套房,都办不下来。”
我坐在那里。
脑子里,有一个东西,嗡地一声。
共有人登记。
十年前。
公公亲自带我去的。
我还记得那天他笑着说:
“知夏,签字,家里的事,走个流程。”
那不是走流程。
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