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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因为他——或者说她——的目标是这二十万。

我没有马上答应投。

急了会露馅。

我又犹豫了三天,中间找郝茵商量了两次,找“程越”确认了两次。

每一次都是他们俩异口同声地劝我“可以试试”。

第八天,我“下定决心”。

“程越,我想投十五万。”

“可以,不过最好走线下签约,安全一点。”

“但我不太懂这些,我怕被骗……”

“这样吧,我刚好这周有个短差可以到长沙,我陪你去。”

我捏着手机。

六个月了。

第一次,他说可以“见面”。

因为十五万值得她亲自出马。

“好,那我等你。”

我挂掉电话,拨了110。

07

“您好,您报的什么警?”

“我要报诈骗。”

那天我在派出所坐了两个小时,把所有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比对表格全交了出去。

接待我的警官姓刘,三十岁出头,听完之后表情很复杂。

“你确定对方是你闺蜜?”

“确定。”

“什么证据?”

“声音。”

他皱了皱眉。

我说:“我知道这不算证据。”

“但她下周要来长沙跟我’签合同’,如果她出现在约定地点,用的就是’程越’的身份——这就是铁证。”

刘警官看了我一会儿。

“你是想让我们配合你钓鱼?”

“对。”

他跟同事商量了很久。

最后回来跟我说,可以配合,但有几个条件:

签约过程中不能有任何暴力行为。

必须由他们判断抓捕时机。

我只负责引人到场,其他的由警方处理。

我全答应了。

他又问我:“你确定你撑得住?”

“什么意思?”

“见到她的时候。你确定你不会提前暴露?”

我想了想。

“我已经当了六个月的傻子,”我说,“不差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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