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天起,平安的”巡逻路线”就变了。
以前它只守在正房门口,现在它会在正房和东厢房之间来回走。林王氏在正房的时候它守正房,林王氏去东厢房看林修远的时候它就跟过去守东厢房。两边跑,像个小邮递员,而且从来不会同时离开两边——它总是确认一边安全了,才去另一边。
秋菊发现了这个规律之后,忍不住跟厨房的婆子们八卦:“你们说这狗是不是成精了?它怎么知道要两边守着?”
张厨娘被咬过的脚还没好利索,对平安没什么好感,撇撇嘴说:“什么成精,就是条野狗,运气好碰上了老太君心软。”
秋菊想反驳,但想了想,没说。她知道张厨娘说的是”以前”的平安。现在的平安,确实不只是运气好。
它是真的好。
第七天,平安又了一件让所有人意外的事。
林婉清来了。
自从林修远被接回东厢房之后,林婉清也跟着搬了过来,住在隔壁的小间里。她每天负责给哥哥熬药、送饭、换药布,忙得脚不沾地。但她有个问题——她怕狗。
不是那种”看到狗就尖叫”的怕,而是一种从小到大的不安。原主的记忆里,林婉清小时候被亲戚家的狗追过,从此以后就对狗有心理阴影。在侯府里,二房养了两只看门狗,都是高大凶猛的猎犬,林婉清每次路过都绕着走。
所以当她第一次在东厢房门口看到平安的时候,整个人僵在了原地。
平安当时正趴在门槛上晒太阳,听到脚步声抬头一看,发现了站在三步之外的林婉清。
它歪了歪脑袋。
林婉清的呼吸明显加快了,手不自觉地攥紧了衣角。她知道这是母亲捡的狗,母亲很喜欢它,她不应该怕。但身体不受控制——腿在发软,手心在出汗,心跳快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平安看着她,没有动。
它就那样趴在那里,歪着脑袋,用两只不对称的眼睛看着林婉清。过了大约十秒钟,它做了一件很奇怪的事——它慢慢地把头低下去,把那只受伤的左后腿亮了出来。就那样,把最脆弱的地方,朝向了一个害怕它的人。
林婉清愣住了。
她不知道狗为什么会做这个动作,但她莫名地觉得——这像是一种示好。不是摇尾巴那种热情的示好,而是一种小心翼翼的、带着讨好意味的示好。
“它在嘛?”她小声问跟在身后的秋菊。
秋菊也不太懂,但试探着解释了一句:“可能……它知道你害怕?把弱点亮出来,是在告诉你它没有威胁?”
林婉清盯着那条弯曲的后腿看了很久。那条腿上有刀疤,有旧伤的痕迹,关节处畸形地凸起,看起来很丑,也很痛。
跟她哥哥的腿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条腿的时候,她的恐惧突然淡了一些。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怪的共情——这条腿也是被人打断的,这只狗也是被欺负的,它比自己更可怜。
她慢慢地蹲下来。
平安没有动,只是抬起了头,用那只琥珀色的眼睛看着她。它的身体微微发抖——不是因为冷,是因为紧张。它在忍。忍着不扑过去,忍着不摇尾巴,忍着不做出任何可能吓到她的动作。
一只狗在克制自己的本能,只因为怕吓到一个人类。
林婉清的眼泪掉了下来。
她伸出手,指尖微微发颤,慢慢地碰了碰平安的脑袋。平安的毛不太顺滑,有点糙,但很暖。
平安没有躲。
它轻轻地闭上了眼睛。
不是害怕的闭眼,是享受的闭眼。就像一个人很久没有被碰过了,突然有人摸了摸他的头,他会本能地闭上眼睛,想要把这一刻记住。
“你……你也好可怜啊。”林婉清的声音带着哭腔,手指顺着平安的脑袋往下摸,摸到它脖子上的勒痕时停住了,“谁把你伤成这样的?”
平安睁开眼,看了她一眼,然后用鼻子轻轻拱了拱她的手心。
“汪。”声音很低很轻,不像平时那样沙哑,反而带着一点柔软。
林婉清破涕为笑,伸手把平安的脸捧起来。平安的脸丑得惊天动地——扁鼻子、歪嘴巴、一立一耷拉的耳朵——但在林婉清此刻含着泪的眼睛里,这张脸竟然显得有些可爱。
“你真丑。”她说。
平安的尾巴摇了一下。
“但是乖。”她又加了一句。
平安的尾巴摇得更快了。
从那天起,林婉清也不怕狗了。
准确地说,她只是不怕平安。二房那两只猎犬她还是绕着走的,但平安可以随便靠近她。她每次来东厢房送药的时候,都会带一小块从自己嘴里省下来的肉,偷偷塞给平安。
平安每次吃到肉,都会先抬头看看林婉清,好像在确认”这个真的给我吗”,确认了之后才小心翼翼地叼走,叼到角落里慢慢吃。
吃完之后它会回到林婉清脚边,趴下来,把下巴搁在她的鞋面上。
不摇尾巴,不叫唤,就是安安静静地待着。
像是在陪她。
林婉清每次被它这样陪着,都会觉得心里那块一直紧绷着的东西松一松。这半年来她太累了——要照顾哥哥、要防着二房、要忍着委屈,从来没有人问过她累不累。现在有一只丑狗把下巴搁在她的脚面上,什么都不做,就是陪着她。
她觉得这就够了。
第十天,平安和薛大夫之间的”战争”正式打响。
事情的起因是羊汤。
薛大夫每天早上要喝四大碗羊汤,这是林王氏答应他的条件之一。平安自从来了之后,每天早上也会分到一碗羊汤泡饭——这也是林王氏安排的,薛大夫自己说的”狗也缺钙”。
问题在于,平安太喜欢羊汤了。
喜欢到什么程度呢?每天早上厨房一出锅,它不管在哪个角落,都会以瘸腿能达到的最快速度冲到厨房门口,蹲在那里,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锅里,口水拉丝拉到地上。
一开始薛大夫没在意。后来他发现,每次他端着羊汤从厨房走到暖阁的路上,平安都会跟在他后面,保持两步距离,眼神死死盯着他手里的碗。
那种眼神,薛大夫很熟悉——他年轻时穷困潦倒,在街头给人看病,饿得不行的时候,看到别人手里拿着烧饼,也是这种眼神。
“你看什么看?”薛大夫回头瞪它。
平安歪头。
“这是我的羊汤。”
平安的尾巴摇了一下。
“你的在厨房,去厨房吃。”
平安不动。
“你——”薛大夫想发火,但看到平安那只琥珀色的眼睛,火气莫名其妙地消了一半,“你这狗怎么回事?跟了我十步了,你知不知道你很烦?”
平安又歪头。
薛大夫 grunted 了一声,加快脚步走进暖阁,把门关上了。
他以为这就结束了。
没有。
第二天早上,他端着羊汤走到半路,发现平安又跟在后面了。这次它学聪明了,不是正大光明地跟,而是躲在廊柱后面,每隔几柱子探出头来看一眼,以为自己藏得很好。
一只灰白色的、半边脸黑毛的、一瘸一拐的狗,藏在朱红色的廊柱后面,探出半个脑袋,露出一立一耷拉的耳朵和一只歪斜的眼睛。
薛大夫:“……”
他觉得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
“你当我瞎啊?”他冲着廊柱喊。
平安的脑袋”嗖”地缩回去了。过了一秒,又慢慢探出来,多了一点,露出整个歪嘴巴。
薛大夫深吸一口气,低头看了看自己碗里的羊汤,又看了看那只蠢狗。
然后他从碗里捞出一块羊肉,扔了过去。
平安一口接住,嚼了两下就咽了,然后眼巴巴地看着他,意思是”还有吗”。
“没了。”薛大夫把碗端起来护在怀里,“就一块,多一块都没有。我是病人,你是狗,分清主次。”
平安的尾巴垂了下来,但身子没有离开,还是跟在他后面走到了暖阁门口。薛大夫进去之后,它就趴在门外,耳朵竖着,像是觉得下一秒还会有人扔肉出来。
第三天,薛大夫又扔了一块。
第四天,两块。
第五天,三块。
到了第七天,薛大夫端着羊汤走到暖阁,发现平安已经提前趴在门口了。它看到薛大夫过来,站起来,摇尾巴,然后坐下,乖乖地看着碗。
不追,不叫,不躲柱子后面了。就坐着等。
像一个知道大人会分糖给孩子的小孩。
薛大夫站在那里,看了它五秒钟。
“你这只狗,”他咬牙切齿地说,“是故意的吧?”
平安歪头。
“你先是跟我后面,然后装可怜,然后慢慢缩短距离,最后让我主动分给你。这套流程,你练了几天?”
平安的尾巴摇了一下。
薛大夫觉得自己被一只狗拿捏了。
他低头看了看碗里的羊汤,又看了看那只丑得惊心动魄的狗,最后发出一声长叹——那声音里包含了一个技术骨被一个不学无术的下属用情绪价值反复拿捏的全部无奈。
“过来。”
平安立刻蹦起来。
薛大夫蹲下身——这个动作对他来说越来越熟练了——把碗放在地上。
“只准喝三口。多一口我都跟你急。”
平安把脑袋埋进碗里,”咕咚咕咚咕咚”三口,抬起头,嘴角还挂着羊汤的油花。
薛大夫盯着它:“够了吗?”
平安舔了舔嘴角,又”汪”了一声。
“三口就是三口,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平安又”汪”了一声,这次声音更小了,尾巴摇得很慢,像是在撒娇。
薛大夫:“……”
他又从碗里捞了一块骨头扔过去。
“最后一次啊。”
平安叼着骨头跑到角落里啃,薛大夫端着被狗喝过三口的羊汤走进暖阁,坐在椅子上发呆。
他忽然想起自己年轻时候养过一条狗。
那也是一只丑狗,毛色杂乱,长得歪瓜裂枣。他在街头摆摊的时候捡到的,养了三年。后来他得罪了一个权贵,被人砸了摊子,那条狗替他挡了一棍子,伤了腰,再也没好利索。
再后来,他带着瘸了的狗辗转各地行医,有一年冬天太冷了,狗没能熬过去。
他亲手埋的。
从那以后他就没再养过狗。
三十年了。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那只瘸了的左腿——跟平安一样,也是左后腿。当年那条狗替他挡棍子的时候,他的腿也被打伤了,没接好,落下了终身残疾。
所以当他第一次看到平安的时候,他就知道了。
这不是一只普通的狗。
这是一只跟他那条狗一样、跟他自己一样的——瘸子。
“你啊。”他对着门口啃骨头的平安说了一句谁也听不懂的话,“跟我有什么区别呢。”
门口的平安抬起头,嘴里还叼着骨头,歪着脑袋看他。
“汪。”
第十五天,平安做了一件让整个侯府都记住的事。
那天下午,林王氏在正房里听赵婆子汇报赎回来的首饰清单。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丢失的物品追回了七成,剩下的三成有些已经流入了市场,需要更多时间去追。
赵婆子走后,林王氏难得有了一点空闲时间。她搬了把椅子到廊下,打算晒晒太阳。冬天的阳光虽然不热,但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比屋里舒服。
平安照例趴在她脚边,闭着眼睛享受阳光。它的背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新毛开始长出来,虽然比周围的毛短一截,但好歹不再秃了。整体看起来,从”脏抹布”升级到了”洗过的旧抹布”。
林王氏看着它,突然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
平安没有睁眼,但尾巴不自觉地摇了两下。
“平安啊。”林王氏慢悠悠地说,“你说我是不是该给你找个媳妇?”
平安的尾巴停了一下。
“你看你,来侯府半个月了,连个母狗的影子都没见过。你这个年纪,搁人里头也算是老大不小了,再不找……”
平安突然睁开眼,抬起头,一脸嫌弃地看着她。
那表情——王翠花发誓——跟她在公司里那个被催婚的女同事一模一样。
“行行行,不催不催。”林王氏举起双手投降,“单身也挺好的,自由。我懂。”
平安重新闭上眼睛,尾巴又摇了起来。
就在这时,院子里走进来一个人。
是林修齐。
他被关在柴房院十天了,每天只有冷馒头和白水,柳氏更是哭天喊地闹了几天之后也消停了。但今天他不知道从哪里弄到了一身净的衣裳,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看起来不像被关了十天的人,倒像是来赴宴的。
他径直走向正房,在看到廊下坐着的林王氏时,脸上挤出一个笑。
“母亲。”
林王氏的眼睛微微眯起,但没有说话。
林修齐走到廊下,目光扫过脚边的平安,眉头皱了一下——显然觉得一只丑狗趴在老太君脚边有失体面。但他没说什么,而是从袖子里掏出一封信,双手呈上。
“母亲,这是孩儿写的一封信,请您过目。”
林王氏没有接:“什么信?”
“是孩儿写给宗人府的陈情书。”林修齐的声音很平静,但眼底藏着一丝得意,“孩儿在信中如实陈述了侯府的现状——大哥身有残疾,不堪承袭爵位;孩儿虽不才,但身为次子,愿意代兄承袭。同时,孩儿也提到了母亲您近来身体不适,恐无力主持中馈,恳请宗人府批准孩儿暂代侯府事务。”
林王氏盯着他看了三秒钟。
好家伙。
她还在查账、报官、治腿、应对暗呢,这小子已经在走”官方流程”了。而且他写这封信本没有经过她的同意,直接绕过她向宗人府递了陈情书——这等于是在说”我母亲已经管不了事了,你们听我的”。
这不仅仅是夺权,这是在公开否定她作为老太君的权威。
“你什么时候递的?”她问。
“今天早上。”林修齐微微一笑,“托人带出去的。母亲放心,孩儿在信里措辞很委婉,没有让您难看。”
林王氏差点被他气笑。
“没有让我难看”——这话翻译过来就是”我给你留了最后一点面子,你识相的话就别反抗了”。
她没有发火。上辈子在公司里,她学到最重要的一课就是——在对手面前不要情绪失控,因为你一失控,对方就知道他戳到了你的痛处。
“信给我看看。”
“已经递出去了,母亲。”
“我问你要的是副本。”林王氏的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今天的天气,“你写了这种东西,不可能不给自己留个底。拿出来。”
林修齐的笑僵了一瞬,但还是从袖子里掏出另一张纸递了过来。
林王氏接过来,仔细看了一遍。
信写得确实漂亮——文采斐然,措辞考究,该点到的地方都点到了,该暗示的地方都暗示了。但最关键的一句话是:“长子林修远,因故伤残,不堪承袭,恐负圣恩。”
“因故伤残”。四个字,把”被母亲派人打断腿”变成了”因故”。什么故?不说。谁的责任?不提。就这么轻描淡写地糊弄过去了。
如果这封信到了宗人府,而林修远的腿还没治好,那宗人府很可能会采信这封信的说法,直接批准由次子代袭。一旦批下来,就算以后林修远的腿好了,也很难翻案——因为官方文件上已经写了”不堪承袭”。
这招够狠。
“写得好。”林王氏把信放下,语气竟然带着几分真诚的赞赏,“不愧是状元郎,这文笔,这逻辑,这份不露痕迹的心机,你爹活着的时候都写不出来。”
林修齐被她夸得一愣,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警惕。
“但是——”林王氏话锋一转,“你忘了一件事。”
“什么事?”
“你忘了我还没死呢。”
林修齐的笑容慢慢消失了。
“你递陈情书,走的是宗人府的流程。但我告诉你,宗人府要批这份陈情书,需要一样东西——侯府老太君的亲笔签名和印章。没有我的签字盖章,你的陈情书就是一张废纸。”
林修齐的脸色终于变了:“母亲,您——”
“你以为我不懂这些?”林王氏靠回椅背,“我虽然是个妇道人家,但我在这个侯府待了三十年。三十年,就算养只狗也学会看家了,何况我是个活人。”
她低头看了一眼脚边的平安。
平安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睁开了眼睛,没有看林修齐,只是安静地趴着。但它的身体微微绷紧了,像一拉满的弓弦。
它在听。
它在听林修齐的声音,听他说话的语气,听他每一个字里藏着的恶意。
然后它慢慢地站了起来。
没有叫,没有呲牙,只是站了起来,走到了林王氏和林修齐之间。
面对林修齐。
四条腿稳稳地站着,三条好的撑着身体,一条瘸的微微点地。它不高,只到林修齐的小腿,但它站在那里的姿态——背挺直,头抬高,两只不对称的眼睛直直地盯着林修齐的脸——像一堵墙。
一堵灰白色的、丑得不像话的、不到三十斤的墙。
林修齐下意识地退了半步。
他不知道为什么退。理智告诉他这只是一只狗,一只又丑又瘸的破狗,他一脚就能踢开。但他的身体不听话——他的身体在说:这东西不对劲,它不是普通的狗。
“让开。”他皱着眉说。
平安纹丝不动。
“我让你让开!”林修齐提高了声音,抬起了脚。
平安没有躲。
它就站在那里,抬头看着他,眼神里没有愤怒,没有恐惧,只有一种纯粹的、不含任何杂质的——
警惕。
它在保护王翠花。不是因为它被训练成护卫犬——它没有受过任何训练。不是因为它想要奖赏——没有人告诉它这么做会有肉吃。
它只是在保护它认定的人。
就像那天晚上,它用不到三十斤的身体挡在门口一样。就像它给林修远舔伤口一样。就像它对林婉清亮出最脆弱的后腿一样。
它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条命。它把这唯一的命,交给了它选的人。
“你——”
“林修齐。”林王氏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不高不低,却像一盆冰水浇下来,“你要是敢踢我的狗,我就敢让人打断你另一条腿。”
林修齐的脚僵在半空。
他看着那只丑狗,又看着坐在椅子上的母亲,忽然觉得有一种从未有过的荒谬感——他的亲母亲,为了一个外来的野狗,威胁要打断亲儿子的腿。
而那条野狗,正用一种跟他大哥一模一样的眼神看着他。
不,不是一模一样。
比他大哥的眼神更直接。他大哥的眼神里还有一丝隐忍和退让,而这只狗的眼神里什么都没有,只有纯粹的敌意。
就像一把刀。
“好。好得很。”林修齐慢慢放下脚,后退两步,“母亲,您为了一个畜生,连亲儿子都不认了。您记住您今天说的话。”
他转身走了。
走出去几步之后,他回头看了一眼。
廊下,阳光里,老太君坐在椅子上,手搭在那只丑狗的脑袋上。那只狗半闭着眼睛,靠在她的脚边,尾巴有一搭没一搭地扫着地面。
明明是一幅很安宁的画面,但他看了却觉得浑身发冷。
不是因为那只狗。
是因为那只狗看他的眼神——让他想起了一个人。
他死去的父亲。
老侯爷生前最后那几年,也是这种眼神看他。不是愤怒,不是失望,而是一种冷冷的、看透了什么的审视。
好像在说:我知道你是什么人。
林修齐打了个寒颤,快步离开了。
廊下,林王氏低头看着平安。
“你刚才不怕啊?”她摸了摸它的脑袋,“他真踢你怎么办?你才三十斤,他一脚能把你踢飞。”
平安抬头看她,”汪”了一声。
“汪”的意思她听不懂,但她觉得大概是——
“不怕。”
王翠花叹了口气,弯下腰把平安的脸捧起来。这张丑脸她捧了半个月,已经捧出感情了。扁鼻子、歪嘴巴、一立一耷拉的耳朵、两只不对称的眼睛——她现在觉得这张脸不但不丑,反而越看越顺眼。
就像你在公司里有个同事,刚认识的时候觉得其貌不扬,相处久了发现人特别好,再看脸就觉得哪儿哪儿都好看。
“你啊。”她用拇指揉了揉平安的嘴角,“跟了我算你倒霉。我这个人运气不好,上辈子把自己给累死了,这辈子身边全是想害我的人。你跟着我,也就是跟着挨打、挨饿、担惊受怕的命。”
平安用鼻子拱了拱她的手心。
“你要是后悔了,现在走还来得及。”她松开手,指了指院门,“门口在那边,出去就是大街,想吃谁的剩饭都行。”
平安看了看院门的方向。
然后它转过头,看了看林王氏。
接着它站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到林王氏脚边,重新趴了下来。头搭在她的鞋面上,闭上眼睛,尾巴摇了两下。
没有去看院门。
一次都没有。
林王氏看着它,沉默了很久。
然后她弯下腰,把脸埋进了平安脖子旁边那片灰白色的毛里。
平安的毛还是有点糙,但很暖,带着阳光的味道。
“行。”她的声音闷闷的,带着鼻音,“那就不走了。你跟着我,我跟着你。咱俩一起活着。”
平安的尾巴又摇了一下。
院子里,阳光正好。一只丑狗和一个老太婆,安安静静地待在一起。
不需要说更多的话了。
有些感情不需要语言。
一条歪尾巴,胜过千言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