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或者说她——的目标是这二十万。
我没有马上答应投。
急了会露馅。
我又犹豫了三天,中间找郝茵商量了两次,找“程越”确认了两次。
每一次都是他们俩异口同声地劝我“可以试试”。
第八天,我“下定决心”。
“程越,我想投十五万。”
“可以,不过最好走线下签约,安全一点。”
“但我不太懂这些,我怕被骗……”
“这样吧,我刚好这周有个短差可以到长沙,我陪你去。”
我捏着手机。
六个月了。
第一次,他说可以“见面”。
因为十五万值得她亲自出马。
“好,那我等你。”
我挂掉电话,拨了110。
07
“您好,您报的什么警?”
“我要报诈骗。”
那天我在派出所坐了两个小时,把所有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比对表格全交了出去。
接待我的警官姓刘,三十岁出头,听完之后表情很复杂。
“你确定对方是你闺蜜?”
“确定。”
“什么证据?”
“声音。”
他皱了皱眉。
我说:“我知道这不算证据。”
“但她下周要来长沙跟我’签合同’,如果她出现在约定地点,用的就是’程越’的身份——这就是铁证。”
刘警官看了我一会儿。
“你是想让我们配合你钓鱼?”
“对。”
他跟同事商量了很久。
最后回来跟我说,可以配合,但有几个条件:
签约过程中不能有任何暴力行为。
必须由他们判断抓捕时机。
我只负责引人到场,其他的由警方处理。
我全答应了。
他又问我:“你确定你撑得住?”
“什么意思?”
“见到她的时候。你确定你不会提前暴露?”
我想了想。
“我已经当了六个月的傻子,”我说,“不差最后一次